多伦股份为半年报披露状告子公司
⊙记者 夏子航 ○编辑 吴正懿
多伦股份碰上一场莫名其妙的麻烦:因参股45%的子公司拒绝提供2013年上半年报表及信息,多伦股份为了半年报披露不得不为此打官司。
这场诉讼被诉一方的背后“大腕”,即是该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也是多伦股份原实际控制人、现正和股份的实际控制人陈隆基。
半年报引发离奇诉讼
多伦股份今日公告称,公司8月7日收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获知:南昌县法院已于8月7日受理多伦股份与南昌平海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南昌平海”)关于提供半年度报表纠纷一案。
据介绍,南昌平海为多伦股份参股45%的子公司。7月,多伦股份因定期披露2013年半年报事宜向南昌平海相关责任人卢圣魁、卢圣敬、实际控制人陈隆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提出要求,要求对方出具南昌平海2013年上半年度报表、相关财务情况及业务开发相关情况,但遭到拒绝。
在这样的情况下,多伦股份日前向南昌县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老子”告“儿子”,这样的官司还真不多见。
2012年年报显示,多伦股份营业收入约2.64亿元,净利润2430万元左右。南昌平海则是多伦股份两家核心子公司之一,南昌平海2012年净利约为3800万元。
新《公司法》第34条明确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不管南昌平海与上市公司之间、南昌平海各股东之间矛盾如何,作为持股南昌平海45%股权的多伦股份,在查阅财务信息方面的权利是较易确定的,若无它项意外情节,多伦股份在这场诉讼上应有较大胜算。
问题在于,南昌平海与多伦股份何以至此?
多伦股份与陈隆基恩怨
2001年,陈隆基进入多伦股份前身利嘉股份。
在陈隆基任上,多伦股份同陈隆基一道入局南昌平海。
2004年3月,多伦股份与上海舒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收购南昌平海100%股权,其中多伦股份出资9945.14万元占60%。当初南昌平海的资产仅为1400亩未开发的土地,一直未进行其他经营活动。收购后,多伦股份资金开始大量流向南昌平海。2005年半年报显示,截至2005年6月30日,南昌平海共占用多伦股份资金1.48亿元。南昌平海依靠多方资金对“南昌居住主题公园”项目进行前期开发。
2004年11月,多伦股份将南昌平海15%股权按原收购价格转让给福建华天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福建华天”),多伦股份持有南昌平海的股权由此减至45%。
此后,南昌平海转为由多伦股份参股45%、福建华天控股55%,陈隆基则依靠实际控制福建华天至今控制南昌平海。
多伦股份2011年5月还披露过一份《关于为福建华天继续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该公告称,福建华天于2010年6月向银行借款1400万元(由多伦股份提供抵押担保)现到期拟续贷,请求多伦股份继续为其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该公司系长期业务合作伙伴,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其经营、资信状况良好,以往多伦股份为其提供担保的贷款均未出现逾期情况。
陈隆基2011年逐步退出多伦股份。2011年12月,通过股权转让,李勇鸿成为多伦股份实际控制人。2012年5月、6月,李勇鸿将其持有的多伦投资(多伦股份大股东)51%、49%股份分别转让给HILLTOP GLOBAL GROUP LIMITED、ON EVER,HILLTOP GLOBAL GROUP LIMITED为间接控股股东,多伦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鲜言。
2012年年报中,未见多伦股份再有对外担保情况。
据本报记者了解,南昌平海与多伦股份此番争执可能与一笔资金款项争议有关,但相关方面并未透露更多信息。
多伦股份2012年年报显示,多伦股份其他应收款前5的首位即是南昌平海,金额约为1000万元,年限为二至三年,期末已计提400万元坏账准备。
多伦股份原定于8月16日披露半年报。如今,核心子公司南昌平海财务信息缺失,又是否会影响到半年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