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意向书的公告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3-08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顺应文化产业大发展趋势,促进文化与科技产业融合,经友好协商,决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进位于河北省大厂潮白河工业区的影视制作基地(名称待定,以下简称“基地”)建设。
一、意向书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是中央电视台全额投资的大型国有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多元化传媒产业经营体系,构建了比较完整的以电视为核心的媒体产业链条,在电视剧制作、版权销售、广告经营、体育赛事运营和收视调查等领域,打造了一批国内领先的旗舰企业。
华夏幸福基业是中国领先的产业新城投资运营企业集团,以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产业新城为企业公民责任,公司核心业务包括产业园区开发运营和城镇开发建设,是大厂潮白河工业园区的合作商。
双方合作基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在电视节目策划、拍摄、制作,影视剧拍摄制作等产业化领域的技术优势和产业优势,以及华夏幸福基业在产业新城投资运营的业务优势,将以影视产业基地为契机,开拓全国文化产业市场,共同寻求在其他领域的全方位、深层次合作。
(二)合作宗旨
1.推进区域经济发展
双方联合大力推进影视制作基地建设,共同打造国际一流的高新影视文化科技产业园区,并充分利用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媒体产业链资源,通过龙头领引,实现区域产业升级。
2.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实现共赢
合作双方体量相当、诉求相同,通过建立战略合作方式,形成业务上互促、机制上互补,共同开拓市场,实现共赢。
(三)合作内容
1.双方深化基地项目在大厂潮白河工业区中的影视文化科技产业园落户,将基地打造成国际一流的高新影视文化科技产业园。
2.随着双方合作的深入,进一步展开其他细分领域全方位、深层次合作,拓展市场,整合产业链其他优势企业,共同打造大厂文化科技产业园。
3.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将协助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到公司或其下属公司运营的全国各产业园区或城市产业综合体进行投资和建设,并承诺给予优惠条件。
(四)双方义务
1.公司作为大厂潮白河工业园区的合作商,负责帮助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合法方式取得项目土地;负责协调相关政府部门落实基地建设所需生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条件,并协助落户相关单位依法申请税收、行政便捷审批等优惠政策,同时提供专业化服务。
2.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根据自身战略发展,在电视节目策划、制作、影视剧拍摄制作等相关产业与公司合作,并将视情况考虑公司参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及所属单位在其他地区的影视文化科技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五)其他
1.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一方不得将对方及上级单位标识及名称用于任何商业活动,亦不得以对方上级单位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性活动。
2.本意向书作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和公司达成的初步意向,双方将在条件具备时签订正式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资共同遵守。
3.本意向书签署之日生效,有效期两年。
二、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意向书属于意向性协议,该协议为双方后续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具体合作实施进度和内容均存在不确定性,尚待协议双方沟通并进一步签署具体合作协议予以约定。具体合作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时进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意向书》。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