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公司治理研究中心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细胞,良好的公司治理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截至2013年6月30日,深市有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三个不同的板块,共计1526家上市公司,其中民营上市公司占据多数。这些公司既呈现出国际通行的公司治理问题,也呈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为公司治理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样本和实例。
本报告是在年报数据深度挖掘的基础上对深市上市公司治理状况进行的全样本分析。在具体指标的筛选上,从数据的可得性、指标的客观性、有效性等角度,报告选择了4个一级指标和29个二级指标。这4个一级指标分别是股权结构与实际控制人状况、股东大会与股东权利、董事会与管理层、违规与治理隐患。我们希望借助对深市公司治理状况的逐年分析,及时发现和诊断出深市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一线监管提供参考和借鉴,并提出完善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治理若干可行的建议。
一、股权结构与实际控制人状况
(一)股权结构
1.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
从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来看,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持股分别是34.26%、37.18%和33.92%。其中,第一大股东持股的最大值是银亿股份,其实际控制人熊续强通过宁波银亿控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89.16%股份;最小值是南玻A,其第一大股东持股3.62%。
以国际上通行的持股25%以上作为控股股东标准,深市有65%的主板、76%的中小板和74%的创业板公司存在着单一控股股东。这与欧洲大陆国家非常相似,如82.5%的德国公司、65.8%的意大利公司和64.2%的瑞典上市公司都存在单一控股股东。
图1: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情况(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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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
从机构投资者持股总比例来看,主板持股比例为41.7%,创业板最少,为12.17%。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机构投资者持股中,其他机构投资者持股占据了绝大部分的比例,而这些其他机构投资者通常是一般法人和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机构投资者”。因此,在剔除这些机构投资者后,深市上市公司的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整体上较低,主板为7.66%,中小板为5.6%,创业板为5.62%。特别是能够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机构投资者的基金持股比例更低,三个板块分别为6.41%、4.61%和5.14%。
表1:深市A股机构投资者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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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控制人分析
1.控制人类型分析
从所有制形态来看,63%的主板公司、15.7%的中小板公司是国有控股,而创业板最低,仅有4.5%是国有控股的。
从民营控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类型来看,58.5%的中小板公司和49.6%的创业板公司是由单一自然人控制的;27.9%的中小板公司和30.4%的创业板公司是由家族控制的。如果将单一自然人控制的企业看作是广义的家族控制企业,那么,两个板块80%以上的公司都属于家族控制企业。
表2:实际控制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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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凡是实际控制人是国资委、地方国资委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一律纳入到国有控股类型。
2 无实际控制人是指股权比较分散,没有一个股东可以控制公司。平安银行的第一大股东虽然是中国平安,但中国平安本身股权比较分散,不存在单一控股股东,因此属于无实际控制人情形;华昌化工的控股股东是华纳投资,而华纳投资的股东是167个自然人组成的,因此也属于无实际控制人情形;硅宝科技前三大股东分别持股27%、24.75%和20.25%,持股相互比较接近,没有一个股东可以有相对的控制权的;
积成电子前十大股东持股都处于3%-5%之间,没有一个股东可以控制上市公司的。
2.控制结构分析
从控制结构和方式来看,创业板公司的控制结构要简单一些,57.9%的公司都是直接控制,而主板公司都是间接控制的。此外,创业板的直接控制与一级控制方式的公司比例占整个板块的96.6%,且没有一家公司是采取三级以上控制的。中小板的公司控制方式的复杂程度则处于主板和创业板之间,直接控制和一级控制约占整个板块的90%。主板控制方式的间接化,主要是因为多数公司是原国有控股公司,后经借壳或重组导致了控制方式的多层次化,还有一些公司的管理层采取迂回收购方式来控制上市公司,如双汇发展。
