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13-033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富安娜 | 股票代码 | 002327 | |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胡振超 | |||
电话 | 0755-26064656 | |||
传真 | 0755-26055076 | |||
电子信箱 | huzhenchao@fuanna.com.cn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820,683,087.59 | 758,478,132.33 | 758,478,132.33 | 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6,062,295.96 | 109,324,501.57 | 109,324,501.57 | 24.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34,799,608.72 | 107,300,402.05 | 107,300,402.05 | 25.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8,741,700.43 | 19,555,694.00 | 19,555,694.00 | -246.9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 | 0.68 | 0.34 | 23.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1 | 0.68 | 0.33 | 24.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57% | 8.46% | 8.46% | 0.1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2,154,367,982.83 | 2,074,413,328.36 | 2,074,413,328.36 | 3.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607,851,610.33 | 1,512,197,594.18 | 1,512,197,594.18 | 6.33%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0,443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林国芳 | 境内自然人 | 40.61% | 130,584,063 | 97,938,047 | ||
陈国红 | 境内自然人 | 21.92% | 70,475,836 | 52,856,878 | ||
施建平 | 境内自然人 | 3.21% | 10,336,318 | |||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5% | 9,815,127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成本019L-CT001深 | 1.46% | 4,709,295 |
创业-工行-创金价值成长5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4% | 3,351,546 | ||||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 | 3,220,090 |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99% | 3,180,000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0.79% | 2,562,816 | ||||
中国农业银行-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75% | 2,401,017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林国芳、陈国红夫妇合计持有本公司62.53%的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一致行动人。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公司根据董事会年初确立的战略目标,坚持“艺术家纺”的多品牌策略,狠抓产品研发设计,优化生产和营销的流程架构,加强数据信息的分析和应用,深度挖潜和精细管理,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在市场消费力疲软的大环境中,继续保持了稳健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068.31万元,同比增长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06.23万元,同比增长24.46%,基本每股收益为0.42元,同比增长23.53%。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财务报告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财务报告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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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3-034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 年8月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3年8月1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林国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募集资金2013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有效期从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一年有效。并授权董事长林国芳先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在上述有效期内和授信额度内一次或分次签署相关的融资合同(或协议)及相关文件。
4、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
由于原激励对象杨嘉鑫、吕明霞、贾立丽、罗舒文、廖斌、李琴、刘家成、文忠、钟敏、张利平、刘岗共11名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辞职并离开了公司,不再符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董事会决议取消上述11名辞职人员已获授的211,113份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经此次调整后,公司首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总人数减至121人,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减至为118人,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3名不变。首期股票期权总数由4,418,282份减至4,207,169份,其中首次授予期权数量减至3,614,385份,预留部分不变,仍为592,784份。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
由于原激励对象杨嘉鑫、吕明霞、贾立丽、罗舒文、廖斌、李琴、刘家成、李万东、王正茂、王蕴山、张道红、花进进、陈忠、谢海蓝、颜祥龙、崔漾、杨平、沈建、杨晓红、周国中共20人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辞职并离开了公司,不再符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董事会决议取消上述20名辞职人员已获授的674,382份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
但由于统计疏忽,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详见2012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37)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详见2013年4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09)审议过程中,将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原激励对象孙雨的离职重复计算了一次,造成多减少了一个人数,并多注销了其所获尚未行权的33,599份股票期权。因此现作出修正。
经此次调整后,公司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总人数由160人减至141人。同时,期权数量也相应做出调整。调整后,期权总数由5,254,660份减至4,613,877份,其中首次授予期权数量减至3,932,295份,预留部分不变,仍为681,582份。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调整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下游品牌经销商拓展市场、提高销售规模,公司同意对上年度以互助合作基金担保方式为中国民生银行对公司下游品牌经销进行贷款授信1亿元提供不超过1100万元的担保,延长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3-035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 年8月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3年8月1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雪晴主持。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3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3、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1)截至本次监事会,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为本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杨嘉鑫、吕明霞、贾立丽、罗舒文、廖斌、李琴、刘家成、文忠、钟敏、张利平、刘岗共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辞职并离开公司,其已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其合并所获授的尚未行权的211,113份股票期权不具有可操作性,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调整,取消其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调整后授予对象均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相关人员。
