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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债期货引发跨机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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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券商投行并购业务迎来发展契机
    “直投+并购”模式逐渐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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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债期货引发跨机构合作
    首只债券量化对冲产品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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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货资管瞄上机构客户
    2013-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董铮铮 ○编辑 李剑锋

      

      多重因素阻碍导致期货资管业务运行以来发展缓慢。记者了解到,近期一些公司开始探索新的模式,谋求业务转型,力图打破僵局。

      某期货公司资管业务部门人士称,“银行这类客户的资金吸引力最大,我们初步设想是将资管业务作为通道向银行这类金融机构开放”,上述人士透露,由于银行不能直接投资权益类产品,而监管层对银行参与期货资管业务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具体以何种方式开立账户正在探索中。

      不过,业内人士指出,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机构内部合规及监管层规定还有待商榷,短时期内或难以成行。

      据了解,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在2013年6月发布了《特殊单位客户参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开户问题解答》(下称《问题解答》),《问题解答》明确规定,不是所有类型的特殊单位客户都可以作为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客户,向期货交易所申请交易编码。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对监管对象投资期货市场存在限制。期货公司在为特殊单位客户开立资管业务账户之前,应当了解相关行业规则,要求特殊单位客户出具主管部门允许其投资期货资管业务的有关文件或相关规定,以确保特殊单位客户合规开户。

      国泰君安期货资产管理部高级总监金士星表示,特殊法人开立期货资管账户流程较为复杂,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虽然单方面做出相关规定,但特定客户的参与还需要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此外,落到每个公司还要看其是否符合公司内部的合规。

      上述文件涉及的特殊法人单位仍主要以券商、基金为主,对银行等机构未做明确规定。“期货基金专户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期货公司作为投顾平台,另一种是基金作为特殊法人单位”,金士星称。据悉,目前市场上发行的基金专户产品主要以前者为主,后者参与较少。

      “目前特殊法人参与很少,他们对期货资管还在观望中,历史业绩有待检查”,华泰长城期货资产管理部运营总监谢赞艺表示,期货资管单一账户不能保证收益,也做不了结构化产品,需自负盈亏,对于银行这类机构来说风险较大。同时,特殊法人参与需要上级部门批准,不会轻易参与。

      “现在产品同质化太严重了,整个市场太多的期现套利,已经基本没有空间了。我们认为最适合投资者的产品才是最好的产品,并不是收益率越高就是越好”,谢赞艺认为,期货资管的发展道路很长,踏实做好擅长的产品是关键,纯粹靠做规模,这样的发展模式不能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