表3:民营控股上市公司的控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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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主板中有174家民营控股上市公司,有14家是无实际控制人的,剩下的160家公司作为控制方式分析的对象;中小板有591家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再除去9家无实际控制人以及数据缺失的情况,共582家公司作为分析对象;创业板有339家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其中12家是无实际控制人,其余328家作为控制方式的分析对象。
3.控制人年龄分析
表4:实际控制人年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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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际控制人的年龄来看,40岁以下的“70后”的实际控制人在三个板块中都占据了非常低的比例,多数实际控制人的年龄集中在40岁到60岁之间,也就是出生在“60年代”和“70年代”的居多。深市公司未来10到15年可能面临着集中的“家族传承”问题。从三个板块之间的差异来看,创业板实际控制人年龄最低,而主板最高。
二、股东权利与股东大会情况
我国《公司法》整体上定位于“股东大会中心主义”,为此在立法上为股东规定了很多权利,如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董事与监事的提名权、累积投票权等。为了解这些权利的实践运作状况,我们通过查阅公司章程等原始资料,希望得到一个客观的评价结果。
(一)股东基本权利状况
1.股东大会召集权
在深市所有上市公司中,只有一家公司将股东召集权的持股时间规定为“180天”,其他均为“90天”。3
3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02条的规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2.提案权
提案权是一种重要的股东权利,特别是对于非控股股东而言,这是一种可以获得股东大会话语权的股东权利。从统计数据来看,深市主板有5家公司将提案权提高到5%的持股比例;还有一家公司附加了提案权必须持股90天以上的限制条件。只一家中小板公司对提案权附加了持股180天的要求;创业板没有出现限制股东提案权的情况。4
4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单独或合计持股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没有对持股时间做出要求。
3.提名董事权
在存在控股股东的公司中,中小股东由于害怕控股股东损害自己的利益,往往将选派董事作为保护自己利益的重要手段。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股东的提名董事的权利,在实践中就存在着上市公司通过章程限制中小股东的提名权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直接剥夺或限制提名权,二是提高持股比例,三是额外增加提名股东持股时间的要求,四是交错董事会制度。比如,有公司在章程中规定:“第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由公司发起人提名,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言下之意就是股东不得提名董事候选人;另外,有的公司章程规定每年只能更换董事会的五分之一,这种交错董事会制度会大大降低应选董事的人数,会导致累积投票制失去作用。
表5:深市公司对股东提名权剥夺或限制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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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有54家主板公司、11家中小板公司和8家创业板公司直接或间接剥夺了股东提名权;主板公司在提高持股比例、增加持股时间和采取交错董事会方面的公司数量和相对比例也远远高于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公司。
4.累积投票权
从深市公司章程具体的规定来看,三个板块的所有上市公司都采用了累积投票制。但实践中上市公司很多“策略性的抵制行为”使累积投票无法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首先,在如何实施累积投票制度上,有公司章程规定,“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才能实行累积投票权”。其次,在具体实施上,许多公司累积投票制度上人为地增加限制条件。再次,一些公司还会使用“选举失败”来挫败中小股东选任董事的努力。实践中,有控股股东在候选人不符合自己的意愿时,会故意弃权或分散投票,通过选举失败来抵制累积投票制。
(二)股东大会状况
1.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在深市公司中,在所有公司中,股东大会召开次数最多11次,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召开次数为2-4次,占比为76%。
表6:深市A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次数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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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效样本公司为1467家。
2.股东大会召开形式
在召开形式(网络或现场)上,深市公司在2012年采用现场投票方式的为3983次,占比73%,采用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为1305次,占比24%,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董事会投票召开的股东大会为54次,占比1%。
图2:深市A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方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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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效样本公司为1467家。
