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调查
  • 3:要闻
  • 4:海外
  • 5:金融货币
  • 6:证券·期货
  • 7:财富管理
  • 8: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纵深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价值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A61:信息披露
  • A62:信息披露
  • A63:信息披露
  • A64:信息披露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
  •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进展公告
  •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2013年8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A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38版:信息披露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进展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3-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17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3年8月5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8月14日下午13:3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了七届九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独立董事张新民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曹和平董事长主持。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6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2013年8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13-018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白山欧亚城市综合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三星”发展战略,为推进公司在白山市的发展,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欧亚中吉商贸有限公司在对白山市商业现状、未来发展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由其全资子公司白山欧亚中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山欧亚)投资建设白山欧亚城市综合体项目。项目建筑面积298,8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5亿元,资金由白山欧亚自筹。

      项目已经白山市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批复。

      为推进公司在白山市的发展,不断扩大拓展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同意白山欧亚自筹资金投资4.5亿元人民币,建设白山欧亚城市综合体项目。

      详见2013年8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13-019号。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珲春欧亚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长春欧亚集团珲春欧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珲春欧亚)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出资1,02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1%。延吉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百大)以现金出资98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9%。

      根据珲春欧亚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珲春欧亚增加注册资本11,500万元。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增资5,865万元;延百大以货币资金增资5,635万元。

      增资后,珲春欧亚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到13,5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6,88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延百大出资6,6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详见2013年8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13-020号。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欧亚中吉商贸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为扩大经营规模和经营周转的需要,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欧亚中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中吉)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5,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为该笔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12个月。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被担保人欧亚中吉的经营业务和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欧亚中吉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稳定,展业空间较大,公司提供该笔流动资金贷款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风险较小。董事会同意为其5,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12个月。

      详见2013年8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13-021号。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白山市合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近日,公司与白山市合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7名自然人股东的代表(以下简称股东代表)签署了意向协议书,股东代表拟将所持有的白山合兴8,861,012股股份转让给公司。

      白山市合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山合兴),是白山市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大型商贸零售企业。位于白山市繁华的商业区,主要经营综合百货业务,是融商业零售与批发、经营与服务、商住与商品经营为一体的初具现代化功能的股份制企业,先后获 “全国商业信誉企业”、“中国商业名牌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等百余项荣誉称号。

      白山合兴总股本30,245,744股。其中:自然人股东持股30,073,744股,占总股本的99.43%,法人股股东持股172,000股,占总股本0.57%。

      截止2012年12月末,公司资产总额22,936 万元,负债总额 14,311 万元,净资产8,62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73万元(已经白山市成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3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26,181万元,负债总额 15,283万元,净资产10,89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89万元(未经审计)。

      2012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831万元,实现利润500万元,净利润373万元(已经白山市成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533万元,实现利润343万元,净利润275万元(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三星”发展战略,为不断拓展市场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白山市合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7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白山合兴8,861,01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30%),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法定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珲春欧亚置业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长春欧亚集团珲春欧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珲春欧亚)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出资1,02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1%。延吉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百大)以现金出资98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9%。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珲春欧亚资产总额8,516.04万元,负债总额6,579.36万元,资产负债率77.26%,所有者权益1,936.68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实现净利润-63.32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3年6月末,资产总额18,724.54万元,负债总额16,845.06万元,资产负债率89.96%,所有者权益1,879.4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实现净利润-57.20万元(未经审计)。

      珲春欧亚目前在建项目珲春欧亚购物中心预计2013年末竣工。为做好购物中心开业前期准备工作,珲春欧亚需补充流动资金,拟向银行进行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珲春欧亚置业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与珲春欧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致。授权经营班子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担保事宜,依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披露程序。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18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发行规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6亿元人民币)。

      2、发行期限: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定的有效期(二年)内,择机分期发行。

      3、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4、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5、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但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7、主承销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此次发行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具体的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利率等,办理短期融资券的注册、上市手续;

      2、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上市及投资过程中发行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报告、发行公告、发行计划、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

      4、根据募集资金用途安排和使用募集资金;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7、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事宜,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19

      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白山欧亚中吉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白山欧亚城市综合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白山欧亚城市综合体

