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3-024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3年6月13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8月1日,除息日为2013年8月2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3年8月8日(详见本公司临2013-023号公告)。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22元/股,发行数量为19,382.926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董事会现对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如下:
1、调整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6.22元/股调整为6.17元/股。计算公式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现金红利=6.22元/股-0.05元/股=6.17元/股。
2、调整发行数量
调整前,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为19,382.926万股;发行价格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为19,540万股。计算公式为: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1,205,618,000元÷调整后的发行价格6.17元/股=19,540万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它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3-025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情况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一直以来不断规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长期持续规范发展。
鉴于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申报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目前该事项正处于证监会的审核过程中。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对近五年来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