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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3-021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亿利达股票代码00268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章冬友陈 远
    电话0576-826558330576-82655833
    传真0576-826512280576-82651228
    电子信箱zdy.tz@yilida.comcy.tz@yilida.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00,231,719.78245,882,283.722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7,843,258.9331,726,153.4619.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5,893,298.0431,597,084.971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206,782.222,859,360.62361.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0.47-40.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80.47-40.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8%11.69%-6.01%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926,476,232.76904,048,490.842.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672,007,068.72649,577,709.793.45%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8,607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章启忠境内自然人18.75%25,500,00025,500,000  
    陈心泉境内自然人18.75%25,500,00025,500,000  
    MWZ AUSTRALIA PTY LTD境外法人18.75%25,500,00025,500,000  
    台州乾源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01%17,700,00017,700,000  
    陈金飞境内自然人5.74%7,800,0007,800,000  
    张海岸境内自然人0.33%447,7000  
    贾练武境内自然人0.24%331,0000  
    温炳鑫境内自然人0.24%325,0000  
    郑莉飞境内自然人0.22%315,375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22%300,0000  
    李桂清境内自然人0.21%287,401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章启忠、陈金飞夫妻两人与亿利达之间存在控制关系;股东陈心泉、陈金飞为父女关系;陈心泉系章启忠岳父;章启忠出资占MWZ AUSTRALIA PTY LTD60%股权,陈金飞出资占MWZ AUSTRALIA PTY LTD40%股权。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以来,在整体经济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国内经济形势依然严峻,诸多不利因素仍影响着各行各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在上述复杂的经济环境下,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迎难而上,积极应对,加强企业管理和营销服务,巩固空调风机业务,积极拓展建筑通风机市场,成功推出了发明专利产品直流无刷电机,实施挖潜增效和产品创新,取得了良好的业绩。201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总营业收入30,023.17万元,同比增长2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84.33万元,同比增长19.28%。空调风机业务的行业龙头地位继续得到巩固,实现销售收入19,220.47万元,同比增长11.65%,建筑通风机业务有了较快发展,实现销售收入4,510.55万元,同比增长48.07%,企业净资产达6.72亿元,公司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控股子公司富丽华今年1月1日起经营业绩并入。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3-19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8月14日上午9:3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3年8月2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参加和通讯参与的出席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章启忠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3年8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13年8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对公司2013半年度整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客观总结,符合公司的真实情况。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于2013年8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审议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章启忠先生、陈心泉先生、李俊洲先生和江澜先生;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陈光明先生、程学林先生和潘桦先生。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也同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报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公告》于2013年8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13年8月30日上午10:00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请见登载于2013年8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独立董事对上述《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表达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章启忠:男,1968年8月生,2004年11月至2005年4月在浙江大学EMBA研修班学习;2005年5月至2006年5月在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MBA硕士班(浙江地区)学习。1986年至1990年在黄岩县新桥筛网厂工作,任销售员、销售科长、副厂长;1989年至1997年任黄岩市沪新化纤机械配件厂厂长;2000年至2004年3月任宁波丰源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至2010年任宁波丰源监事;1994年4月至2010年8月任亿利达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广东亿利达执行董事;台州华德董事长兼总经理;乾利合创投执行董事;亿利达科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武汉科技创新朝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MWZ公司董事;台州市乒乓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监事;黑龙江东波互市贸易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台州恒巽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富丽华通用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章启忠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550万股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1530万股股份,与股东陈金飞为夫妻关系,是公司副董事长陈心泉先生女婿,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卫兵姐夫,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陈心泉:男,1947年11月生,1978年至1983年在乐清县湖雾供销社工作,任销售员、销售科长;1983年至1989年在黄岩县横街塑料品厂,任销售科长;1989年至1993年在黄岩县横街五金塑胶厂,任销售科长;1994年4月至2006年12月任亿利达有限副总经理、副董事长;1997年1月至2010年8月在亿利达有限担任副董事长。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宁波丰源工贸有限公司监事;广东亿利达监事;台州华德董事;亿利达科技监事。陈心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550万股股份,与股东陈金飞为父女关系,是公司董事长章启忠先生的岳父,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卫兵的父亲,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江 澜:男,1974年5月生,大专学历,2007年10月至2008年10月在复旦大学企业家高级研修班学习。1995年8月至1996年4月在黄岩新业低压电器厂工作,任技术员;1996年5月至2010年8月先后在亿利达有限担任技术员、技术部经理、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营销副总经理、董事等职。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营销副总经理。兼任台州乾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富丽华通用设备有限公司监事。江澜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300万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李俊洲:男,1962年4月生,本科学历,1984年7月毕业于上海工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1984年9月至1989年在北京光华出版社任团总支书记;1990年至1993年在北京科青技贸公司任总经理;2001年至2005年6月在北京宏昌达科技发展公司任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6年11月在亿利达有限担任副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广东亿利达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东亿利达总经理。李俊洲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300万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光明:男,1958年5月生,工学博士,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在浙江大学低温工程专业学习,工学学士;1982年8月至1983年9月在开封通用机械厂任技术员;1983年10月至1985年12月,西安交通大学工程热物理专业硕士研究生;1986年1月至1988年8月在浙江大学能源系任讲师;1988年9月至1992年6月在浙江大学化工系任讲师(在职博士生);1992年7月至2013年8月先后在浙江大学制冷与低温研究所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副所长、教授(博导)及所长等职。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制冷空调热泵技术选择委员会委员;国际制冷学会B1(热力学与传递过程)委员会委员;国际标准化委员会(ISO)/制冷压缩机专家组成员;中国制冷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热工基础分委员会委员;环保部工商制冷HCHCs淘汰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委员;浙江省制冷学会理事长;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理事;《制冷空调与电力机械》杂志主编;宁波青杰低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光明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程学林:男,1970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1988年9月至1992年7月在电子科技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学习;1999年至2001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在职研究生;2007年至2009年在浙江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在职研究生。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1997年取得经济师资格;1992年至1997年在中国磁记录设备公司任秘书;1997年至1998年在中国磁记录设备公司北京办事处任职员;1998年至2004年在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4年5月至2013年4月,在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专职律师;2013年4月至今,在浙江赞程律师事务所任主任、专职律师。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程学林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潘 桦:男,1965年8月生,本科学历,1984年10月至1986年10月参加会计大专学历的自学考试;1995年至1997年在杭州电子工学院会计学专业学习;199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2003年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1987年8月至1994年5月在临海市土特产公司工作,任统计、会计;1994年6月至1999年11月在临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任副所长;1999年12月至今在台州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任董事长、主任会计师;兼任台州市产权交易所董事;台州中衡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潘桦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3-20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8月14日,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3年8月2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晓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3年8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13年8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对公司2013半年度整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客观总结,符合公司的真实情况。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于2013年8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同意经大股东联合提名徐晓波女士、陈永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态度进行适当的调整。虽然在短期内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来看,更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有利于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审批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将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项目其它内容不变。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公告》于2013年8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候选人简历:

