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4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8月16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十一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汤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为了配合公司发展,经李光宁总裁提名,拟聘任汤建军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任期为本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为止。(简历附后)
二、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武汉鸿瑞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合同书>并成立相关公司的议案》。因项目拓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发置业有限公司拟与武汉鸿瑞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合同书》,并根据合同约定,共同以现金出资设立武汉华发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以工商登记为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发置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990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99%,合作公司武汉鸿瑞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1%,拟委派阳静女士为法定代表人。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简历
汤建军,男,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珠海市香洲区唐家镇镇长、镇人大主席、镇委书记、珠海市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珠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佛山市政府副秘书长、佛山市南海区常委、组织部长、区编委办主任、人才办主任、佛山市委副秘书长、珠海市国资委正处级干部。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的独立董事,对聘任汤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汤建军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认为汤建军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高管任职资格的规定。
2、聘任汤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
张学兵 王全洲 陈世敏 江 华
二O一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