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3-020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李俊峰因公务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姜风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新建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半年报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并提名徐新建先生、万旭昶先生、李骏先生、陈荣华先生、刘伟先生、陆剑先生、杨雄胜先生、 姜风女士、李俊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杨雄胜先生、姜风女士、李俊峰 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杨雄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核相关制度的议案》
(一)《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需提请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需提请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需提请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相关人员简历
徐新建:2006年1月至2010年8月,江苏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8月至今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8月至2012年8月,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通过太阳雨控股集团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31,000,30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万旭昶:2006年1月至2010年8月,江苏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0年8月至2012年8月,日出东方太阳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8月至今,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持有公司股票71.01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李骏:2006年1月至2007年4月,青岛智诚灵动咨询策划有限公司,策略总监;2007年4月至2010年8月,江苏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8月至今,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票80.10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刘伟:2006年3月至2010年8月,江苏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8月至今,Sunrain(korea)Solar Energy Co.,Ltd.监事;2006年11月至今,江苏四季沐歌太阳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年8月至今,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票71.01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陈荣华:2006年1月至2006年9月,亨特道格拉斯(中国)营业二部经理;2007年3月至2010年8月,江苏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8月至今,日出地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票80.10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陆剑:2006年1月至今北京四季沐歌太阳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持有公司股票53.40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姜风:2006年1月至今,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理事长;2010年8月至今,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李俊峰:2006年1月至2011年12月,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2011年12月至今,国家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2009年5月至今,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7月至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独立董事;2010年8月至今,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杨雄胜:2006年1月至今,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2008年10月至今,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3-021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8月5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井奇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做出如下审核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用本次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提名杨井奇先生、封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简历附后)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杨井奇:2006年1月至今,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部长、工会主席;2010年8月至今,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封勇:2006年1月至2010年8月,江苏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助理;2010年8月至今,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生产部部长。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3-022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6号文《关于核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出东方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21.5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2,422,351.9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77,648.05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5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截至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039,476,108.49元,明细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一、 |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 2,036,220,881.10 |
二、 | 报告期末按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 6,048,374.92 |
1、连云港生产基地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 | 953,168.97 | |
2、沈阳基地年产50 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 | 0.00 | |
3、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 | 2,489,369.95 | |
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0.00 | |
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605,836.00 | |
三、 | 手续费支出 | 480.20 |
四、 | 利息收入 | 9,304,082.51 |
五、 | 其他 | |
六、 | 募集资金余额 | 2,039,476,108.49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执行本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期末余额(2013年6月30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481960311797 | 1,466,169,683.2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32001658636052512929 | 114,953,206.7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洛阳) | 32001658636052517467 | 180,010,555.0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107010029280072582 | 278,342,663.45 |
合计 | 2,039,476,108.49 |
三、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紧抓市场机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早发挥效益,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审(2012)专字第020602号《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截止2012年6月30日,公司已实际投入资金30,288,874.96元。
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0,288,874.96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工作,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30,288,874.96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规模化效益,维护投资者利益,以尽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年4月10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公司“沈阳生产基地年产5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由辽宁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实施变更为由四季沐歌(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由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变更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科技园区。详见2013年3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编号为临2013-008《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050,25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48,374.9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置换资金) | 44,140,346.4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以营业收入列示)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连云港生产基地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 | 否 | 500,000,000.00 | - | - | 953,168.97 | 4,234,998.97 | 0.847% | 2015年9月30日 | - | - | 否 |
沈阳生产基地年产50 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 | 是 | 180,000,000.00 | - | - | 0.00 | 0.00 | 0 | 2014年9月30日 | - | - | 否 |
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 | 否 | 150,000,000.00 | - | - | 2,489,369.95 | 2,489,369.95 | 1.659% | 2015年9月30日 | - | - | 否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300,000,000.00 | - | - | 0.00 | 27,233,912.86 | 9.078% | 2015年9月30日 | - | -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20,000,000.00 | - | - | 2,605,836.00 | 10,182,064.67 | 8.485% | 2014年9月30日 | - | - | 否 |
合计 | - | 2,050,250,000.00 | - | - | 6,048,374.92 | 44,140,346.45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三、(二)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四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除以上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3-023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6号文《关于核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出东方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21.5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2,422,351.9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77,648.05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57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日出地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所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使用募集资金 | 实施主体 | 项目备案情况 |
1 | 连云港生产基地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 | 50,000 | 50,000 |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连发改工业发【2011】7号 |
2 | 沈阳生产基地年产5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 | 18,000 | 18,000 | 辽宁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 | 沈蒲备【2010】95号 |
3 | 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 | 15,000 | 15,000 |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连发改工业发【2011】3号 |
4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30,000 | 30,000 |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连发改服务发【2011】5号 |
5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000 | 12,000 |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 连发改高技发【2011】2号 |
6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 - | |||
合计 | 125,000 | 125,000 |
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3年4月10日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公司“沈阳生产基地年产5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由辽宁太阳雨太阳能有限公司实施变更为由四季沐歌(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由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变更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科技园区。详见2013年3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13-008《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执行本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截至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039,476,108.49元。
三、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产品: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国债除外);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不得质押。
上述现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现金管理额度: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
4、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或国债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 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1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授权经营层具体操作。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用本次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用本次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意见
日出东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日出东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该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日出东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本事项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日出东方对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资料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广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