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3-038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8月18日14时30分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沭县沂蒙创业园区史丹利办公楼会议室
4、召集人: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文班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2,080,9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67%。
会议由董事长高文班先生主持,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高文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42,080,9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2选举高进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42,080,9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3选举井沛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42,080,9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修学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42,080,9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2选举李琦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142,080,9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密守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142,080,9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2选举高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142,080,9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3选举景洪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142,080,968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080,9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2,080,9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同意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3-039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 年8月18日下午16时30分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沂蒙创业园区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3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董事高文班先生、高进华先生、井沛花女士、独立董事修学峰女士、李琦女士现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高文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高文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高进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选举高文班先生、高进华先生、修学峰女士(独立董事)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高文班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李琦女士(独立董事)、修学峰女士(独立董事)、高文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李琦女士(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李琦女士(独立董事)、修学峰女士(独立董事)、高进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李琦女士(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4)选举修学峰女士(独立董事)、李琦女士(独立董事)、高文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修学峰女士(独立董事)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高进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3年8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磊先生、杨其洪先生、鲁守尊先生和胡照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3年8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祖林海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3年8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胡照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常林东大街东首
邮编:276700
电话:0539-6263620
传真:0539-6263620
邮箱:002588@shidanli.cn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常林东大街东首
邮编:276700
电话:0539-6263620
传真:0539-6263620
邮箱:002588@shidanli.cn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管理的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平原)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由高进华变更为胡顺平,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个人简历
高文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高文班先生先后担任临沭镇供销公司经理,临沭县华丰化肥厂厂长,临沭县华丰化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临沂市华丰化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华丰化肥有限公司董事长等,2010年8月至2013年8月担任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山东华丰化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临沂史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高文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86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15%,高文班先生与高进华先生、高文安先生、高文靠先生、高英女士、古龙粉女士、高文秋先生、高文都先生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文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高进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6月出生,硕士。高进华先生先后担任临沂市华丰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华丰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等,2010年8月至2013年8月担任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临沂雅利化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山东奥德鲁化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史丹利化肥(平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华丰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临沂史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高进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428,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22%,高进华先生与高文班先生、高文安先生、高文靠先生、高英女士、古龙粉女士、高文秋先生、高文都先生共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高进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9月出生,博士。张磊先生先后担任山东科技大学理学院讲师、基建处副处长,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史丹利化肥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张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杨其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6月出生,硕士,中共党员。杨其洪先生1998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经理,德隆畜牧业投资有限公司营销公司总经理,北京博之博营销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咨询师,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及人力资源部总监,现任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杨其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鲁守尊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3月出生,汉族,鲁守尊先生先后担任临沭县环保局站长,金沂蒙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进入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销售总监,2013年3月至今担任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鲁守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祖林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祖林海先生1997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碘盐厂财务科长,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1年7月进入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11年12月至今担任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祖林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胡照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在读。胡照顺先生2005年9月进入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09年至今担任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胡照顺先生于2011年4月29日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截至目前,胡照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6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胡照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陈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陈钊先生于2010年进入公司证券部任职至今。陈钊先生于2012年1月18日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截至目前,陈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3-040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3 年8月18日下午16时30分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沂蒙创业园区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3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5人,实到4人。监事景洪磊先生、高斌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刘景磊先生、李艳艳女士出席会议并表决,监事密守洪先生因公出差,委托景洪磊先生出席并表决,会议由景洪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景洪磊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个人简历
景洪磊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质量助理工程师。景洪磊先生2005年8月进入公司,先后担任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经理,史丹利化肥吉林有限公司副经理,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临沭生产基地二分厂副厂长,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经理,2012年4月至2013年8月担任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目前,景洪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景洪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