(2)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1)截至本次监事会,根据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为本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杨嘉鑫、吕明霞、贾立丽、罗舒文、廖斌、李琴、刘家成、李万东、王正茂、王蕴山、张道红、花进进、陈忠、谢海蓝、颜祥龙、崔漾、杨平、沈建、杨晓红、周国中共2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并离开公司,其已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其合并所获授的尚未行权的674,382万份股票期权不具有可操作性,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调整,取消其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调整后授予对象均为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相关人员。 同时对于由于统计疏忽,在2013年4月2日对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调整时重复注销的激励对象孙雨的33,599份股票期权予以修正。
调整后,公司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总人数由160人减至141人。期权总数减至4,613,877份,其中首次授予期权数量减至3,932,295份,预留部分不变,仍为681,582份。
(2)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行为将有助于公司下游优质的品牌经销商拓展市场、提高销售规模,做大做强,进而带动公司的业绩增长。能够进入互助基金的被担保人都是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司下游品牌经销商,具有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和债务偿还能力;对于被担保人的条件、单个被担保人的贷款额度、贷款的用途都有严格的控制,该项担保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延长一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3-036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议案中对公司首期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0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已将完整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修订并形成了《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经201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后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2011年2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二)2011年2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授予日的议案》。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1年2月23日,公司授予175名激励对象共计223.3万份万份股票期权,预留股票期权24.7万份。
(三)2011年7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调整后公司首期激励计划的已授予激励对象的总人数减至166人,首期股票期权总数减至233.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总数调整为208.8万份,预留24.7万份。
(四)2012年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月9日作为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24.7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五)2012年5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调整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总人数减至149人,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减至为146人,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3名不变。首期期权总数减至205.9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期权数量减至181.20万份,预留部分不变,仍为24.70万份。同时,由于实施了2011年度资本公积转赠股本的方案,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27.92元/股,预留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35.31元/股,首期期权总数调整为247.08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调整为217.44万份,预留部分调整为29.64万份。
(六)公司于2012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调整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总人数减至142人,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减至为139人,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3名不变。首期期权总数减至233.28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期权数量减至203.64万份,预留部分不变,仍为29.64万份。
(七)公司于2013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调整后公司首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总人数减至132人,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减至为129人,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3名不变。首期股票期权总数减至221.76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期权数量减至192.12万份,预留部分不变,仍为29.64万份。
(八)公司于2013年4月3日公告了 《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2013年4月16日公告了《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更正公告》,根据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和有关法规规定,董事会最终确定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起至2014年2月21日止。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即可实施。
(九)公司截止2013年5月21日,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中已有11名激励对象合计已行权8400股,未行权数量合计为2,209,200份。
(十)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后,首次授予期权数量为3,825,498份,预留部分为592,784份;首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后为13.83元;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后为17.51元。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在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作为原激励对象的杨嘉鑫、吕明霞、贾立丽、罗舒文、廖斌、李琴、刘家成、文忠、钟敏、张利平、刘岗共11人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辞职并离开公司,其已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其合并所获授予的尚未行权的211,113份股票期权不具有可操作性,依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调整,取消其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
经此次调整后,公司首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总人数减至121人,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减至为118人,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3名不变。首期股票期权总数由4,418,282份减至4,207,169份,其中首次授予期权数量减至3,614,385份,预留部分不变,仍为592,784份。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截至本次监事会,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为本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杨嘉鑫、吕明霞、贾立丽、罗舒文、廖斌、李琴、刘家成、文忠、钟敏、张利平、刘岗共11人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辞职并离开公司,其已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其合并所获授予的尚未行权的211,113份股票期权不具有可操作性,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调整,取消其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调整后授予对象均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相关人员。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3-037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调整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议案中对公司首期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2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已将完整的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于2012年3月2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201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二)2012年5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调整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人数减至194人,股票期权总数减至284.4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期权数量减至256万份,预留减至28.4万份。同时,由于实施了2011年度资本公积转赠股本的方案,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35.65元/股,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341.28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调整为307.2万份,预留部分调整为34.08万份。
