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3-015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董事隋永滨先生、独立董事唐宗明先生因有重要事项,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长于明升先生、独立董事杨滨刚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董事会无董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8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到会7人,董事隋永滨先生、独立董事唐宗明先生因有重要事项,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长于明升先生、独立董事杨滨刚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于明升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
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8,729,793.46元,其中:
(1)应收意大利安塞尔多能源公司款项,在原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基础上,对剩余的2,169,000.00欧元全额补充计提坏账准备,在考虑汇率变动的基础上,本期计提人民币15,790,757.60元。
(2)根据迁移模型法,按总体损失率5.17%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2,939,035.86元。
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暂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3-017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二)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关于与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公司与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华杰公司)在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2010年9月8日至2013年9月7日)到期后,与其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交易金额由“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调整为“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其他协议条款不变。
尔华杰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7.5%的股权,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荆云涛先生任该公司董事长,公司与其构成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双方交易为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荆云涛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该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3-018号关联交易公告。
(四)《关于接受黑龙江省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助的提案》
同意接受黑龙江省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报达房地产公司)财务资助,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063.10万元,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6.00%。
报达房地产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宋志强先生任该公司董事,公司与其构成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双方交易为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宋志强先生在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回避了表决。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该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3-019号接受财务资助关联交易公告。
董事会在对上述(三)、(四)两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前,已向独立董事做出情况说明并取得其事前书面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滨刚先生、姜明辉先生、唐宗明先生同意上述(三)、(四)两项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董事会在对上述两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三)、(四)两项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3-016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
●本次监事会无监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监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8日以电话通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五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201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可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
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8,729,793.46元。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二)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三)《关于与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提案》
同意公司与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在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2010年9月8日至2013年9月7日)到期后,与其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交易金额由“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调整为“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其他协议条款不变。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四)《关于接受黑龙江省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助的提案》
同意接受黑龙江省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助,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063.10万元,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6.00%。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参与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3-017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18,729,793.46元,其中:
1、公司于2013年7月10日收到意大利米兰商会仲裁委员会的受理通知书(相关公告详见2013年7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仲裁申请人为意大利安塞尔多能源公司。由于该仲裁目前处于受理阶段,尚无法就此事给公司带来的损益进行评估,本着谨慎性原则,将应收意大利安塞尔多能源公司的款项7,669,000.00欧元,在原已计提5,500,000.00欧元坏账准备的基础上,对剩余的2,169,000.00欧元全额补充计提坏账准备。在考虑汇率变动的基础上,本期计提人民币15,790,757.60元。
2、根据迁移模型法,按总体损失率5.17%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2,939,035.86元。
(二)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暂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董事会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8,729,793.46元。
三、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8,729,793.46元。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3-018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与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签署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互向对方购销部分原材料和产品,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与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华杰)于2010年9月8日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为三年(相关公告详见2010年8月21日、2010年9月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鉴于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到期,为避免影响公司与尔华杰公司在部分原材料供应、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于2013年8月18日召开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同意与尔华杰公司在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2010年9月8日至2013年9月7日)到期后,与其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交易金额由“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调整为“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其他协议条款不变。
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前,已向独立董事做出情况说明并取得其事前书面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荆云涛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杨滨刚先生、姜明辉先生、唐宗明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2年公司向尔华杰公司购销商品金额合计人民币30,105,370.27元,2013年半年度购销商品金额合计人民币9,693,948.71元,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金额 (万元) | 2012年实际发生金额(元) | 2013年半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元)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购销不超过15,000.00/年 | 19,129,797.62 | 6,816,958.50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购销不超过15,000.00/年 | 10,975,572.65 | 2,876,990.21 |
合计 | 30,105,370.27 | 9,693,948.71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以满足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为原则,根据公司与尔华杰公司过去几年的实际交易情况,将与其交易的金额由“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调整为“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互向对方购销部分原材料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叶轮总成、风筒组合件、减速机和叶片,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国家限定的除外)等。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上海尔华杰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荆云涛
注册资本:4,480万元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宝安公路1785号
尔华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风机、减速机、换热器、搅拌机、玻璃钢复合材料制品、化工设备、机电设备的单机成套设备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防腐技术服务;汽车快修(A类)(限分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该公司2012年总资产32,981.77万元、净资产13,389.68万元、营业务收入15,468.27万元、净利润169.39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尔华杰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7.5%的股权,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荆云涛先生任该公司董事长,公司与其构成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双方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尔华杰公司互向对方购销部分原材料和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叶轮总成、风筒组合件、减速机和叶片,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国家限定的除外)等。关联交易数量、金额以满足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为原则,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交易内容以具体购销合同方式加以明确。
(二)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
3、关联交易合理、公平,交易双方就某一具体的商品供应或服务提供另行签署相关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的条件和期限;交(货)地点、方式;运输方式及到港和费用负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结算方式及期限;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等必备条款。
(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原日常关联交易协议(2010年9月8日至2013年9月7日)到期后,与尔华杰公司重新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交易金额由“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调整为“购销金额每年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协议经双方单位盖章,法定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协议期限为自协议生效日起三年有效;协议其他条款不变。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与尔华杰公司互向对方购销部分原材料和产品。相关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3-019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接受参股公司财务资助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接受黑龙江省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助,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063.10万元,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6.00%。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志强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此项提案时回避了表决。
● 交易实施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需求压力,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 过去24个月与同一关联人共发生的交易:截至公告披露日前的过去24 个月,公司与报达房地产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00万元。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受黑龙江省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报达房地产公司)财务资助,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063.10万元,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6.00%。
报达房地产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宋志强先生任该公司董事,公司与其构成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双方交易为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前,已向公司独立董事做出情况说明,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书面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8月18日召开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接受黑龙江省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助的提案》,同意接受财务资助,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063.10万元,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6.00%。
独立董事杨滨刚先生、姜明辉先生、唐宗明先生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宋志强先生在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回避了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黑龙江省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颖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报达房地产公司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063.10万元,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6.00%。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报达房地产公司向公司提供1,063.10万元财务资助,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需求压力,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前,已向公司独立董事杨滨刚先生、姜明辉先生、唐宗明先生做出情况说明,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书面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五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