3.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从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个数来看,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1)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差异性比较大(标准差高达177.85),出席会议股东数最少为1人,最多为5893人,平均为30人,中位数为8人,众数为3人。(2)分段统计的结果则显示,参会股东人数为10人(含10人)以下的会议占到了总数的58.93%;参会股东人数为1-3人的为1013次,占比18.85%。(3)从板块的角度来看,主板公司参会股东平均人数最多,为61人;其次为中小板,为17人;创业板平均参会股东人数则最低,为13人。
表7: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个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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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与管理层状况
(一)董事会基本状况
1.董事会规模
首先,董事会规模存在“9人现象”。深市上市公司中,董事会平均为8.49人,有76.62%的公司在7-9人之间。其中,有732家公司的董事会规模为9人,占比47.81%。无论是整个深市,还是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董事会规模”的中位数和众数均为9。其次,呈现出公司规模越小,董事会规模越小的规律。在数值上,创业板的董事会规模(8.09人),要略低于中小板(8.50人)和主板(8.77人)。
表8:深市上市公司董事会规模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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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会议次数
大部分深市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的次数在9次左右,有907家在7-11次间的,占比61.83%。
表9:深市公司董事会会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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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基本状况
1.独立董事的人数
“独立董事”规模则存在 “三人现象”。深市上市公司中,89.75%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数量为3-4人,其中,有1148家公司的独董人数为3人,占比74.98%。根据中国证监会2001年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三人现象”和董事会规模的“九人现象”相呼应,有68.78%的上市公司独董占比在33%和40%之间。
表10:深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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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除了主板公司以外,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没有出现独董投反对票、弃权票和质疑的情况。主板公司也仅有一家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修改章程的条款与公司法、证券法相冲突,投了反对票;另外一家主板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的两个议案投了弃权票。
表11:各个板块的独董表决情况(单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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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薪酬情况
三个板块的独立董事薪酬的平均值分别为6.8万、5.6万和5.8万。平安银行的独立董事储一昀43万的薪酬是主板公司中最高的薪酬;中小板的上海莱士三位独董的23.8万薪酬是整个中小板中最高的薪酬;创业板的大富科技的三位独立董事分别领取20万薪酬,是所有创业板公司薪酬最高的。与国际通行的惯例一样,深市上市公司也出现了无薪独董,如广宇发展、靖远煤电、兰州黄河、海螺型材、中航光电、启明信息、苏大维格等。
表12:独立董事的薪酬(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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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部分的统计除去了不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的独董。
4.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主板中95.7%的公司共计450家公司存在通讯表决情况,而中小板公司中87.1%的公司共计611家公司存在着通讯出席情况;同样,委托出席情况也比较严重,主板中有361家公司的独董采取的委托出席方式,中小板有265家公司占整个板块的37.8%的公司存在委托出席问题。在一些ST类公司中,这类问题更为严重。有一家ST类的公司,在20次董事会会议中的18次,独董都是采取通讯表决。也就是说表面上看,这个独董非常辛苦参加了20次董事会会议,但实际上只有2次现身了,其他都是通过传真、电话方式。