(三)2012年8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议案中对公司首期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进行了调整,经此次调整后,公司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94人减至179人。期权总数由341.28万份减至295.26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期权数量由307.20万份减至261.18万份,预留部分不变,仍为34.08万份。
(四)2013年4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和期权数量的议案》。调整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79人减至160人,二期股票期权总数由295.26万份减至262.74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期权数量由261.18万份减至228.66万份,预留部分不变,仍为34.08万份。
(五)2013年5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因实施权益分派发生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期权数量为4,573,078份,预留部分为681,582份;二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前为35.65元,调整后为17.68元。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在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后,作为原激励对象的杨嘉鑫、吕明霞、贾立丽、罗舒文、廖斌、李琴、刘家成、李万东、王正茂、王蕴山、张道红、花进进、陈忠、谢海蓝、颜祥龙、崔漾、杨平、沈建、杨晓红、周国中共20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并离开公司,其已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照其合并所获授予的尚未行权的674,382份股票期权不具有可操作性,依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调整,取消其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
但由于统计疏忽,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详见2012年8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详见2013年4月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审议过程中,将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原激励对象孙雨的离职重复计算了一次,造成多减少了一个人数,并多注销了其所获尚未行权的33,599份股票期权。因此现作出修正。
经此次调整后,公司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总人数由160人减至141人。同时,期权数量也相应做出调整。调整后,期权总数由5,254,660份减至4,613,877份,其中首次授予期权数量减至3,932,295份,预留部分不变,仍为681,582份。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截至本次监事会,根据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为本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杨嘉鑫、吕明霞、贾立丽、罗舒文、廖斌、李琴、刘家成、李万东、王正茂、王蕴山、张道红、花进进、陈忠、谢海蓝、颜祥龙、崔漾、杨平、沈建、杨晓红、周国中共20人因个人原因辞职并离开公司,其已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照其合并所获授予的尚未行权的674,382份股票期权不具有可操作性,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进行调整,取消其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
但由于统计疏忽,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过程中将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原激励对象孙雨的离职重复计算了一次,造成多注销了其所获尚未行权的33,599份股票期权。因此本次会议需作出调整。
调整后授予对象均为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相关人员。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13-038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2012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互助合作基金担保方式对中国民生银行给予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品牌经销的贷款授信提供不超过1100万元的担保,期限一年。该项担保实施后,加盟商踊跃参与,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截止本公告之日,公司上述对外担保金额为870.1万元。由于上述担保即将到期,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上述担保期限延长一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了帮助下游品牌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及实现风险共担,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提高销售规模,从而实现公司加盟业务的稳定增长,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互助合作基金担保方式对中国民生银行给予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品牌经销的贷款授信提供不超过1100万元的担保,期限一年。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的表决情况
2013年8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本次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若在担保实施过程中遇到需要股东大会审批的事项,则单独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单独对外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非关联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富安娜公司下游品牌经销商。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互助合作基金担保。
(二)担保期限:一年。
(三)担保金额:不超过1100万元。
(四)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作为互助合作基金的管理人,负责对参加此项贷款项目的下游品牌经销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可以确保加入进来的下游品牌经销商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对贷款资金的用途进行限制,专项用于向富安娜公司采购货物、缴纳新店加盟保证金、新店装修、流动资金周转等。
3、要求所有进行贷款的品牌经销商必须提供相应金额的资产或有实力的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进行反担保。
4、公司作为互助合作基金的管理人,投入基金的初始保证金1000万元和风险准备金100万元,待符合条件的品牌商加入基金后以自有资金进行置换。随着符合条件的品牌经营销的加入,公司担保金额会逐渐下降;
5、对于贷款的下游品牌经销商,要求其定期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公司章程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接受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监督检查。
6.由公司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实施事前贷款担保风险的审核和事中督察、事后复核。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以互助合作基金担保方式对银行给予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下游品牌经销的贷款授信提供担保,可以有效地帮助下游品牌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及实现风险共担,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提高销售规模,从而实现公司加盟业务的稳定增长。对此项担保,公司采取了品牌经销商资质准入、专款专用、保证金及风险准备金循环退出、控制单户最高贷款额度及比例等风险防范措施,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行为将有助于公司下游优质的品牌经销商拓展市场、提高销售规模,做大做强,进而带动公司的业绩增长。能够进入互助基金的被担保人都是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司下游品牌经销商,具有较强的市场营销能力和债务偿还能力;对于被担保人的条件、单个被担保人的贷款额度、贷款的用途都有严格的控制,该项担保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任金额为870.1万元。若担保金额全部实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的金额最高为1,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2%。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