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3-032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四川长虹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一致认为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组建虹云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川云长虹创投基金的议案》,因合作方宽带天地资本管理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拟将出资方由宽带天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调整为北京天云联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云联赢”)。鉴于此,同意终止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组建川云长虹创投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现金认缴出资200万元与天云联赢组建虹云创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虹云管理公司”,暂用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同意公司出资30万元,与天云联赢、绵阳科创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组建虹云大数据基地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地公司”,暂用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5000万元发起组建虹云创投基金(暂用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虹云管理公司注册地为绵阳市科创园区,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天云联赢以现金认缴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各股东按照认缴持股比例分期出资到位,首期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0%,剩余80%注册资金在虹云管理公司申报国家发改委及地方政府参股创投基金前出资到位。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和经营创业资本;受托投资创新产业项目与企业;创业投资信息咨询;创业管理服务业务(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基地公司注册地为绵阳市科创园,注册资金100万元,其中天云联赢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本公司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绵阳科创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经营范围:从事早期投资,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包括提供创业所需的资金,早期创业所需要的商业、技术、产品、市场、人力、法务、财务等创业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虹云创投基金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中虹云管理公司为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本公司为有限合伙人。虹云创投基金注册地为绵阳市科创园区,基金募资规模不小于2.5亿元,其中虹云管理公司出资250万元,本公司出资5000万元,同时虹云管理公司计划面向社会募集资金不小于1亿元,申请政府配套引导资金1亿元,各方可出资分期到位。虹云创投基金存续期8年,其中投资期4年,回收期4年,在全体出资人同意前提下可延期1年。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本次投资组建虹云管理公司、基地公司及虹云创投基金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对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意压缩”)通过内保外贷的方式为其全资子公司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外文名称:HUAYI COMPRESSOR BARCELONA,S.L.,以下简称“华意巴塞罗那公司”)增加700万欧元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批准后,华意压缩对华意巴塞罗那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为2200万欧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3-033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3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费敏英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组建虹云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对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3-034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8月20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对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意压缩”)通过内保外贷的方式为其全资子公司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外文名称:HUAYI COMPRESSOR BARCELONA,S.L.,以下简称“华意巴塞罗那公司”)增加700万欧元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批准后,华意压缩对华意巴塞罗那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为2200万欧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大文
注册资本:7,599,792 欧元,华意压缩持有华意巴塞罗那公司100%的股权
注册地址:西班牙·巴塞罗那·圣克努斯·安东尼费兰德2号
华意巴塞罗那公司为华意压缩收购西班牙Cubigel业务和资产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为商用压缩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2012年12月31日,华意巴塞罗那公司资产总额135,159,482.72元,净资产62,333,458.70元,资产负债率为53.88%;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47,962,852.97元,净利润-880,357.33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加的担保额度系华意压缩通过内保外贷的方式为华意巴塞罗那公司向西班牙当地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华意压缩将向国内相关银行申请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为华意巴塞罗那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华意压缩为其全资子公司华意巴塞罗那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缓解该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2、被担保对象华意巴塞罗那公司为华意压缩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董事由华意压缩推荐,经营管理人员也由华意压缩推荐人员担任,从而能及时了解其财务状况,有效地实现对担保的风险控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为华意压缩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自身完全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可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因此,上述担保是可行的,不存在重大风险,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的额度为人民币252,126.97万元和美元35,500万元,合计471,151.32万元人民币(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13年8月20日公布的中间价1美元兑换人民币6.1697元折算),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76%。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公司直接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24,000万元人民币和35,500万美元,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担保5,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电子系统有限公司担保12,5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担保40,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担保45,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广东长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担保3,000万元人民币,为全资子公司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12,500万元人民币,为全资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担保21,000万美元,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虹锐电工有限责任公司担保2,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担保80,000万元人民币和14,500万美元,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民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担保4,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担保10,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担保3,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2,000万元人民币。
以上担保金额为公司对外担保上限,具体担保以实际贷款金额为准。
(二)本公司合并的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0,257.77万元人民币(该担保金额按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对外担保额度乘以本公司持有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28.81%计算,欧元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13年8月20日公布的中间价1欧元兑换人民币8.2295元折算)。
(三)本公司合并的控股子公司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菱电器”)对外担保金额为11,569.20万元人民币(该担保金额按美菱电器2013年对外担保额度乘以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美菱电器股权比例24.88%计算)。
(四)本公司下属公司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6,300万元人民币(该担保金额按目前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乘以本公司通过香港长虹、港虹实业等公司间接持有的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90%计算)。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