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编号:2013-033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15日上午9:00在桐昆股份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陈士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7元/股。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
回购数量:公司将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5.5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7元/股的条件下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
回购比例:如果以公司完成回购资金总额5.5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7元/股进行计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857万股,占目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8.15%。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
回购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
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5.5亿元,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并视同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2013年8月16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本公司2013-034公告之《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议案需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 。
与会董事经审议,一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
(2)制作、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4)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
(5)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6)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7)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8)授权有效期。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对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调整,增加桐昆股份对恒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亿元人民币,同时桐昆集团浙江恒通化纤有限公司对桐昆股份的担保总额由原50亿元减少到45亿元人民币,每一时点最高担保金额总计不变,仍为335亿元人民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2013-036公告之《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调整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招商银行桐乡支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在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增加招商银行桐乡支行作为授信银行,并相应增加授信额度30000万元人民币,至此,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的授信总额变更为7650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9月3日(星期二)通过现场召开、现场记名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公司股份回购等事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2013-035公告之《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 月16日
附:独立董事对公司回购股份的独立意见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回购股份的独立意见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和独立评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
3、公司本次拟回购总金额不超过5.5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方案是可行的。
独立董事签名:
端小平 马贵翔 章敏智
黄少明
201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编号:2013-034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回购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回购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近期公司股价低迷,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市场状况和公司的财务资金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每股7元,即以每股7元或更低的价格回购股票。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三十个交易日(按照孰高原则)该股票平均收盘价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元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约为78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8.1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以回购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每股7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7857万股。
表1:股份回购前后股权结构的变化(单位:股)
回购前 (截至2013年3月31日) | 回购后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37,837,570 | 45.44% | 437,837,570 | 49.47%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525,762,430 | 54.56% | 447,191,001 | 50.53% |
合计 | 963,600,000 | 100.00% | 885,028,571 | 100.00% |
九、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可以承受人民币5.5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且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以回购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每股7元计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7857万股。公司实施本次回购以后,社会公众股股东合计持有271,328,571股,占公司股权比例为30.66%(不低于10%),故本次回购不会出现影响公司上市公司地位的情形。
表2:股份回购前后社会公众股比例的变化(单位:股)
回购前 (截至2013年3月31日) | 回购后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非社会公众股 | 613,700,000 | 63.69% | 613,700,000 | 69.34% |
社会公众股 | 349,900,000 | 36.31% | 271,328,571 | 30.66% |
合计 | 963,600,000 | 100.00% | 885,028,571 | 100.00% |
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没有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已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规定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将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
十、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
3、公司本次拟回购总金额不超过5.5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预案是可行的。
本次回购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程序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 月16日
证券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编号:2013-035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9月3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7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9月3日 下午2:00
网 络 投 票 时 间: 2013年9月3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光明路199号 桐昆股份总部会议室。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相关人员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议案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8月15日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于2013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相关公告。
议案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需逐项表决,并经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1.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1.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每股7元,即以每股7元或更低的价格回购股票。
1.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预计回购数量的上限和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5.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元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约为78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8.1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1.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以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1.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提前届满。
1.6、决议的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议案二:《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3年8月27日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凡在这一天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会议。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于2013年8月28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电话委托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光明路199号 桐昆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500
电话:(0573)88187878 88182269 传真:(0573)88187776
联系人:周 军 宋海荣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8月16日
报备文件: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3年9月3日召开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内容见下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 案 内 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 |||
1.1 | 回购股份的方式 | |||
1.2 |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 |||
1.3 |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
1.4 |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 |||
1.5 | 回购股份的期限 | |||
1.6 | 决议的有效期 | |||
2 | 《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 | |||
3 | 《关于调整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
投票日期:2013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8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88233 | 桐昆投票 | 8 | A股股东 |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内容 | 申报价格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3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8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委托价格 |
1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 1.00 元 |
1.01 | 回购股份的方式 | 1.01元 |
1.02 |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 1.02元 |
1.03 |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1.03元 |
1.04 |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 1.04元 |
1.05 | 回购股份的期限 | 1.05元 |
1.06 | 决议的有效期 | 1.06元 |
2 | 《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 | 2.00元 |
3 | 《关于调整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议案》 | 3.00元 |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 股 |
反对 | 2 股 |
弃权 | 3 股 |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 2013年8月27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1233)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233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233 | 买入 | 2.00元 | 1股 |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提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233 | 买入 | 2.00元 | 2股 |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2号《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提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88233 | 买入 | 2.00元 | 3股 |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四)同时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通过上交所的A股和B股交易系统分别投票。
证券代码:601233 证券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6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因2013年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由公司2013年4月2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3-016号公告),对2013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与银行融资相互之间的担保事项及担保总额进行了限定。
现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需对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进行调整,增加公司对恒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隆国际)提供担保5亿元人民币,同时桐昆集团浙江恒通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公司)对本公司的担保总额由原50亿元减少到45亿元人民币,在每一时点最高担保金额总计不变,仍为335亿元人民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合并计算,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次银行融资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双方基本情况
1、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士良
住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金鸡路188号
注册资本:9636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为:化纤丝、合纤丝、服装的生产、销售;塑料再生及加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纺织原料、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其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股份公司总资产895108.5万元,资产负债率45.6%。2012年1至12月,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5480万元,利润总额14079.5万元,净利润14140万元。
2、桐昆集团浙江恒通化纤有限公司(恒通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士良
住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202室
注册资本:3780万美元
恒通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75%。主营业务为差别化纤维及聚酯纤维的生产、销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恒通公司总资产188082万元,资产负债率51.69%。2012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4335.5万元,利润总额13805.4万元,净利润11766.4万元。
3、恒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恒隆国际)
法人代表:陈士良
注册地:西萨摩亚阿皮亚市
注册资本:475万美元
恒隆国际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经营范围:化工原料、纺织原料及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投资兴办实业、控股企业资产管理。截止2012年12月31日,恒隆国际总资产9924.84万元,资产负债率81.24%实现营业收入为0元,利润总额52.56万元,主要利润来源为投资收益。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3年经营计划及其信用条件,公司本次增加公司简称恒隆国际提供担保5亿元人民币,同时恒通化纤对本公司的担保总额由原50亿元减少到45亿元人民币,相比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内容具体变动如下:
序号 |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担保金额 | 备注 |
1 | 本公司 | 恒隆国际 | 不超过5亿 | 比年初新增 |
2 | 恒通公司 | 本公司 | 不超过45亿 | 比年初减少5亿元 |
在此额度内,各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银行货款。本次银行融资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增加公司对恒隆国际提供担保5亿元人民币,同时恒通公司对本公司的担保总额由原50亿元减少到45亿元人民币,恒通公司、恒隆国际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各项银行贷款均为日常经营所需,相互之间提供担保是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3年8月15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总计为313892.735566 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44.16%;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公司提供过担保,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