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3-019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8月14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3年8月5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相关中介机构应邀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网络(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
2、以8票赞成、1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同意关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公司金融街广安中心项目B地块4号楼东侧5个楼层办公楼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公司将金融街广安中心B地块4号楼东侧5个楼层办公楼出售给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总价款为508,500,000元人民币,授权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3-02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开发建设的金融街广安中心B地块4号楼东侧5个楼层办公楼(以下简称“该项目”)售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并与恒泰证券签订《金融街广安中心B地块项目写字楼订购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内容,该项目暂定总价款为5.085亿元。
协议书约定:“本协议经双方各自完成公司治理结构审批程序且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交易决策权限属于公司董事会,应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2013年8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项交易,关联董事鞠瑾先生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简介
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注册资本:2,194,707,412元;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 号;
经营范围:证券的承销和上市推荐;证券自营;代理证券买卖业务;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和红利的支付;证券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恒泰证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时间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12年 | 96.46 | 43.73 | 7.33 | 1.17 |
2013年一季度 | 124.65 | 45.02 | 4.48 | 1.94 |
公司认为恒泰证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方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8,000,000 | 14.03% |
2 | 北京西环置业有限公司 | 225,000,000 | 10.25% |
3 |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76,000,000 | 8.02% |
4 | 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65,000,000 | 7.52% |
5 | 深圳市汇发投资有限公司 | 154,000,000 | 7.02% |
6 | 其他股东 | 1,166,707,412 | 53.16% |
总计 | 2,194,707,412 | 100.00% |
3、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公司副董事长鞠瑾先生任恒泰证券董事,同时,恒泰证券董事长庞介民先生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恒泰证券董事陈广垒先生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和10.1.5条,恒泰证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恒泰证券购买该项目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参考项目本身因素及近期项目其他部分市场成交价格,本次关联交易销售价格与市场销售价格一致,销售价格公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书内容,该项目地上部分暂定建筑面积为10,000平米,购置单价为50,000元人民币/建筑平米,暂定总价款为5亿元;地下部分暂定建筑面积为500平米,购置单价为17,000元人民币/建筑平米,暂定总价款为0.085亿元。地上地下合计暂定总价款为5.085亿元。该项目最终面积以具有相关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面积实测报告为准。
双方将根据协议书的约定,在该项目具备网上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条件时,由公司或公司指定子公司与恒泰证券签订《预售合同》。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销售事项,公司与恒泰证券签约有利于加快项目周转速度,促进项目回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将该项目出售给恒泰证券,交易总价款为5.085亿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本次交易定价参考项目本身因素及近期项目其他部分成交价格,销售价格公允,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恒泰证券签订的《金融街广安中心B地块项目写字楼订购协议书》。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