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编号:临2013-01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3年8月9日(星期五)上午九点在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8号马钢办公楼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数为4,099,480,3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24%,其中A股3,886,427,813股,H股213,052,527股,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47%、2.7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苏鉴钢先生主持。董事钱海帆先生、苏世怀先生、任天宝先生、秦同洲先生、杨亚达女士、刘芳端先生,监事张晓峰先生、刘先礼先生、苏勇先生、王振华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高海潮先生、任强先生、严华先生、陆克从先生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选举丁毅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有效投票股份总数为4,099,480,340股(其中A股3,886,427,813股、占94.80%,H股213,052,527股、占5.20%)。其中赞成股份数为4,098,788,515股,占有效投票股份总数的99.98%(其中A股3,886,427,813 股、占94.82%,H股212,360,702股、占5.18%);反对股份数为691,825股,占有效投票股份总数的0.02%(其中H股691,825 股、占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刘巍巍先生被委任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公司境内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李鹏飞律师、王奕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1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8月9日,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马钢办公楼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苏鉴钢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苏鉴钢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董事长、董事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对苏先生二十年来为公司董事会所作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选举丁毅先生为董事长、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上述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九日
附:丁毅先生简历
丁毅先生:49岁,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丁先生2002年1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04年1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7月任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13年6月任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董事长苏鉴钢先生因工作需要,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2013 年8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同意了苏鉴钢先生的辞职。
苏鉴钢先生确认与本公司和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与其本人退任有关须提请股东关注的其它事项。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