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3-028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普利特 | 股票代码 | 002324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林义擎 | 钱丽娟 | ||
电话 | 021-69210096 | 021-69210096 | ||
传真 | 021-51685255 | 021-51685255 | ||
电子信箱 | dsh@pret.com.cn | qianlj@pret.com.cn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762,423,642.07 | 530,837,473.62 | 43.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8,742,889.69 | 65,118,373.22 | 36.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9,156,063.14 | 62,816,622.34 | 26.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1,955,858.83 | -22,433,706.84 | -354.4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24 | 37.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24 | 37.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77% | 5.62% | 增加1.15个百分点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744,067,562.40 | 1,538,448,687.91 | 13.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29,110,437.99 | 1,267,367,548.30 | 4.87%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3,30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周文 | 境内自然人 | 51.43% | 138,852,000 | 104,139,000 | ||
郭艺群 | 境内自然人 | 4.35% | 11,754,000 | |||
卜海山 | 境内自然人 | 1.69% | 4,550,000 | 4,050,000 | ||
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4% | 4,420,000 | |||
周武 | 境内自然人 | 1.54% | 4,170,000 | 3,127,500 | ||
郭幼全 | 境内自然人 | 1.34% | 3,622,542 | |||
张祥福 | 境内自然人 | 1.22% | 3,287,000 | 3,282,750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 | 3,233,775 | |||
孙丽 | 境内自然人 | 1.16% | 3,136,627 |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 | 2,699,98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周文、张祥福、卜海山、周武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东,其中周文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文、郭艺群为夫妻关系,周文、周武为兄弟关系,张祥福、周武是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管,卜海山是公司现任董事,孙丽是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现已离任。未知公司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今年以来我国汽车市场增长较快的发展机遇,坚持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使产品线技术升级,进而提高产品竞争优势,并实现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
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新授权的发明专利23项,累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达到87项,尚有63项正在申请中,技术研发的储备为公司实现技术营销战略打好坚实的基础。同期,公司一款长玻纤增强PP材料(PP A422-LG20 ZE)正式进入到宝马汽车公司GS93016(1/2013)全球采购认可目录,已经为华晨宝马的全新宝马5系车型的仪表板骨架批量供货,为今后公司产品进入高端车型高端产品树立了典范。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96.1%来源于汽车行业。2013年上半年我国汽车工业发展增长较快,汽车产、销量同比增幅为12.83%和12.34%,公司产品配套服务的新车型市场反映良好,销售持续发力。上半年公司实现销售7.62亿元,销售产品5.16万吨,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3.63%、56.54%,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同期,随着募投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建成、达产,公司产能达到15万吨,能更好地满足市场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承担建设的液晶高分子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建项目第一期2000吨/年熔融缩聚生产线(下文简称“TLCP项目”),建造调试完毕,正式投产。这是公司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新材料领域发展的重要一步。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企业文化、内部管理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对各流程的梳理和再造,提倡制度产生效益。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周文
2013年8月14日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3-027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3年8月14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半年度报告中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2013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浙江普利特”)向中国银行上海市青浦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的人民币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向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申请期限为一年的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为浙江普利特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3年8月1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3-02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帐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255号文核准,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7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2800万股,发行价格为22.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7,500,000.00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4,660,000.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2,840,000.00元,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2月14日出具安永华明(2009)验字第60623545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2年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是8,961.43万元。2013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入使用为2,957.50万元,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6,108.0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1、2013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初余额 | 8,961.43 |
2、减:募投项目建设资金 | 2,391.42 |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 | 566.08 |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偿流动资金 | 0.00 |
3、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04.13 |
4、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 6,108.06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截止201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项目 | 开户行 | 账号 | 帐户类型 | 账户金额 (含存款利息) |
年产5万吨汽车用高性能低气味低散发聚丙烯(PP)技术改造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青浦开发区支行 | 03-880610040003762 | 募集资金专户 | 17,992,406.40 |
03-880610040003762 | 募集资金专户-定期 | 0 | ||
通用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交通银行上海青浦支行 | 310069011018150063434 | 募集资金专户 | 3,123,694.16 |
310069011608510002257 | 募集资金专户-定期 | 0 | ||
高性能聚碳酸酯(PC)塑料合金技术改造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 | 1001177429200177419 | 募集资金专户 | 3,888,132.12 |
1001177414200006651 | 募集资金专户 -七天通知存款 | 0 | ||
1001177414200006527 | 募集资金专户-定期 | 0 | ||
嘉兴新材料项目(第一次转移募集资金项目) | 农行嘉兴南湖支行 | 19-310401040003027 | 募集资金专户 | 430,294.44 |
嘉兴新材料项目第二次(转移募集资金项目) | 交行青浦支行 | 310069011018150117368 | 募集资金专户 | 34,700,825.64 |
310069011608510004606 | 募集资金专户-定期 | 0 | ||
液晶高分子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建项目(用超募投资全资子公司的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青浦开发区支行 | 03-880610040004513 | 募集资金专户 | 260,827.25 |