表13:独董出席董事的形式(总数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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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计算方式为独立董事参加会议的各种形式除以2012年独董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总次数;由于创业板的年报中没有披露董事出席情况,因此无法统计。
表14:主板和中小板中存在通讯和委托出席的公司数与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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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独立董事的背景
在整个独立董事群体中,学者占据近一半的比例,而行业专家的比例最低,三个板块分别为4.7%、8.5%和5.2%。
表15:深市公司独董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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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层状况
1. 控制人、董事长和总经理的重合情况
深市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几乎都是自己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中小板只有10%的实际控制人不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而创业板更低,只有4.9%。相对而言,主板公司有51%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选择不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此外,就决策权和管理权重合的角度而言,56.7%的创业板公司和47%的中小板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兼任董事长和总经理,实现了股东权、决策权和管理权的三权合一的状态。
表16:实际控制人与董事长和总经理的重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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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部分只是针对实际控制人为个人、家族的情形。
2.董事长和总经理薪酬水平
主板公司董事长的平均薪酬为75.3万元,中小板和创业板则分别为51万元和49万元。主板的万科董事长的887万是最高的,万科是一家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荣盛发展的董事长332万元年薪是中小板公司中最高的,该董事长由实际控制人本人担任的;创业板的大富科技董事长306万的年薪所有是创业板公司中最高的,该董事长也是实际控制人本人担任的。
表17:深市公司董事长的薪酬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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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部分去除了董事长不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
从均值来看,深市公司的总经理与董事长的薪酬水平相当。主板平均薪酬为71.4万元,中小板为56万元,创业板为51.6。主板的中集集团的总裁获得998万元的年薪,是整个主板公司中最高的薪酬,而中集集团本身是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小板上海莱士的总经理获得了326万元的中小板中最高的薪酬,该总经理是由实际控制人以外的职业经理人担任的;创业板公司探路者总经理获得了462万元的最高薪酬,也是一位职业经理人。
表18:深市公司总经理的薪酬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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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部分去除了不在总经理上市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
四、违规情况与治理隐患
1.治理违规5
5 这里的违规仅仅指被监管机构处罚的,而不包括仅仅给出整改意见的“治理隐患”。
在2012年中,深市上市公司共有13家上市公司因为内部治理问题受到了监管机构的处罚。从违规公司的所属板块来看,违规公司主要集中在主板和中小板,分别为8家和5家公司,没有创业板公司;从违规类型上来看,关联交易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尤其值得关注的,在违规中出现了较多的“上市公司绕过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由控股股东直接做出相关决定”的决策程序违规类型。
2.治理隐患
治理隐患是指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违反了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相关规则,但由于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而未被监管机构处罚的轻微违规行为,如没有董事会会议记录等行为。为上市公司的监管机构每年会定期对辖区的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公司治理就会成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但情节较轻的,只会要求进行整改而不会给出具体处罚决定。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三个板块的治理隐患类别来看,三会运作不规范、内部决策程序不规范是所有治理隐患中发生最为频繁的。
图3:三个板块存在的治理隐患(单位: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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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结论