      投资金额:4.5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白山欧亚城市综合体项目包括白山欧亚购物中心和白山欧亚钻石名城。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和消费需求的不断变化,将会使白山欧亚购物中心项目存在一定的市场和经营风险。白山市的住宅需求、价格走势、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将会使白山欧亚钻石名城项目产生不确定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三星”发展战略,为推进公司在白山市的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欧亚中吉商贸有限公司在对白山市商业现状、未来发展、城市居民消费水平、住宅需求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由其全资子公司白山欧亚中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山欧亚),投资建设白山欧亚城市综合体项目(以下简称综合体)。

      综合体项目建筑面积298,800平方米,总投资4.5亿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七届九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独立董事张新民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曹和平董事长主持。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白山欧亚城市综合体的议案》。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同意白山欧亚投资4.5亿元人民币,建设白山欧亚城市综合体项目。

      本次投资不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已经白山市江源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批复。

      (三)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白山欧亚中吉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青少年宫一楼。法定代表人:袁鹏辉。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等。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白山欧亚城市综合体

      2、项目建设地址:江源区江源街道、城墙街道

      3、项目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132,456.09平方米,建筑面积298,800平方米。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5亿元,资金来源自筹。

      5、建设工期: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

      (二)投资项目的市场定位和可行性分析

      白山市位于吉林长白山西侧,东与延边相邻;西与通化接壤;北与吉林毗连;南与朝鲜惠山市隔鸭绿江相望。全市人口130.8万,城镇化率为68%,是东北东部重要的节点城市和吉林省东南部重要的中心城市。1997年被国家确定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2008年以来,白山经济保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进入最好最快的发展时期。2012年,迎来大发展、快发展关键之年的白山市,统筹推进生态城镇化建设,力争实现白山市“构筑绿色、营造特色、打造精品、提升魅力”的城市发展要求,把白山市建设成功能完备、环境秀美、生态、健康、宜居的具有长白山区地域特色的水山城市。

      白山欧亚城市综合体包括白山欧亚购物中心和白山欧亚钻石名城。白山经济的发展,城市发展规划的调整,商业流重新寻找新的经营地点,给商业拓展带来了机遇,为白山欧亚购物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空间。近年来,白山房地产投资规模持续增长,商品房销售价递增,产业发展的理性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据此,白山欧亚城市综合体将以实现白山市“构筑绿色、营造特色、打造精品、提升魅力”的城市发展要求,打造“满足有效需求,实现理想生活,生机蓬勃,繁荣发展”的白山第一城为目标,建设白山市江源区经营规模最大、经营功能最全、经营档次最高、经营能力最强、经营环境最好的白山欧亚购物中心。建设“生态人居样板城”、“国际商业社区”的白山欧亚钻石名城,在高层次上实现享受城市精神的高品质社区主张,打造高尚、休闲、方便、生态、健康的住宅。白山欧亚将以品牌、诚信、服务、产品战略打造和经营该项目,积累美誉度和满意度,提高项目竞争优势,累积竞争能量,制胜于未来。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白山欧亚城市综合体项目,是本公司“三星”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通过对白山市商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及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分析,投资建设综合体项目,机遇大于风险。白山欧亚购物中心投入使用后,预计年平均投资收益率为其投资额的6%-8%。钻石名城售出后,将会产生其投资额15%-20%的一次性投资收益。项目建成后,不仅对促进白山经济的发展和商业繁荣,改善白山居民的居住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而且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产生比较积极的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投资标的风险

      白山欧亚城市综合体将分别建设白山欧亚购物中心和白山欧亚钻石名城。白山欧亚城市综合体项目包括白山欧亚购物中心和白山欧亚钻石名城。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和消费需求的不断变化,将会使白山欧亚购物中心项目存在一定的市场和经营风险。白山市的住宅需求、价格走势、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将会使白山欧亚钻石名城项目产生不确定影响。

      (二)针对上述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借助欧亚的品牌,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模式,推进现代营销手段和营销方式的创新,利用长期以来形成的诚信经营形象,调动潜在的消费需求,扩大竞争优势,将白山欧亚购物中心打造成一流的商业企业,确立市场主体地位。要加强白山钻石名城的费用核算,搞好成本控制,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信誉,以合理价格、优良质量,取信与民,赢得市场。

      六、上网公告附件

      白山欧亚城市综合体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20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

