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2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13年8月20日上午,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董事沈汝浪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董事长周世平先生代为表决;职工代表董事才延福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安涛先生代为表决。
4、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向青海中电投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青海中电投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对青海中电投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4,000万元,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达到8,100万元。
2、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费用为45万元,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上半年财务报告》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上半年财务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风险评估报告,该报告充分反映了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是安全的。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2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13年8月20日下午,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四人。监事会主席李厚新先生因工作关系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监事李羽先生代为表决。
4、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上半年财务报告》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上半年财务报告》。
(二)审议《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增资概述
1、青海中电投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对青海公司注入资本金4,000万元。
2、本次增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青海中电投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曲晓佳
注册资本:人民币41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及技术咨询服务;设备检修维护(以上项目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相关许可经营)。
四、投资合同主要内容
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加快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快公司在青海区域新能源项目的建设步伐,确保格尔木二期工程项目按期投产运营。
2、本次增资对合并报表当期利润无影响。
六、对外投资存在的主要风险
1、青海公司的格尔木二期太阳能发电项目尚在建设期,存在受不可抗力自然环境破坏的影响因素。
2、格尔木二期太阳能发电项目建成后,存在受青海区域电力市场弃光限电等因素的影响。
3、该增资事项同时需要当地工商机关的审批,存在审批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