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3-046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彩虹精化 | 股票代码 | 00225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金红英 | 王云 | ||
电话 | 0755-33236838 | 0755-33236829 | ||
传真 | 0755-33236866 | 0755-33236866 | ||
电子信箱 | dongsh@rainbowvc.com | dongsh@rainbowvc.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24,944,566.80 | 182,966,667.73 | 7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250,277.44 | 762,887.32 | 3,996.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1,105,795.21 | 880,538.01 | 3,432.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828,850.53 | 25,552,955.34 | -77.1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 | 0.002 | 4,9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 | 0.002 | 4,9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69% | 0.17% | 6.5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35,703,046.45 | 792,819,564.53 | -19.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76,148,228.29 | 451,161,950.85 | 5.54%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3,825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9.15% | 122,616,000 | 0 | 质押 | 122,000,000 |
深圳市华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66% | 17,739,000 | 0 | 质押 | 15,000,000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其他 | 3.86% | 12,074,000 | 0 | ||
黄义香 | 境内自然人 | 1.73% | 5,410,000 | 0 | ||
汤汇海 | 境内自然人 | 0.54% | 1,700,000 | 0 | ||
曾志新 | 境内自然人 | 0.42% | 1,300,946 | 0 | ||
桑苗芬 | 境内自然人 | 0.42% | 1,300,000 | 0 | ||
李肇元 | 境内自然人 | 0.35% | 1,092,904 | 0 | ||
叶宇琼 | 境内自然人 | 0.35% | 1,092,100 | 0 | ||
冯正光 | 境内自然人 | 0.35% | 1,091,505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境内非国有法人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复苏乏力,中国经济增速回落,人民币不断升值,人口红利慢慢消失。在此宏观经济环境下,公司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坚持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不断开拓市场,改善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494.46万元,较上年同期18,296.67万元增加14,197.79万元,增幅77.6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25.03万元,较上年同期76.29万元增加3,048.74万元,增幅3,996.32%。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主营业务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环保材料行业
公司坚持推行“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突破原有行业局限,科学延伸产业链,推进产学研合作,实现资源整合,产业升级,有十几项新产品投放市场。
公司十分重视公司品牌的培育,在积极拓展市场的同时,大力加强自身品牌形象的建设。报告期内,通过项目发布会、产品招商会、参加国内外专业展览等形式,扩大公司品牌知名度、提升品牌形象。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确定的新市场、新产品、新方法为营销突破点,重点做好重点市场布局、整合销售队伍、高端产品突破、聚焦核心客户等四大工作,优化重点市场布局,完善营销体系,构建了高效优质的服务体系,加强对终端的掌控,聚焦核心客户的培育和管理,帮助经销商成长,通过服务提升获得客户和市场认可。通过以上系列工作,公司销售业绩提升已初显成效。
公司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入手,依靠科技创新,坚持效率提升与节能环保相并重,着力加快技术进步和挖潜改造步伐。强化计划管理,通过产能提升、库容扩充、行业内资源整合,迅速解决公司渠道需求产品供应。
2. 生物新材料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前期筹建工作,实现了核心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团队引进和整合,设备设施采购与安装调试、生产厂房的装修改造、国内外市场准入体系所涉及专业检测与认证、专业模具开发设计以及生产、技术、营销、质量、服务等体系的建立,已具备规模化生产的条件和能力。
建立了技术研发体系,筹建了研发与检测中心,自主开发的淀粉基、PLA、PBS生物降解塑料技术,产品通过了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美国FDA及欧盟EC的检测,已具备行业先进技术水平,已有三项发明专利正在申报中。公司与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正在联合筹建“生物降解材料实验中心”。
通过营销团队的组建及营销体系的建立,目前产品已销往欧洲、北美洲、亚洲等海内外市场,同时已与国内外多家知名企业进行业务洽谈,将为国际知名企业、顶级赛事、政府采购等提供产品,相关产品已获得买方确认,具体合作事宜正在积极推进中。
公司生产工艺先进,生产设备有较高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具有国内名列前茅的生物降解材料制品生产能力。
3、室内空气污染治理与净化行业
报告期内,格瑞卫康以“专业创造好空气”作为品牌定位,在空气污染治理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知名度。
公司在完善原有技术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建成了具备国内先进水平的空气污染治理检测实验室,已有多项新产品完成了设计和样品试产与检测,即将投放市场。
公司通过对商业模式和营销体系的调整与创新,充分利用品牌知名度、市场影响力、技术与产品的优势,加大了室内空气污染治理方案的推广力度。
公司与华为、阿里巴巴等知名企业合作,对其集团总部和主要办公场所实施了空气污染治理工程,获得了上述企业的好评和认可;与广田股份等多家知名装饰装修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推广室内空气污染零超标治理方案,将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合作方业务提升和扩大,相关业务将在合作方承接的公共商业设施、星级酒店、精装修住宅等领域广泛展开;与国际知名酒店管理公司达成共识,将室内空气污染零超标列入其酒店管理标准,共同拓展空气污染治理业务;与多个品牌汽车制造厂商、4S店洽谈合作,开拓汽车车内污染专项治理;与某知名汽车厂商合作研发国内首款装备专业空气净化设备的商用车辆,相关净化设备的设计与样品已获双方共识;与某知名电子电器企业合作,通过品牌叠加,推广新产品,进一步拓展空气污染治理市场。
通过上述一系列举措,全面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未来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没有变更,新彩公司由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子公司,其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201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放弃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新彩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的议案》,公司同意新彩公司增资扩股并放弃其优先认缴出资权。公司原持有新彩公司50.2%的股权,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新彩公司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转变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2013年5月15日,新彩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增资扩股等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彩公司自2013年6月份开始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
2、2012年11月,公司与汇海同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向汇海同舟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纳尔特保温52%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上述协议经彩虹精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12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
由于汇海同舟收购纳尔特保温后,为了避免与彩虹精化发生同业竞争,纳尔特保温将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人员清退,而根据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员工的补偿问题,彩虹精化与纳尔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进一步的协商,从而导致汇海同舟延迟支付了上述股权转让款项。截止2013年5月28日,公司收到汇海同舟支付的上述股权转让款的55%,计人民币6,050万元,纳尔特保温从2013年6月开始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无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健
二○一三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