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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副行长刘士余:互联网金融业务不能触及红线
    2013-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苗燕 ○编辑 枫林

      

      昨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出席“互联网金融峰会”时表示,人民银行充分尊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自身规律,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不会把“看得见的手”伸到正常的、健康发展的有机体里。但同时也强调,希望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能够在不违法的“底线上”寻找业务模式和空间。对于P2P来说,“互联网是不存在线下的”。

      央行在前不久发布的《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将互联网金融业与房地产业作为两项重点行业进行了分析。这是央行首次在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专门分析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相关问题,足以证明央行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重视。

      据介绍,目前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务模式有三类: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众筹融资。以第三方支付来说,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依托于互联网的第三方支付组织中,真正从事互联网支付且已取得牌照的企业已有97家,还有150多家企业从事多用途预付卡业务。2012年,互联网支付企业的支付总量大体为6万亿元,大概占到整个支付总量的0.5%。发出支付指令的笔数占整个大支付指令的40%。互联网支付已经表现出明显的单笔量很小,使用或者说发生海量的长尾特征(long tail)非常明显。

      刘士余说:“互联网金融的特征是自下而上的。我观察是需求创造供给,又反过来进入供给创造需求的这么一个过程,它在不断地挑动传统金融的神经。”所以传统金融行业和互联网金融已经形成了相互博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态势,构成了中国广义的金融体系。同时,“传统银行的互联网的业务,也应该是广义的互联网金融的组成部分,所以两边是交叉进行的,相互促进的。”

      不过,刘士余也强调了互联网金融行业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他说,尤其对P2P来讲,如果脱离了平台功能变成所谓的“线下”,这其实是在偷换概念。他称,“互联网是不存在线下的”,P2P如果做成线下,脱离了平台操作功能,也就会演变成资金池,就会演变出在结构、期限上或信用上的转换功能,进入大意范畴的影子银行。“有两个底线是不能碰、不能击穿的:一个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一个是非法集资。”刘士余强调。他称,现在有些P2P的平台内部已经出现了道德操守和内部失灵的问题。因此有必要提醒大家,注意操作和信用风险。

      他强调,人民银行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创新驱动战略部署的战略要求,充分尊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自身规律,尊重互联网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的创新精神。不会把行政手段,或者说看得见的手伸到正常的、健康发展的有机体里,该由市场决定的事情,交由市场自己决定。互联网金融具有包容性金融的功能,具有促进包容性增长的功能。在诚实守信的前提下,一切有利于包容性增长的金融活动、金融服务,都应该受到尊重,受到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