    1、徐晓波:女,1956年12月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政工师职称。1977年11月至1988年8月在佳木斯电视机总厂任调试工、生产调度、车间副主任、工会副主席;1988年8月至1989年9月在中国龙江电子集团公司任团委书记;1989年9月至1991年5月在中国龙江电子集团深圳宝安合资公司任经理部经理;1991年5月至1994年8月在中国龙江电子集团电视总厂基板车间,任车间书记兼主任;1994年9月至2000年9月在中国龙江电子集团与创维合资公司,任经理部经理;2000年10月至2010年8月在亿利达有限任办公室主任、营销副总助理、营销管理部副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营销管理部副经理。徐晓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陈永康:男,1971年12月生,大专学历,浙江工业大学会计电算化专业毕业。1994年至1999年在台州市遮阳网厂任主办会计;2000年至2006年在亿利达有限任财务部副经理、信息中心主任;2007年至2010年8月在台州市清泉洁具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0年9月至2011年2月在浙江恒速电机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11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任审计部经理。201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陈永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3-23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8月14日,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延期达到使用状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95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27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28.72 万元,超过计划募集资金5,211.7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2 年7月16日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中喜验字[2012]第004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参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概述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技术中心和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等三个项目未能按进度完成。截至 2013 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元)投资进度(%)项目原计划建设完工日期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1.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146,630,000.0030,905,147.04212013年7月2014年7月
    2.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93,580,000.0029,982,188.47322013年7月2014年7月
    3.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32,960,000.004,983,920.34152013年7月2015年7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的原因

    (一)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和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

    “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和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 调整项目建设期的主要原因为:一是由于原计划建设期一年过于紧张,加上厂房土地原是海涂,除基础全部采用预应力管桩外为确保地面不下沉进行全面加固也增加了施工周期。二是为提高生产的自动化水平,选购国际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有部分设备从德国等国进口,且为确保质量,需要留足一定的安装调试时间,影响了工期。基于以上原因,经公司研究决定,将该项目的建设期由 2013年7月延期至 2014年7月。

    (二)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

    “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调整项目建设期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根据行业技术发展方向、产品发展方向等调研,为了提高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的基础水平,公司对该项目设计方案重新进行了规划,按绿色建筑标准及国际先进的风机、配套产品的测试要求重新设计,使项目进度受到影响。基于以上原因,经公司研究决定,该项目建设期由 2013年7月延期至2015年7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项目延期,在短期内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来看,更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上述项目延期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有利于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长“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和“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的建设期符合公司客观实际,采取谨慎态度对项目建设期进行调整,未改变项目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现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将持续关注上述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公司将以上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态度进行适当的调整。虽然在短期内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来看,更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有利于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具有可行性及必要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审批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将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低噪节能中央空调大风机项目”、“节能高效建筑通风机项目”和“技术中心、全性能测试中心项目”的建设期延长,符合项目建设的客观实际,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

    九、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3-024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8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00。

    5、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公司一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7、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3日。

    8、出席对象:

    8.1截止20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

    8.2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8.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8.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章启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1.2选举陈心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1.3选举李俊洲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1.4选举江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 选举陈光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 选举程学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 选举潘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选举徐晓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2.2 选举陈永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第1项和第2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3、审议《关于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方式登记,参会人员必须详细填写《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1.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1.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1.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3年8月26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3年8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2013年8月30日上午8:00-09: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它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相关手续。会议召开日期如有变化的,将提前5天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冬友、陈远 电话:0576-82655833

    传真:0576-82651228 邮编:318056

    地址: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身份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30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人/本公司没有具体指示,代理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股东对参加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项审议议案的指示

    序号议 案
    适用于累计投票制的议票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
    累积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4=[ ]
    1.1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票数
    1.1.1选举章启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1.2选举陈心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1.3选举李俊洲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1.4选举江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累积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3=[ ]票
    1.2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数
    1.2.1选举陈光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程学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潘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2=[ ]票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票数
    2.1选举徐晓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2.2选举陈永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普通投票表决赞成反对弃权
    3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委托股东为单位法人必须加盖单位公章。2、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贵会2013年8月14日签发并公布的《关于召开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收悉。截止2013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

    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

    二〇一三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