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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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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信阳榕基软件园项目投资合同书的公告
    2013-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证券代码:002474 公告编号:2013-031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信阳榕基软件园项目投资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投资合同书在项目用地、优惠政策、扶持措施以及项目建设及运营所需的支持和项目报批等方面还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相关规定。

    3、本次投资所需资金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根据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6月20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河南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中承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 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公司本次投资需在上述承诺期满后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5、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后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2013年4月28日,公司和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湾湖管委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公司入驻南湾湖风景区选址投资建设运营榕基软件园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署了《信阳榕基软件园项目投资框架意向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司关于签订投资框架意向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2)。

    2013年8月20日,公司与南湾湖管委会签订《信阳榕基软件园项目投资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书”),公司拟入驻南湾湖风景区选址进行建设运营榕基软件园项目,该项目重点发展软件研发、技术培训、行业应用软件的研发及服务等。该项目拟建设软件生产研发办公及辅助用房不低于10万平方米,项目预计总投资6亿元人民币。项目建成运营后3—5年内,预计年创产值20亿元人民币。

    本合同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二、协议重要内容

    1、项目名称:信阳榕基软件园项目。

    2、项目位置:项目用地位于南湾湖风景区新七大道以北,风景区中学以东。具体边界以规划部门出具的红线图为准。

    3、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130亩(项目净用地约130亩),项目准确占地面积以国土部门实际测绘为准。合同签订后由榕基公司自主对园区进行开发建设,该项目重点发展软件研发、技术培训、行业应用软件的研发及服务等。该项目拟建设软件生产研发办公及辅助用房不低于10万平方米,项目预计总投资6亿元人民币。项目建成运营后3—5年内,预计年创产值20亿元人民币。

    4、该项目土地实行“净地出让”。

    5、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

    6、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乙方在南湾注册法人公司和办理税务登记,并以该公司负责该项目具体运作,参与该项目土地揭牌,享有和承担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7、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且乙方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甲方基本办理完规划、土地等出让手续;期间乙方可先期开展项目用地规划、地址勘探、工程规划、环境评价、可研报告、项目立项等工作,确保在手续齐全后立即开工建设,甲方安排专人协助乙方办理。

    8、甲方负责协调自来水、电力、燃气企业将符合使用标准的水、电、气接入乙方项目区边界;项目区内的相关工程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项目边界外的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为该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9、该项目用地作为甲方支持乙方发展软件信息业用地,乙方不得擅自转让该项目土地;确保该项目用地主要用于建设软件研发、技术培训、行业应用软件的研发及服务、商务办公等生产经营性建筑物及职工的居住和生活服务设施。该软件园由甲乙双方负责引进企业入驻,乙方引进的企业必须是软件信息业企业及相关企业并在甲方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享受同等优惠条件;否则视为违约。

    10、乙方在项目建设和建成运营期间,甲方指定专人全力搞好协调配合服务工作,乙方应依法依规及时办理各项手续证照并合法合规建设运营,其支出费用由乙方承担,属于甲方收费的能低则低、能免则免。

    11、乙方该项目规划、建设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监督,对不符合园区整体规划和景观的事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正。

    12、项目工期:自项目启动建设之日起计算,建设工期36个月内,建成运营工期24个月内,乙方必须在该项目土地揭牌后1个月内启动项目建设。自项目启动建设之日起,如出现甲乙双方认可的影响因素,可据实顺延工期。

    1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乙方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该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并正式运营,否则本合同优惠政策停止执行。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为满足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建设软件研发及人才培训基地,有效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综合实力及人才素质,吸引行业高端人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在国内同行业的领先地位,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与服务产品的市场拓展,增加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盈利和市场竞争能力。

    2、存在的风险:

    在项目用地、优惠政策、扶持措施以及项目建设及运营所需的支持和项目报批等方面还存在不确定性。

    3、对公司的影响:

    若该项目能够顺利建成,将构建一流的软件研发及人才培训基地,加强公司的基础技术研究和高级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服务水平和品质,更好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可以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推进公司实现规模化的发展战略。

    五、其他

    本合同书已于2013年8月2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正式生效。股东大会能否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导致投资合同生效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信阳榕基软件园项目投资合同书》。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3-06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已于2013年8月9日以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3年8月20日10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鲁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信阳榕基软件园项目投资合同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本项议案。

    本次董事会结束后,公司董事会拟作为召集人,于2013年9月5日10:0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应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具体范围以该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为准。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3-066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定于2013年9月5日(星期四)10:00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5日(星期四)10: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13年9月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保荐机构及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签订<信阳榕基软件园项目投资合同书>的议案》。

    该项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8月20日已经公告。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三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委托授权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13年9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榕基软件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略

    电 话:0591-87303569

    传 真:0591-87862566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榕基软件证券部。(350003)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9月5日召开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签订<信阳榕基软件园项目投资合同书>的议案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