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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46版)

    (一) 2011年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个授予年度,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2011年4月29日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个授予年度)实施计划》以及2011年7月22日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个授予年度)授予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个授予年度(2010考核年度)所涉365,099股已按比例授予给五名激励对象,股份性质已由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其中219,059股限售期为12个月(已于2012年8月12日解锁),146,040股限售期为24个月。

    (二) 2012年7月25日,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2010考核年度)股权激励股票解锁的议案》,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个授予年度所涉限制性股票219,059股予以解锁。截止2012年8月12日,该部分股票一年锁定期届满,并完成解锁,股份性质由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截至目前,公司股权激励共实施1 次股份授予和1 次股份解锁,对公司股本结构影响如下表:

    股份性质变动前股本2011年授予股份2011年授予股份第一次解锁变动后股本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0,000+365,099-219,059246,0400.1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53,298,600-365,099+219,059153,152,56099.84%
    合计153,398,600  153,398,600100%

    三、本次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版》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申请根据本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标的股票的解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2.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 严重失职、渎职;

    4.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 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5. 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 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等违法违纪行为, 给公司造成损失;

    6. 因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未与公司协商一致,单方面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经审查,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

    (二)解锁条件

    在锁定期解除之后,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按本计划的安排进行解锁的条件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在各批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日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合格。

    经审查,激励对象刘勤强、杜明德、熊富良、孙桂枝等四人个人绩效考核合格,满足上述解锁条件。

    (三)其他规定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终止解锁 第四款 规定:激励对象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将停止继续对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按本计划进行锁定和解锁(出现以下情形后,该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视为符合解锁条件):

    1. 激励对象因退休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

    2. 激励对象死亡的(包括宣告死亡),该种情形下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继承并按计划规定处置;

    3. 激励对象因丧失劳动能力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

    4. 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辞去在公司担任职务的;

    5. 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终止的;

    6. 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7. 除前述6项规定的原因外, 因其他被公司所认可的原因导致激励对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的。

    激励对象刘鹏先生因工作变动,经与公司协商一致,于2012年6月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刘鹏先生的个人绩效考核视为符合解锁条件。

    四、本次解锁情况

    2013年8月16日召开的公司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2010考核年度)股权激励股票解锁的议案》,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个授予年度所涉限制性股票146,040股予以解锁。

    本次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数量为146,040股。

    本次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8月26日。

    本次解锁的股权激励股票是公司于2011年7月25日授予的股份的第二次解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已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比例
    1刘勤强127,78476,67051,1140.033%
    2熊富良73,02043,81229,2080.019%
    3杜明德73,02043,81229,2080.019%
    4刘鹏54,76532,85921,9060.014%
    5孙桂芝36,51021,90614,6040.010%
     合计365099219,059146,0400.095%

    五、本次解锁后股份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变动前股本(股)本次变动(股)变动后股本(股)股份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46,040-146,040100,0000.065%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53,152,560+146,040153,298,60099.935%
    合 计153,398,600 153,398,600100

    特此公告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武汉健民 公告编号:2013019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3年8月16日在湖北武汉东湖宾馆南山乙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何勤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裴蓉董事出席并主持会议,行使表决权;李福康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刘勤强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裴蓉女士主持,经到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1、公司经营范围中“汽车租赁”业务,由于公司多年未经营该业务,且“车辆租赁经营资格证”已失效,拟在营业范围中取消该业务;

    2、“日用品及化妆品的委托加工”业务,按照工商部门规定,开展该项业务需要“生产加工许可证”,由于公司未自主生产日用品及化妆品,故无法办理“生产加工许可证”,拟在营业范围中取消该项业务。

    3、根据公司目前股东的实际情况,拟将公司董事会组成人数由11人调整为9人。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修改前修改后
    1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糊丸)、糖浆剂、散剂、煎膏剂、酒剂、合剂的生产;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饮料(固体饮料类)生产销售;日用品及化妆品的委托加工、销售;(有效期及范围与许可证一致)塑料制品、建筑材料经营;化妆品销售;汽车租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糊丸)、糖浆剂、散剂、煎膏剂、酒剂、合剂的生产;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饮料(固体饮料类)生产销售 ;日用品及化妆品的销售;(有效期及范围与许可证一致)塑料制品、建筑材料经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2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根据需要可设副董事长1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根据需要可设副董事长1人。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武汉健民 公告编号:2013020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13年9月6日在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3年9月6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以上3项议题资料详见8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3年9月4日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五)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帐户;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需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到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2、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我公司收到传真日期为准。

    3、登记时间:2013年9月5日前

    4、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邮编:430052

    6、联系电话:027-84523350

    传真:027-84523350

    7、联系人:周捷 曹洪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半小时前至会议地点验证入场,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武汉健民 编号:2013021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日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3年8月15日在湖北武汉鹦鹉大道484号公司总部2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董善中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监事会主席丁国英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丁国英女士主持,经到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附件。

    2、关于推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推举姚卫平、赵剑、李宏娅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各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各项规定;

    2、2013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及其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上半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8月15日

    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姚卫平:

    男,1958年生,大学。历任华立家用电器分厂厂长,浙江华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华立盛仪表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华立国际发展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赵剑:

    男,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曾在兰州铝业有限公司、康师傅控股食品有限公司、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2005年进入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分析主管、审计部经理、财务巡视督查;2007年-2012年历任上海华策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营运总监、副总裁。现任华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李宏娅:

    女,1983年生,管理学学士。2008年5月前任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税务评估助理;曾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主管;现任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财务管理经理。2009年11月至今任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5月10日至今任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股票代码:600976 股票简称:武汉健民 公告编号:2013022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的任职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8月2日公司职代会召开职工代表小组长长联席会议,并至2013年8月15日形成正式决议,经会议讨论决定,选举唐劲秋女士、陈莉女士为公司职工监事,与公司即将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唐劲秋女士简历:

    唐劲秋,女,40岁,中共党员,MPA。历任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营销中心行政总监,现任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陈莉女士简历:

    陈莉,女,43岁,中共党员,MBA,会计师。历任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基地财务部部长、营销中心市场监察部部长。现任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部长、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监事长。

    特此公告。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