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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节能环保发展意见出台
    2015年成新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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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环保发展意见出台
    2015年成新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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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环保发展意见出台
    2015年成新支柱产业
    2013-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产值年均增速在15%以上;到2015年总产值达4.5万亿

      ⊙记者 秦菲菲 ○编辑 龚维松

      

      近日,国务院全文下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该意见部署了节能环保产业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并提出一系列激励性政策以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目标使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在15%以上,到2015年,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

      分析人士称,解决节能环保问题,是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对拉动投资和消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明确四大重点领域

      包括加快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提升环保技术装备水平,发展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

      

      意见提出,要围绕重点领域,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该重点领域包括加快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提升环保技术装备水平,发展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等四个方面。

      具体而言,重点领域涵盖了节能环保领域的热点,包括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加快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的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加快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的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加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开发应用,推动海水淡化技术创新等均纳入其中。

      在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消费方面,意见提出,要继续实施并研究调整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推动超高效节能产品市场消费。此外,要研究完善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政策,通过合理价差引导群众改变生活模式,推动节能产品的应用。

      通过节能环保产品的推广,目标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范围,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出租车、物流车补贴试点。到2015年,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提高15%以上,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

      除居民消费外,在政府采购领域亦要大力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意见提出,完善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提高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能效水平和环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不断提高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政府普通公务用车要优先采购1.8升(含)以下燃油经济性达到要求的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抓紧研究制定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方案。

      

      “一揽子”政策促发展

      政策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有直接、有效的推动作用是业内共识。除了财税金融政策支持,还要大力发展绿色信贷

      

      “与普通竞争性行业不同,节能环保产业属于典型的政策拉动和法规驱动型产业,所以产业发展既要突出市场导向,又要加强政府引导,驱动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市场。”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副巡视员冯良说。

      政策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有直接、有效的推动作用是业内共识。意见提出,要强化目标责任,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落实奖惩措施,实行问责制;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形成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倒逼机制。

      在财税金融政策方面,意见明确,要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投入,继续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支持重点企业实施节能环保项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大对节能环保重大工程和技术装备研发推广的投入力度;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财政支持方式和资金管理办法,简化审批程序。

      此外,要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节能环保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资质好、管理规范的节能环保企业的担保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选择资质条件较好的节能环保企业,开展非公开发行企业债券试点;稳步发展碳汇交易;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和外资进入节能环保领域。

      

      谨防出现总量过剩

      虽然节能环保产业被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但在社会需求没有很好的释放之下,过分的释放产能,可能会造成总量过剩

      

      意见还提出,要完善价格、收费和土地政策;加快制定实施鼓励余热余压余能发电及背压热电、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上网和价格政策;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扩大应用面并逐步扩大峰谷价差;对超过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严格落实燃煤电厂脱硫、脱硝电价政策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

      业内人士称,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潜力巨大,拉动经济增长前景广阔。据测算,到2015年,我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能潜力超过4亿吨标准煤,可带动上万亿元投资;节能服务业总产值可突破3000亿元;产业废物循环利用市场空间巨大;城镇污水垃圾、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投资可超过8000亿元,环境服务总产值将达5000亿元。

      不过,环保部科技标准司技术处处长冯波提醒,虽然节能环保产业被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但在社会需求没有很好的释放之下,过分的释放产能,可能会造成总量过剩,需要加强节能环保产业与各个产业的融合,创造更多的需求。同时,提高环保投入水平,引导环保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