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3-040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钱旭先生、独立董事刘延平先生因出差未能参会,分别授权公司董事单利霞女士、独立董事商薇女士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文件。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3年8月20日,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二楼和畅厅召开四届十二次董事会,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8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名,实表决董事15名(公司董事钱旭先生、独立董事刘延平先生因出差未能参会,分别授权公司董事单利霞女士、独立董事商薇女士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文件)。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文仲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13年8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13年上半年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3年上半年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唐山港国贸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银行融资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此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孙文仲、宣国宝、孟玉梅3人回避了表决,扣除关联董事的表决,非关联董事共12票,其中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补充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暂行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暂行规定》。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管理制度》。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办法》。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3-04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3年8月20日,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二层和睦厅召开四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8月1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12名,实表决监事12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首相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1-6月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审议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并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上半年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时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唐山港国贸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银行融资担保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为控股子公司唐山港国贸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银行融资担保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事项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补充事项客观、公允、合理,符合关联交易规则,关联交易内容不会损害公司以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3-042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唐山港国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
●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为其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0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贸公司为了进一步开展贸易、融资、监管等延伸业务,完善个性化、一体化、多功能、全程化、全方位的综合物流增值服务功能,形成更加完整的物流供应链服务,扩大公司货源。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为国贸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银行融资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唐山港国贸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银行融资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港国贸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曹妃甸工业区化学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毕远翔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仓储;钢材、建筑材料(木材、石灰除外)、矿石、焦炭、陶瓷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橡胶制品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国贸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85%的股份,该公司资产总额320,463,349.54元,净资产99,125,464.41元,资产负债率为69.07%,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国贸公司申请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后,有利于该公司的整体持续发展,保持业绩的持续增长。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对该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是安全、可行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元,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唐山港国贸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3-043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13年上半年
前次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了公司2013年上半年关于2010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2011年8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一、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56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6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868,941.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1,131,059.00元。该次发行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XYZH/2009A9029-7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存入专户的时间为2010年6月23日,初始存放金额为1,606,200,000.00元(存放金额未扣除部分发行费用15,068,941.00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28,549,488.04元,其中各项目使用情况及金额如下:
序号 | 项目 | 2010年度 | 2011年度 | 2012年度 | 2013年上半年 | 合计 | 备注 |
1 | 唐山港京唐港区20#~22#通用杂货泊位工程 | 609,221,518.24 | 146,227,093.46 | 53,446,141.68 | 11,657,675.66 | 820,552,429.04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568,081,059.00 | 568,081,059.00 | 注1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40,016,000.00 | 140,016,000.00 | 注2 | |||
合计 | 1,177,302,577.24 | 146,227,093.46 | 193,462,141.68 | 11,657,675.66 | 1,528,549,488.04 |
注1:按照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唐山港京唐港区20#~22#通用杂货泊位工程”,该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102,305万元,若募集资金满足项目投资需要后有剩余,则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0年7月,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净额中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102,305万元的部分,即56,808.11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已于2010年7月12日对外公告。
注2:2012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的四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2#通用杂货泊位竣工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2#通用杂货泊位竣工后节余募集资金14,817.67万元(含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利息收入816.0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账号为0403013329221028195)余额为62,880,766.1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010年7月,公司与2010年首发保荐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海港支行签订了关于首发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3月,公司聘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承接公司201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银河证券与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海港支行签订了关于首发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授权保荐人有权随时对存储账户的基本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其他相关事宜采取现场调查、书面质询等方式进行监督,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号 | 2013年6月30日余额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合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海港支行 | 0403013329221028195 | 61,775,703.74 | 1,105,062.42 | 62,880,766.1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1《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11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153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2,797.305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8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70,216,794.40元,扣除发行费用10,163,934.7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60,052,859.69元。该次发行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XYZH/2011A9016号验资报告。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入专户的时间为2011年8月17日,初始存放金额为862,160,832.75元(存放金额未扣除部分发行费用2,107,973.06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60,383,218.39元(含累计利息330,358.70元),其中各项目使用情况及金额如下:
序号 | 项目 | 2011年度 | 2012年度 | 2013年上半年 | 合计 | 备注 |
1 | 收购控股股东持有的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60%股权 | 540,922,218.39 | 540,922,218.39 | |||
2 | 向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增资 | 319,461,000.00 | 319,461,000.00 | 注1 | ||
合计 | 860,383,218.39 | 860,383,218.39 |
注1:本公司之子公司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具体实施主体,截至2013年6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320,513,536.61元,其中2011年使用159,118,500.25元,2012年使用31,955,896.50元,2013年使用129,439,139.86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3、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无余额。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已增资于子公司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无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11年8月,本公司及银河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海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京唐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及银河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京唐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授权保荐人有权随时对存储账户的基本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其他相关事宜采取现场调查、书面质询等方式进行监督,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募投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号 | 销户时间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京唐港支行 | 13001625136050505187 | 2011-9-2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海港支行 | 0403013329221030362 | 2011-9-23 |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已增资于子公司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号 | 销户时间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京唐港支行 | 100751194241 | 2013-2-2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2《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1: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59,113.1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65.77 | ||||||||