      子公司珲春欧亚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长春欧亚集团珲春欧亚置业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5,865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珲春欧亚经营商业及地产业务,该公司的经营和商业市场竞争形势、消费需求变化、住宅需求、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等具有极高的关联度,上述情况的发展变化将会对该项目产生不确定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珲春欧亚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百货零售业务,目前在建珲春欧亚购物中心和钻石名城项目。根据长春欧亚集团珲春欧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珲春欧亚)目前的经营和未来发展情况,为使其注册资本与经营发展相适应,经珲春欧亚投资方共同协商,决定对珲春欧亚增资。

      本次对珲春欧亚共增资11,5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增资5,865万元,占本次增资额的51%。延吉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百大)以货币资金增资5,635万元,占本次增资额的49%。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七届九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独立董事张新民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曹和平董事长主持。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珲春欧亚置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同意:对珲春欧亚增加注册资本11,500万元。由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增资5,865万元;延百大以货币资金增资5,635万元。

      本次投资不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128号。法定代表人:曹和平。注册资本:15,908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要经营综合百货业务。

      (二)延吉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延吉市光明街608号。法定代表人:杜友兰。注册资本2,461.32万元。公司主要经营综合百货业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春欧亚集团珲春欧亚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珲春市靖和街城北征费所南侧。

      法定代表人:曲慧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出资1,02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1%。延百大以现金出资98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9%。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销售: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金银饰品、家用电器等。

      (二)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珲春欧亚资产总额8,516.04万元,负债总额6,579.36万元,所有者权益1,936.68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实现净利润-63.32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3年6月末,资产总额18,724.54万元,负债总额16,845.06万元,所有者权益1,879.4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实现净利润-57.20万元(未经审计)。

      (三)增资后的注册资本

      增资后,珲春欧亚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到13,5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6,88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延百大出资6,61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对珲春市商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及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分析,对珲春欧亚增资的机遇大于风险。珲春欧亚在建项目珲春欧亚购物中心将以打造设施完善、经营功能齐全的现代百货为目标,项目建成后,将是珲春市经营规模最大、经营功能最全、经营档次最高、经营能力最强、经营环境最好的购物中心。本次投资完成后,将会对珲春欧亚未来的运营和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投资标的风险

      珲春欧亚经营商业及地产业务,该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商业市场竞争形势、消费需求变化、住宅需求、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等具有极高的关联度,上述情况的发展变化将会对本次投资的效果产生一定影响。

      (二)针对上述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依托图们江区域(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借助欧亚的品牌,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模式,推进现代营销手段和营销方式的创新,利用长期以来形成的诚信经营形象,调动潜在的消费需求,扩大竞争优势,将珲春欧亚打造成一流的企业,确立市场主体地位,取信与民,赢得市场。

      六、备查文件

      意向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21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省欧亚中吉商贸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计5,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扩大经营规模和经营周转的需要,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欧亚中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中吉)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5,000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同意为该笔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12个月。

      上述担保事项不需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省欧亚中吉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长春市解放大路1562号

      法定代表人:李文霞

      经营范围:主营商业零售业、进出口贸易、名优特产品销售、融资服务,兼营物业租赁经营、经济技术服务、农副产品销售、房地产开发、经济技术服务、五金、冶金、建材、矿产、机电、仪器、包装材料、轻工工艺、纺织品采购批发。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欧亚中吉资产总额14,412.44万元,负债总额7,240.8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7,240.82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资产负债率50.24%,所有者权益7,171.62万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436.46万元,实现净利润-254.44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3年6月末,欧亚中吉资产总额17,621.69万元,负债总额10,744.3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0,744.37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资产负债率60.97%,所有者权益6,877.32万元, 1-6月实现营业收入357.81万元,实现净利润-294.30万元(未经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欧亚中吉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7,435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1%,吉林省中吉实业有限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9%。

      三、董事会意见

      201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吉林省欧亚中吉商贸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为扩大经营规模和经营周转的需要,吉林省欧亚中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中吉)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5,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为该笔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12个月。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被担保人欧亚中吉的经营业务和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欧亚中吉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稳定,展业空间较大,公司提供该笔流动资金贷款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风险较小。董事会同意为其5,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12个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子公司的担保,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合计为5,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37%。

      五、备查文件

      1、欧亚中吉2013年中期财务报表

      2、欧亚中吉营业执照扫描件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