嘉兴高性能改性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西路支行 | 11011742417401 | 募集资金专户 | 684,441.39 |
合计 | ___ | ___ | ___ | 61,080,621.40 |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审批程序,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首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会签同意后,由公司财务部门执行。公司定期由内部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向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并将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3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半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3半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方面的问题。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3,284.0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57.5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9,437.8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5万吨汽车用高性能低气味低散发聚丙烯(PP)技术改造项目 | 是 | 10,246.11 | 10,246.11 | 551.06 | 8,474.34 | 82.72% | 2012年8月31日 | 2,027.88 | 是 | 否 | |||
通用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是 | 6,495.13 | 6,495.13 | 1,519.60 | 5,605.10 | 86.30% | 2012年8月31日 | 990.95 | 是 | 否 | |||
高性能聚碳酸酯(PC)塑料合金技术改造项目 | 是 | 10,655.58 | 10,655.58 | 320.76 | 9,381.22 | 88.04% | 2012年8月31日 | 1,721.58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7,396.82 | 27,396.82 | 2,391.42 | 23,460.66 | - | - | 4,740.41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投资全资子公司(液晶高分子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建项目第一期) | 否 | 8,900.00 | 8,900.00 | 0 | 8,917.57 | 100.2% | 2013年6月30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高性能改性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产业化项目 | 否 | 15,500.00 | 15,500.00 | 566.08 | 15,572.41 | 100.47% | 2012年9月1日 | 1,676.92 | 是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5,000.00 | 5,000.00 | 0.00 | 5,000.00 | 100.00%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16,487.18 | 16,487.18 | 0.00 | 16,487.18 | 10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45,887.18 | 45,887.18 | 566.08 | 45,977.16 | - | - | 1,676.92 | - | - | |||
合计 | - | 73,284.00 | 73,284.00 | 2,957.50 | 69,437.82 | - | - | 6,417.33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发行募集资金于2009年12月14日到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建设时间才二年,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比以2009年作为建设期第一年的投资计划进度为低。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4、2011年1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建设“液晶高分子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建项目”的议案》,决定用超额募集资金再向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特新材料”)增资410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将达9100万元,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公司经营层按照《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办理普利特新材料增资事宜。2011年2月23日,公司完成了4100万元增资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并获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下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伍仟万元”变更为“玖仟壹佰万元”,注册号为310228001373905。 5、2011年6月1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用超额募集资金7,987.18万元补充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3、公司将“通用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高性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年产能1万吨”改由浙江普利特实施,实施地点改为浙江省嘉兴市工业园区内,涉及变更募集资金3,000万元,占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的46.19%。 4、根据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7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改由子公司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此次变更共涉及募投资金6,000万元,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变更增资等事宜。2012年9月24日浙江普利特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并获得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湖分局下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贰亿陆仟万元”变更为“叁亿贰仟万元”,注册号为330402000073645。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2010 年1月6日公司第一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807,994.9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0)专字第60623545_B01号】《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以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3-030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全体九名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上述议案经公司全部四名独立董事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普利特”)
1、向中国银行上海市青浦支行(下文简称“青浦中行”)申请期限为一年的人民币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2、向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下文简称“嘉兴中行”)申请期限为一年的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8日
注册地点:嘉兴市大桥镇亚太工业园区(A9)380室
法定代表人:张祥福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贰仟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高性能改性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销售;汽车配件、计算机及软件、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与本公司的关系:浙江普利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浙江普利特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 | 截至2013年6月30日 |
净利润 | -2,178,486.87 | 14,294,355.33 |
资产总额 | 370,777,521.98 | 503,976,432.34 |
负债总额 | 52,782,463.12 | 161,741,099.94 |
资产负债率 | 14.24% | 32.09% |
2013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4、担保期限:1年
5、担保总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青浦中行6000万、嘉兴中行4000万)
四、董事会意见
浙江普利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浙江普利特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浙江普利特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董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利益;本次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浙江普利特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7.89%。除此之外,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还为浙江普利特担保17,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2,000万元,累计担保额为29,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2.88%。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编号: 2013-03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3年8月14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丁巧生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2013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