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最低持有份额和最低转出份额的
公 告
为了方便投资者投资基金,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8月20日起,调整旗下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200003)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最低持有份额和最低转出份额。
一、调整方案如下:
1、 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0元,最低持有份额不低于0份,最低转出份额不低于0份。
2、 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应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3、 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
网站:www.ccfund.com.cn
2、本基金代销机构
华夏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包商银行、长城直销、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长城证券、兴业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东方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中航证券、渤海证券、国盛证券、国信证券、国都证券、广州证券、世纪证券、齐鲁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安信证券、光大证券、东海证券、恒泰证券、国元证券、中国中投证券、西部证券、长江证券、日信证券、华宝证券、民生证券、天源证券、华融证券、国海证券、中信证券(浙江)、民族证券、大同证券、东兴证券、信达证券、广发证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0日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
旗下基金所持华润三九股票市价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等文件,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管理人”)自2013年6月24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华润三九(000999)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管理人2013年6月25日的有关公告)。
2013年8月19日,本管理人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华润三九(000999)复牌交易,显现出活跃市场的交易特征。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更加合理地反映该股票的公允价值,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本管理人自2013年8月19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华润三九(000999)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