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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2013-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3—28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局会议于2013年8月14日在金路大厦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董事长刘汉先生、董事刘镝先生未参加本次会议),监事局主席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杨寿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刘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的议案》。

    因刘汉先生连续2次以上未出席公司董事局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刘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董事长及董事局专业委员会职务。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局成员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同意刘镝先生、彭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及董事局专业委员会职务;经股东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同意张昌德先生、李克明先生、刘德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刘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董事长及董事局专业委员会职务;同意刘镝先生、彭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及董事局专业委员职务;同意股东提名的张昌德先生、李克明先生、刘德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决定于2013年8月30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总裁杨寿军先生提名,聘彭朗先生任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自董事局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意见:彭朗先生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彭朗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意聘任彭朗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

    以上第一、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附:张昌德先生简历

    张昌德,男,汉族,1956年10月16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咨询师。现任德阳市国资委调研员。历任德阳市经委科员、副处长、处长,德阳市物资局局长助理、副局长,德阳市物资总会会长,德阳市经贸委副主任,德阳市国资委副主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克明先生简历

    李克明,男,汉族,1953年出生,中共党员,四川什邡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绵竹腾达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四川省金河磷矿岳家山矿团委书记、宣传教育科股长、党委副书记;什邡磷化工厂副厂长;什邡市三电办主任、市政府能源办主任、经委主任、市长助理、副市长、常务副市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德山先生简历

    刘德山,男,汉族,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教师,高级企业文化管理师。现任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局秘书、董事局主席助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任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副理事长、四川省企业文化研究会副理事长、四川省管理创新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四川省企联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四川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副会长。历任四川省什邡中学教务处主任、副校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彭朗先生简历

    彭朗,男,汉族,1969年2月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90年参加工作,现任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副总裁。历任德阳市农药厂劳资教育科副科长、科长;金路集团公司宣传科干事、团委委员、总经理办公室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秘书、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公司授权代表、董事局办公室主任等,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局秘书兼董事局办公室主任;公司第七届董事局董事、总裁助理兼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秘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3—29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 集 人: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

    2.会议时间: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00

    3.会议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岷江西路二段57号金路大厦12楼会议厅

    4.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3 年8月23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8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但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刘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局成员的议案》:

    (1)审议《关于刘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彭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张昌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选举李克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刘德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注:股东投第2项议案的(3)、(4)、(5)项子议案为“赞成”票的前提是投第1项议案、第2项议案的(1)、(2)项子议案为“赞成”票。

    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凭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岷江西路二段57号金路大厦11楼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13年 8月26日~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廖荣

    联系电话:(0838)2301092

    传 真:(0838)2301092

    联系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岷江西路二段57号金路大厦11楼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000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1(社会公众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序号议 案 名 称表 决 意 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刘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局成员的议案》   
    2.1《关于刘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2.2《关于彭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张昌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2.4《关于选举李克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2.5《关于选举刘德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每项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2(法人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对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序号议 案 名 称表 决 意 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刘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局成员的议案》   
    2.1《关于刘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2.2《关于彭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张昌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2.4《关于选举李克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2.5《关于选举刘德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每项议案的“赞成”、“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划“√”。)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