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60 股票简称:金自天正 编号:临2013-008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8月20日在公司综合楼八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剑武先生主持,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金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1200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金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成都高新区科技孵化园5号楼1层5,7号”和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的两处房产为抵押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12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一年。董事会授权成都金
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总经理签署综合授信协议及额度项下的相关业务合同。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金自
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吕晓峰先生、刘晓榛先生、刘红霞女士对此次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金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向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9月10日上午9:00在公司综合楼八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60 股票简称:金自天正 公告编号:2013-009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成都金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余额:本次对成都金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2,000 万元。目前,公司已为其担保的余额为0。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6,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金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成都金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名称:成都金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南延线高新孵化园
3、法定代表人:路尚书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6、成立日期:2004年9月10日
7、注册号:510109000113671
8、公司持股比例:90%
9、主营业务:工业自动化工程、电子计算机软件、系统集成、通信产品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相关产品的开发,销售代理工业自动化设备等。
10、2012年末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12年12 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86,042,341.98元,净资产为20,431,734.82元;2012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4,484,962.69 元,净利润3,161,202.47 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本次为成都金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2,000 万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01%。
截止目前,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6,000.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该担保议案须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金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13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 月22 日
证券代码:600560 股票简称:金自天正 编号:临2013-010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9月10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3年9月10日上午9:00开始。
二、会议期限:半天。
三、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富丰路6号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八楼
大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金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1200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金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七、出席会议的人员: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2、2013年9月4日当天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以委托(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
附件)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9月5日,9月6日(9:00-11:30,14:00-16:00)。
2、登记办法:公司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富丰路6号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0;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联系人:胡邦周、杨光浩、薛磊。
7、联系电话:010-56982304,传真:010-63713257
九、其它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 授权委托书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2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1、关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金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1200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2、关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金自天正智能控制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2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受托权限: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
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
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
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