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15:专版
  • 16:专版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动向
  • A5:信息披露
  • A6:研究·市场
  • A7: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8:艺术资产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提示性公告
  •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权置换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购包头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45%股权的摘牌公告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江苏银行增资扩股事宜的进展情况公告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
    不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行使赎回权的提示性公告
  •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3年8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A4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41版:信息披露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华联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提示性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权置换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购包头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45%股权的摘牌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江苏银行增资扩股事宜的进展情况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
    不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行使赎回权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股票代码:600279 公告编号:临2013-024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7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8月13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1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8人,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的董事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九龙坡港土地交储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重庆市政府2013年5月2日召开的专题会议要求,并依据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所属九龙坡港土地及地面设施设备的评估价值 78,224.42万元(大写:柒亿捌仟贰佰贰拾肆万肆仟贰佰元整)作为交储价格,将九龙坡港土地交由重庆市地产集团收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3-025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3-026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3-025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龙坡港土地交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本公司拟按照重庆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并以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所属九龙坡港土地及地面设施设备的评估价值78,224.42万元(大写:柒亿捌仟贰佰贰拾肆万肆仟贰佰元整)作为交储价格,将九龙坡港土地交由重庆市地产集团收储。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3年5月2日,重庆市政府召开会议,对九龙坡港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决定,根据重庆市港口布局规划要求,将逐步取消九龙坡港港口功能。会议要求,九龙坡港港口功能取消后,对其中属于公司的土地及地面设施设备,按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价值进行补偿后,由政府收回土地。

    经重庆市政府指定,九龙坡港土地由重庆市地产集团(以下简称地产集团)收储。

    经公司和地产集团协商一致,依据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华康)对公司所属九龙坡港土地及地面设施设备的评估价值,确定公司所属九龙坡港土地交储价格为78,224.42万元(大写:柒亿捌仟贰佰贰拾肆万肆仟贰佰元整),该交储价格含对港区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补偿。除房屋外,其他设施设备能够撤出的,公司可以全部撤出。

    (二)本次土地交储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市地产集团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

    注册资本:50亿元

    法定代表人:张玉昌

    主要经营范围:土地整治储备,利用自有资金从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社会公益项目的投资,货物的进出口等。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2年12月31日,重庆市地产集团总资产75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07亿元。2012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8.24亿元。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储的标的为公司所属九龙坡港土地,同时对港区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进行补偿。

    九龙坡港位于长江北岸,距重庆朝天门沿江上溯12.5公里,紧邻重庆铁路南站。权属公司的土地面积约134亩,用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和港口码头用地。港区有码头和泊位10座,年货物通过能力490万吨。

    九龙坡港主要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及车辆滚装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特大件)装卸、仓储服务;代办货物运输等。

    近年来,随着重庆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九龙坡港地处主城,生产组织及集疏运条件均受到限制。自2010年起,九龙坡港外贸集装箱装卸运输业务转移至公司所属的寸滩港区,现主要从事件杂货装卸运输,大部分货源属铁水联运。

    九龙坡港近三年经营情况:

    年度货物吞吐量(万吨)集装箱吞吐量

    (万TEU)

    营业收入

    (万元)

    利润

    (万元)

    201033615.0519,943.946,300.57
    20112751.4915,016.242,535.99
    20122950.0312,169.421,698.84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经委托重庆华康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2年12月31日,公司所属九龙坡港土地及地面设施设备账面价值41,655.59万元,评估人员对上述资产选用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经综合分析后以收益法结果确定评估值为78,224.42万元(大写:柒亿捌仟贰佰贰拾肆万肆仟贰佰元整),评估增值36,568.83万元,增值率为87.79%。

    四、交储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地产集团签订的《土地收购储备合同》主要条款有:

    (一)交储土地、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数量及价款

    依据重庆华康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13〕第88号),此次交储土地总面积为89,610.6平方米(约134.42亩)。公司和地产集团一致同意公司所属九龙坡港土地交储价格为78,224.42万元(大写:柒亿捌仟贰佰贰拾肆万肆仟贰佰元整),该交储价格含对港区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补偿(下同)。

    (二)交割方式和时间

    1、公司在第一期土地交储价款到账后次日将土地有关资料移交给地产集团(包括房地产权证、红线图、现有的管网图及隐蔽工程资料等),同时配合地产集团办理土地储备相关手续。

    2、按照《关于九龙坡港有关问题的纪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77)“逐步取消九龙坡港港口功能”的要求,九龙坡港将分步停止营运、撤出码头,分期分批退出港口功能。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付款及交地条件后,双方办理交地手续,并签订《交地备忘录》。

    (三)土地交储价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1、第一期付款:2013年8月31日前,地产集团向公司支付土地收储价款30,000万元(大写:叁亿元整)。

    2、第二期付款:2013年12月31日前,地产集团向公司支付土地收储价款8,224.42万元(大写:捌仟贰佰贰拾肆万肆仟贰佰元整)。

    3、第三期付款:2014年11月30日前,地产集团向公司支付土地收储价款2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整)。

    4、第四期付款:2015年12月31日前,地产集团向公司支付土地收储价款2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整)。

    (四)违约责任

    1、公司未按时向地产集团提供上述房地产权证,或因公司原因导致地产集团不能及时办理储备证土地公示、挂牌,造成损失的,从违约之日起,向地产集团每日按已支付土地收购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2、公司未按时移交无纠纷、无争议、无瑕疵的上述土地及房屋,从违约之日起,向地产集团每天按已支付土地收购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3、地产集团未按约定支付土地收购价款给公司,从违约之日起,向公司每天按本期(应付未付)应支付土地收购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4、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能履行方的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涉及本次土地交储的其他安排

    (一)《土地收购储备合同》须在下列条件全部获得满足的前提下方可生效: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次土地交储的相关事项;

    2、地产集团完成审议批准程序。

    (二)九龙坡港港口功能逐步取消过程中,公司将采取分批分流到其他港区等方式,妥善解决职工安置事宜。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九龙坡港港口功能取消后,其业务将转移至公司所属其他港区,公司的业务量和经营效益不会受到大的影响。

    本次土地交储,可改善公司现金流,降低财务费用。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79 证券简称:重庆港九 公告编号:临2013-026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

    ●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3年8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时间:

    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会期半天。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五)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06号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九龙坡港土地交储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3年8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证券部。

    (四)登记时间:2013年8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五、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住宿与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丹梅

    联系电话:(023)63100700、63100513

    传 真:(023)63100700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18号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证券部

    邮政编码:400025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3年8月30日召开的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表决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对所委托表决事项作出同意、反对、弃权票的明确指示,并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审 议 表 决 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九龙坡港土地交储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会议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签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期限:至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