1.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家族控制特征明显,将为上市公司监管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方面提出新的问题和挑战
从深市三个板块的实际控制人类型来看,中小板和创业板的民营企业占了大多数,其中家族控制型的上市公司比重又最大。从理论讲,家族控股现象本身没有好坏之分,而家族传承也是控股股东的“家里事”,但由于我们现有监管经验更多是针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监管措施上也惯于借鉴股权分散模式下的处理方法。因此,对于家族控股公司的监管构成我们监管工作的“短板”,特别是在处理家族传承过程中如何确保中小股东利益我们缺乏足够的经验和现成的方法。
2.深市上市公司较为严格地遵守了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公司治理相关规则,但部分公司没有真正建立起相互制衡的董事会决策机制
从深市公司治理的相关数据来看,上市公司对这些规范的遵守可谓是“完全贯彻”。无论是从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还是章程中“嵌入”累积投票权的情况,以及上市公司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来看,其结果都是令人满意的。但从上市公司治理违规的处罚以及治理隐患来看,部分上市公司在对公司治理规则的遵守还是流于形式,是为了“满足监管或上市的需要而被迫做出的遵守”,公司治理的建立缺乏内生性。从“不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等违规或隐患的情况来看,有部分上市公司在上市后没有真正形成董事会集体决策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仍然停留在上市前“一个人说了算”的阶段。
3.部分深市上市公司章程中存在限制股东权利的现象,削弱了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意愿
我国《公司法》对股东的基本权利进行明确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范在《公司法》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细化。但从深市公司的章程对股东权利的规定来看,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剥夺或限制股东权利的现象,如擅自提高提名董事的持股比例要求、提高提案权的持股比例等,这使监管部门努力追求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目标无法实现,如虽然监管部门规定了满足一定条件的上市公司在选举董事中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但如果中小股东没有董事候选人提名权的话,贯彻“累积投票制”也将失去实际效果。再以网络投票制为例,如果中小股东的提案权被限制,他们参会的意愿也必然是大大降低。上市公司之所以能够通过章程限制股东权利,与我们现行发行审核制度有一定的关系。在拟上市企业的预审环节,预审员主要关注历史沿革和财务指标的真实性,而忽略对股东权利方面的关注,几乎不会关注公司章程是否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4.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会议呈现出一定的形式化,没有真正形成辩论说明的董事会文化
从深市公司对监管机构相关规范遵守的面上数据来看,深市公司整体表现良好。但如果我们将衡量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核心指标——董事会会议质量时,会发现部分公司还停留在表面遵守相关规范的“面子工程”阶段。首先,从独立董事从出席董事会的形式来看,深市上市公司出现较大比例的通讯表决和一定比例的委托表决。由于通讯表决很多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进行的,董事会会议没有经过相互说服、辩论的过程。而委托表决更为严重,将自己的决策权完全授权给其他董事,董事很难说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其次,从独立董事的表决情况来看,深市公司在整个2012年度只出现过一次反对和两个弃权的情况,即使考虑到存在着中国特有“事先沟通”的惯例,仍显得过于和谐而不合常理。
板块名称 | 机构持股比例合计 | 基金持股比例 | 券商持股比例 | QFII持股比例 | 保险公司持股比例 | 社保基金持股比例 | 其他机构持股比例 |
深证A股 | 34.23% | 5.69% | 0.12% | 0.14% | 0.53% | 0.30% | 27.45% |
深主板A股 | 41.70% | 6.41% | 0.14% | 0.16% | 0.72% | 0.23% | 34.04% |
中小企业板 | 27.12% | 4.61% | 0.09% | 0.15% | 0.35% | 0.40% | 21.52% |
创业板 | 12.17% | 5.14% | 0.11% | 0.03% | 0.00% | 0.34% | 6.55% |
国有控股1 | 民营控股 | ||||||
单一自然人 | 家族 | 创业团队或多人 | 投资机构或法人 | 无控制人2 | |||
主板 | 家数 | 296 | 105 | 28 | 16 | 12 | 13 |
占比 | 63% | 22.3% | 6% | 3.4% | 2.6% | 2.8% | |
中小板 | 家数 | 110 | 346 | 165 | 69 | 5 | 6 |
占比 | 15.7% | 58.5% | 27.9% | 11.7% | 0.8% | 1% | |
创业板 | 家数 | 16 | 168 | 103 | 56 | 0 | 12 |
占比 | 4.5% | 49.6 | 30.4% | 16.5% | 0 | 3.5% |
直接控制 | 金字塔控制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及以上 | |||
主板 | 家数 | 0 | 78 | 49 | 33 |
占比 | 0 | 48.7% | 30.6% | 20.6% | |
中小板 | 家数 | 243 | 266 | 62 | 11 |
占比 | 41.7% | 45.7% | 10.6% | 1.9% | |
创业板 | 家数 | 190 | 127 | 11 | 0 |
