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东力传动 公告编号:2013-019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13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1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宋济隆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3年8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3年8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3年8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3年8月18日,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余额为24,875,614.32元,其中尚余尾款及质保金7,975,155.34元,募投项目节余金额为16,900,458.98元(其中8,724,444.59元为募集资金专户孳生的利息),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53,377.66万元的3.17%。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16,900,458.98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13年8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2013年8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郑才刚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简历如下:
郑才刚先生:男,中国国籍,1963年4月出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3年至2013年4月,历任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科技质量处处长、设备成套部部长、营销总监、副总经理;2013年5月起在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郑才刚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东力传动 公告编号:2013-021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8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莫富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6,900,458.98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东力传动 公告编号:2013-022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于2013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年产4万台模块化减速电机技术改造项目”、“大型风电齿轮箱产业化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6,900,458.98元(含利息收入8,724,444.59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10]833号文“关于核准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281.2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2.8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4,800.00万元。截至2010年8月9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812,5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48,000,0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14,223,413.00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776,587.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1184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子公司宁波东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力机械”)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与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宁波市江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机构代表可以随时查询其资金的支付情况。
截至2013年8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如下:
公司名称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东力机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市江东支行 | 388358384839 | 24,875,614.32 |
合 计 |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3年8月18日,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1、“年产4万元台模块化减速电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266,000,000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66,000,000元,项目已全部建成并投产。
2、“大型风电齿轮箱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282,000,000元,鉴于募集资金总额为533,776,587元,以实际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后投资总额为267,776,587元,截至2013年8月18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51,625,417.27元,余额为24,875,614.32元,其中尚余尾款及质保金7,975,155.34元,募投项目节余金额为16,900,458.98元(其中8,724,444.59元为募集资金专户孳生的利息),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53,377.66万元的3.17%。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2、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有效地控制了成本;同时在控制项目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由于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已全部竣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年产4万台模块化减速电机技术改造项目”、“大型风电齿轮箱产业化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6,900,458.98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六、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七、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6,900,458.98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6,900,458.98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2)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因此,海通证券对东力传动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6,900,458.98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