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069 简称 银鸽投资 编号:临2013—038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有关董事会决议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3年8月12日以传真、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8月19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向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煤化集团”)申请委托贷款。河南煤化集团将委托河南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发放此笔贷款。本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期限为六个月,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因河南煤化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三名关联董事王伟先生、王卫华先生、朱圣民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余七名非关联董事审议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为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的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同意公司为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申请办理的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时间为壹拾贰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 600069 简称 银鸽投资 编号:临2013—039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鸽生活纸”)
● 本次担保数量及担保数量总额:本次为银鸽生活纸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银鸽生活纸累计实际担保金额为 62,200 万元人民币。
● 对外累计担保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68,200 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68,200 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数量:0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的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同意公司为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申请办理的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伍千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壹拾贰个月。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
住所:漯河市召陵区湘山路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伟
注册资本:伍亿伍仟壹佰陆拾万元整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卫生用品:纸巾(纸)、尿布、尿裤、湿巾的生产、销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02日);从事货物、设备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2年12月31日,银鸽生活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755,154,342.16元,负债总额为1,163,087,332.49元,资产负债率为66.27%,股东权益为592,067,009.67元,净利润为14,799,462.63元。
三、 担保累计数量
以上担保事项生效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68,200万元,占公司2012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6.9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68,200万元,占公司2012年底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6.90%。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同意公司为漯河银鸽生活纸产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郑州分行申请办理的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期限为壹拾贰个月,并要求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该事项进行披露。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银鸽生活纸营业执照和财务报表。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 600069 简称 银鸽投资 编号:临2013—040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申请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煤化集团”)申请委托贷款。河南煤化集团将委托河南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发放此笔贷款。本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期限为六个月,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因河南煤化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1)河南煤化集团简介
名称: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三街交叉口国龙大厦2905房间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祥恩
注册资本:壹佰贰拾贰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能源、化工、金融、装备制造、物流、有色金属、建筑、电力、水泥、交通运输、教育、房地产、租赁业等行业的投资与管理;实业投资;煤炭(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销售;煤炭、化工、金属、装备制造等科学研究;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2)与关联人的关系
河南煤化集团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河南煤化集团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25.28% 的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期限六个月,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四、交易的目的以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公司向河南煤化集团申请委托贷款,主要用于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伟、邹源、彭娟、刘华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本次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完全符合市场定价规则,本次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