占比 | 57.9% | 38.7% | 3.4% | 0 |
板块 | 40岁以下 | 40-50 | 50-60 | 60岁以上 | |
主板 | 家数 | 3 | 39 | 43 | 12 |
占比 | 3% | 40.2% | 44.3% | 12.3% | |
中小板 | 家数 | 19 | 238 | 213 | 92 |
占比 | 3.4% | 42.3% | 37.9% | 16.3% | |
创业板 | 家数 | 12 | 183 | 107 | 21 |
占比 | 3.7% | 56.7% | 33.1% | 6.5% |
板块 | 剥夺股东提名权 | 提高持股比例 | 增加持股时间 | 交错董事会 | |
主板 | 家数 | 54 | 147 | 68 | 44 |
占比 | 11.4% | 31.2% | 14.5% | 9.4% | |
中小板 | 家数 | 11 | 48 | 38 | 6 |
占比 | 1.6% | 6.8% | 5.4% | 0.8% | |
创业板 | 家数 | 8 | 37 | 33 | 6 |
占比 | 2.3% | 10.4% | 9.3% | 1.7% |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公司数 | 占比 |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 公司数 | 占比 |
11 | 1 | 0.07% | 5 | 164 | 11.18% |
9 | 9 | 0.61% | 4 | 336 | 22.90% |
8 | 13 | 0.89% | 3 | 473 | 32.24% |
7 | 35 | 2.39% | 2 | 306 | 20.86% |
6 | 80 | 5.45% | 1 | 50 | 3.41% |
描述统计 | 出席股东数最多 | 出席股东数最少 | 平均值 | 中位数 | 众数 | 标准差 |
深市A股 | 5893人 | 1人 | 30人 | 8人 | 3人 | 177.85 |
主板A股 | 5893 | 1 | 61 | 6 | 2 | 302.06 |
中小板 | 1628 | 1 | 17 | 9 | 2 | 51.95 |
创业板 | 160 | 1 | 13 | 9 | 6 | 13.69 |
分段统计 | 1-3人 | 4-10人 | 11-50人 | 51-100人 | 100人以上 | 出席股东数不详 |
公司数量 | 1013次 | 2154次 | 1754次 | 193次 | 176次 | 84次 |
占比 | 18.85% | 40.08% | 32.64% | 3.59% | 3.28% | 1.56% |
单位(人) | 平均值 | 最高值 | 最低值 | 中位数 | 众数 |
深市A股 | 8.49 | 18 | 5 | 9 | 9 |
主板A股 | 8.77 | 18 | 5 | 9 | 9 |
中小板 | 8.50 | 17 | 5 | 9 | 9 |
创业板 | 8.09 | 14 | 5 | 9 | 9 |
分段统计 | 1-3人 | 4-6人 | 7-9人 | 10-15人 | 15人以上 |
公司数量 | 5 | 143 | 1173 | 198 | 12 |
占比 | 0.33% | 9.34% | 76.62% | 12.93% | 0.78% |
单位(人) | 平均值 | 最高值 | 最低值 | 中位数 | 众数 |
深市A股 | 9.37 | 29 | 3 | 9 | 8 |
主板A股 | 10.32 | 29 | 4 | 10 | 9 |
中小板 | 8.84 | 29 | 3 | 8 | 8 |
创业板 | 9.15 | 22 | 4 | 9 | 8 |
分段统计 | 6次以下 | 7-11次 | 12-15次 | 16-20次 | 20次以上 |
公司数量 | 252 | 907 | 247 | 49 | 12 |
占比 | 17.18% | 61.83% | 16.84% | 3.34% | 0.82% |
单位(人) | 平均值 | 最高值 | 最低值 | 中位数 | 众数 |
深市A股 | 3.15 | 8 | 2 | 3 | 3 |
主板 | 3.32 | 8 | 2 | 3 | 3 |
中小板 | 3.13 | 6 | 2 | 3 | 3 |
创业板 | 3.06 | 5 | 2 | 3 | 3 |
板块 | 反对 | 弃权 | 质疑 |
主板 | 1 | 2 | 0 |
中小板 | 0 | 0 | 0 |
创业板 | 0 | 0 | 0 |
板块/数据 | 平均值 | 最高值 | 最低值 | 中位数 |
主板 | 6.8 | 43 | 1.2 | 6 |
中小板 | 5.6 | 23.8 | 0.1 | 5.9 |
创业板 | 5.8 | 20 | 1.5 | 5.9 |
现场出席 | 通讯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
主板 | 41.1% | 56% | 2.8% | 0.1% |
中小板 | 54.6% | 43.7% | 1.6% | 0.1% |
板块 | 通讯出席 | 委托出席 | |
主板 | 公司 | 450 | 361 |
占比 | 95.7% | 76.6% | |
中小板 | 公司 | 611 | 265 |
占比 | 87.1% | 37.8% |
背景 | 学者 | 行业专家 | 中介机构 | 公司高管 | 退职官员 | 其他 |
主板 | 42% | 4.7% | 20.3% | 15.4% | 15.5% | 2.2% |
中小板 | 45.5% | 8.5% | 20.3% | 17.1% | 7.6% | 0.6% |
创业板 | 45.9% | 5.2% | 21.4% | 17% | 10.1% | 0.5% |
板块 | 不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 | 担任董事长 | 担任总经理 | 兼任董事长和总经理 | |
主板 | 家数 | 75 | 53 | 2 | 18 |
占比 | 51% | 36% | 1% | 12% | |
中小板 | 家数 | 58 | 244 | 6 | 272 |
占比 | 10% | 42% | 1% | 47% | |
创业板 | 家数 | 16 | 124 | 2 | 186 |
占比 | 4.9% | 37.8% | 0.6% | 56.7% |
板块 | 平均值 | 最高值 | 最低值 | 中位值 |
主板 | 75.3 | 887 | 0.3 | 50 |
中小板 | 51 | 332 | 0.012 | 45 |
创业板 | 49 | 306 | 8.8 | 41 |
板块 | 平均值 | 最高值 | 最低值 | 中位值 |
主板 | 71.4 | 998 | 3.6 | 48 |
中小板 | 56 | 326 | 4 | 43 |
创业板 | 51.6 | 462 | 9 | 4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