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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润元大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3-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版)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五)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中心

      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申请时,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机构客户风险等级评级问卷;

      (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3)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正副本);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请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均需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4)加盖公章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有最新的年检记录);

      (5)加盖公章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机构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7)加盖公章的华润元大基金授权委托书;

      (8)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9)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一份机构留存,两份本直销中心留存,需正反两面盖章);

      (10)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需清楚显示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并加盖公章;机构投资者并需提供有效的账户凭证,以证明所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其开立该指定银行账户时登记的证件一致;

      (1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客户适用)》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2)填妥的《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两份并加盖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机构投资者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

      户名: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7441010187200006102

      (2)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华润元大基金直销中心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②投资者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在用途栏注明“认购华润元大保本”;

      ③为了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华润元大基金直销中心。传真号码:(0755)88399045。

      (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开户及认购业务办理时间:2013年8月19日起至2013年9月6日止每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③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需到金穗借记卡(单位卡)开户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人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人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人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三)其他代销银行

      其他代销银行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各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四)各代销券商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本基金的代销券商。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内,每个交易日的撮合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2)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规定或要求,以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五)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有效认购款项存入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将折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登记机构在募集期结束后完成。

      六、退款

      1、基金募集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者认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2、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的银行账户,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募集失败的处理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如果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基金的验资与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满,达到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1、募集期届满后,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认购数据,基金管理人将本基金的有效认购资金和认购资金在募集期所产生利息扣除认购费用后一并划入本基金存款账户。由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本基金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基金存款证明后,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

      2、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3、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八、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费用处理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6号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大楼B815房(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7层

      邮政编码:518048

      法定代表人:路强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7日

      电话:(0755)88399008

      传真:(0755)88399045

      联系人:王文博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电话:(010)63201510

      联系人:李芳菲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6号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大楼B815房(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7层

      法定代表人:路强

      电话:(0755)88399008

      传真:(0755)88399045

      联系人:马天晓

      客户服务电话:(0755)88399000

      网址:www.cryuantafund.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和本基金的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cryuanta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传真:(010)85109219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95599.cn

      (2)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法定代表人:蒋伟

      传真:4008396588-018012

      客服电话:400-880-0338

      网址:www.crbank.com.cn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客服电话:95511转3

      网址:www.bankpingan.com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6)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网址:www.cicc.com.cn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221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1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5783771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1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2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雷宇钦

      电话:0591-38162212

      传真:0591-38507538

      客服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

      (12)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1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58788678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1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网址:同花顺金融服务网www.10jqka.com.cn爱基金网www.ijijin.cn

      (1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www.zlfund.cn及基金买卖网www.jjmmw.com

      (1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二号民建大厦六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焦琳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6号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大楼B815房(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7层

      法定代表人:路强

      电话:(0755)88399008

      传真:(0755)88399045

      联系人:崔佩伦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黎明、安冬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法定代表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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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