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力帆股份 | 股票代码 | 601777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汤晓东 | 周锦宇 |
电话 | 023-61663050 | 023-61663050 |
传真 | 023-65213175 | 023-65213175 |
电子信箱 | tzzqb@lifan.com | tzzqb@lifan.com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5,425,940,379.42 | 14,049,519,582.60 | 9.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911,058,892.31 | 4,909,796,201.92 | 0.03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2,843,187.23 | -505,654,970.64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 | 4,670,021,466.06 | 4,026,800,765.32 | 15.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6,730,894.73 | 196,041,406.81 | -9.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0,051,980.12 | 186,824,344.87 | -8.9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7 | 4.11 | 减少0.54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57 | 0.2060 | -9.8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57 | 0.2060 | -9.85 |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54,099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5.01 | 618,592,650 | 618,592,650 | 无 | ||
爵升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0.66 | 101,445,087 | 未知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沪 | 0.44 | 4,187,560 | 未知 |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沪 | 0.20 | 1,867,339 | 未知 | ||||
尹明善 | 境内自然人 | 0.17 | 1,655,550 | 1,655,550 | 无 | ||
尹喜地 | 境内自然人 | 0.16 | 1,530,750 | 1,530,750 | 无 | ||
尹索微 | 境内自然人 | 0.16 | 1,530,750 | 1,530,750 | 无 | ||
陈巧凤 | 境内自然人 | 0.16 | 1,530,750 | 1,530,750 | 无 | ||
文平 | 0.12 | 1,140,604 | 未知 | ||||
刘少帅 | 0.11 | 1,039,900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直接和间接持有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及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四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公司通过产品研发、品质提升,主动推广新品等手段,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201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6.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亿元。出口24.4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41%。
主要业务板块运营情况
乘用车方面,2013年上半年,公司乘用车业务实现销售收入29.3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9.33%,公司乘用车业务的稳步增长得益于产品品种的逐渐丰富、产品质量的稳步提高、国内外销售服务网络的壮大成熟。
产品方面,公司着重提升X60等价格、毛利率相对较高的产品在销售收入中的占比,同时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上半年先后开发完成了330、530、630和力帆福顺等新车型,继续与英国里卡多进行发动机方面的深入合作,开发新型乘用车发动机。在产品开发过程中,通过加强质量控制,提升研发品质,新推出的产品在NVH性能、经济性、操控性能、环保性、安全性等方面均有较大的提升。
营销渠道方面,国内,按 "下沉扩网,稳健开拓,立体布局"的方针,加强渠道控制力,重点是一级网点对二级网点的管控力。上半年在二三线城市的经销网点有所增加,通过渠道优化升级,销售渠道的数量和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如:全新VI形象4S店数量达150家、提升售后新SI标准,全面实现服务升级,提升客户满意度。
国外,按"服务为先"的营销策略,通过淘汰、升级等手段对渠道进行规范和提升,打造了一批上规模、上档次、忠诚度高的经销商,通过加大对4S店和售后服务站的投入,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也通过服务增加了利润。上半年出口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14.58%,但金额同比增长52.73%,主要为高售价、高附加值的X60为主要销售车型,下半年将增加推广720、630等高售价、高附加值车型,进一步确保出口持续增长。今年上半年公司在俄罗斯仍保持自主品牌出口排名第一,公司微车产品在南美市场销售排名中已进入自主品牌出口排名前五。
摩托车方面,2013年上半年,公司摩托车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5.6亿元。公司坚持产品差异化、营销精细化参与市场竞争,突出产品技术竞争优势,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附加值。
公司上半年完成LF150-10F、HL250-3A、158MJ-B、KP150等摩托车整车、摩托车发动机重点研发项目,大部分实现产品化,并保证每年有3-5款全新、高利润的车型上市。公司全目录两轮摩托车产品正式入列《新车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企业及产品》名单,既增强了摩托车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又为消费者购车节省检测费。
国内,公司上半年新增销售网络353个。通过开展CC150、KP150F新品上市发布会及参加全国摩托车公路锦标赛等各项推广活动,在上海站包揽个人冠、亚军、团队冠军,提升摩托车品牌美誉度。
国外,公司上半年通过强化品牌内涵,以发动机为核心的产品优势,通过新产品、技术、质量来推动出口业务,继续稳固传统出口市场,对需求量大的国家采取加大市场品牌及主打新产品的宣传,进一步扩大出口优势。新市场开拓已初见成效,上半年新市场中前五个国家的出口同比增幅均超过90%以上。
通用汽油机方面,2013年上半年,公司通用汽油机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53亿元。今年上半年通机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情况推出微耕机、变频发电机、风冷柴油机等系列产品,同时公司在技术、配套、检验等方面进行梳理和优化,严控产品质量。公司通过产品质量提升、新产品推广、加强广宣等途径,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扩大销量和市场占有率。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因直接设立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1)力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力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力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28日成立,并取得注册号为201302780K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00新加坡币(外币),公司出资10,000.00新加坡币(外币),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西藏极地汽车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江门气派摩托车有限公司出资设立西藏极地汽车科技研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15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540100200008620(1-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30,000,000.00人民币,公司出资30,000,000.00人民币,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34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于2013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3年8月1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名,实际参会董事12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参股子公司重庆力帆控股财务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事项,构成关联交易,5名关联董事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陈雪松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一致同意本公司与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按持股比例对重庆力帆控股财务有限公司(筹)追加投资,使重庆力帆控股财务有限公司(筹)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亿元增加至人民币8亿元。其中本公司追加投资人民币14,7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出资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保持49%不变。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批准。
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追加投资扩大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直接提高财务公司资信程度和抗风险能力,而且有利于扩大财务公司经营规模、拓展业务领域,加大对成员单位的支持力度,为成员单位提供更多更优质的金融服务;
(2)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且该事项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35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 于2013年8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3年8月1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6名,实际参会监事6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