报告年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2,854.9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年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年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年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营业收入)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唐山港京唐港区20#~22#通用杂货泊位工程 | 否 | 102,305.00 | 88,303.40 | 1,165.77 | 82,055.24 | 92.92% | 2010年3月 | 11,107.51 | 是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6,808.11 | 56,808.11 | 56,808.11 | 100.00%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4,001.60 | 14,001.60 | 14,001.60 | 100.00% | —— | —— | —— | —— | ||
合计 | 159,113.11 | 159,113.11 | 19,346.21 | 151,699.19 | 95.34%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年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唐山港京唐港区20#~22#通用杂货泊位工程募集资金41,512.54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2,770.04万元,银行贷款28,742.50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投资金置换截至2010年6月30日前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合计41,512.54万元。该事项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XYZH/2010A9001号专项审核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尽可能利用日常经营积累资金,减少银行借款额度,降低了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费用、项目管理费用和概算中预留费用的支出,节约了项目投资。 按照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公司若募集资金满足项目投资需要后有剩余,则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的四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2#通用杂货泊位竣工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2#通用杂货泊位竣工后节余募集资金14,817.67万元(含截止2011年12月31日的利息收入816.0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2010年首发募集资金合计6,288.08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110.51万元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6,177.57万元,将继续用于支付尚未结算工程款。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承诺的效益情况如下:唐山港京唐港区20#~22#通用杂货泊位工程设计通过能力为钢杂货560万吨/年,达产年3年,达产率为70%、85%、100%,第一年营业收入为12,597万元,第二年15,296万元,第三年达产及以后年度为每年17,996万元。
公司2010年4-12月、2011年、2012年、2013年上半年实现吞吐量分别为596万吨、1053万吨、971万吨,500万吨,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2,337万元、22,006万元、23,950万元、11,108万元。
附件2: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6,005.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报告年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利息) | 86,038.3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年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年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年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营业收入)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收购控股股东持有的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60%股权 | 否 | 55,075.58 | 54,092.22 | 54,092.22 | 100.00% | —— | —— | —— | 否 | |
向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增资 | 否 | 31,946.10 | 31,946.10 | 31,946.10 | 100.00% | —— | —— | —— | 否 | |
合计 | 87,021.68 | 86,038.32 | 86,038.32 | 100.00%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年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本公司之子公司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具体实施主体,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已增资于子公司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
注:上表中“截至年末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差额983.36万元为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支付的金额。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13-044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事项已经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补充事项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且对本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3年8月20日,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四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补充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孙文仲、宣国宝、孟玉梅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二)2013年关联交易补充事项情况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收入类关联交易
1)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港集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为控股股东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装监控、卡口设备、OA系统等的开发研究,预计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00万元。
2)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市港口物流有限公司为扩大物流业务规模,将代采购煤炭销售给中铁联合物流(迁安)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6月实现贸易收入2932.44万元,预计全年实现8000万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支付成本费用类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京唐港煤炭港埠有限责任公司依据经营业务需要,租赁唐山北方煤炭储运有限公司堆存场地储存煤炭,原议案预计2013年支付仓储费用500万元,2013年上半年支付443.09万元,由于其业务量增长,全年预计支付1000万元。
3、公司及控股以上子公司与唐山中远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我公司持有唐山中远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远”)49%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普通货运及场站仓储等业务,目前已正式投入运营,公司及控股以上子公司预计与其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拟租赁唐山中远集装箱场站堆存货物,预计全年支付仓储费800万元。
2)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海港港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唐山中远集装箱场站工程项目提供监理服务,预计全年收取监理费100万元。
3)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港集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其提供弱电工程服务,预计全年收取费用12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孙文仲
注册资本:857,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产权经营和资本运营;港口、铁路设施及临港相关产业开发建设、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服务;经营方式采用自营、资产出租、控股参股、兼并、收购、转让、合资合作、服务;一般经营项目;建筑材料(原木、木材、石灰除外)批发零售;土地租赁经营。
2、中铁联合物流(迁安)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迁安市沙河驿镇沙河驿村北
法定代表人:张向东
注册资本:39,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物流服务、仓储服务(经营至2014年6月10日);焦炭、钢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燃料油(闪点61°以下产品除外)、沥青、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铁矿石、铁精矿粉批发
3、唐山北方煤炭储运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西港区内
法定代表人:张宏涛
注册资本:16,18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至2013年7月1日止)及仓储服务;一般经营项目;日用百货批发、零售;装卸服务(人力)。
4、唐山中远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唐山海港开发区港盛街与海平路夹角西北侧
法定代表人:朱德章
注册资本:170,000,000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运站(场)经营(仓储<食品、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理货、装卸)(经营至2017年3月14日);一般经营项目:集装箱仓储、拆拼箱、集装箱修洗;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及以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由机械设备租赁(国家禁止限制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许可证方可经营的除外)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唐港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7.10%的股权,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中铁联合物流(迁安)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12%的股份。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况,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唐山北方煤炭储运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持有其32.25%的股权,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况,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唐山中远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49%的股份。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情况,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2013年关联交易补充事项涉及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帐的情况,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不利影响。
2、持续性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3、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4、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补充事项主要涉及场地租赁、物流服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能够使公司和关联方充分地利用现有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这些交易均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情况下进行的,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关联方利益,且对本公司主业的独立性无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