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3-029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21 日上午 9:30 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3 年 8 月 16 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忠良先生主持,监事会主席熊海河先生、监事曾昌华先生与刘惠琴女士、总裁张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冯嫔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2013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8 月 21 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3-030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21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13 年 8 月 16 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海河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冯嫔女士、证券事务代表田琳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不可抗因素而进行的审慎调整。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方案。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2013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 年 8 月 21 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油服 公告编号:2013-031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仁智油服”)于2013年 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7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6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429,1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43,610,13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385,539,870.00元。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11年10月31日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11] 0355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以下三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资金 | 项目运营资金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建设期(年) | 项目备案情况 |
1 | 钻井液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 3,355.47 | 15,498.35 | 18,853.82 | 10,353.82 | 1 | 科技城经发局[2010]4号 |
2 | 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 | 3,100.16 | 1,199.84 | 4,300.00 | 4,300.00 | 2 | 川投资备[51079910060901]0063号 |
3 |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 4,921.93 | - | 4,921.93 | 4,921.93 | 1 | 川投资备[51079910081002]0019号 |
合计 | 11,377.56 | 16,698.19 | 28,075.75 | 19,575.75 | - | - |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概况
目前由于一些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决定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及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实施进度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1、募投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根据公司于2013年4月2日披露的《2012年年度报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及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2012年度投资总额 | 累计投资总额 | 投资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 否 | 4,921.93 | 284.91 | 293.21 | 5.96 | 2013年12月31日 |
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 | 否 | 4,300.00 | 38.93 | 38.93 | 0.91 | 2014年3月31日 |
2、募投项目实施进度需调整的原因
(1)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
本项目建设用地性质原为科研用地,现因当地政府土地规划的改变,本项目建设用地性质变更为综合用地,使得土地价格大幅上涨,造成本项目的成本大幅上升。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单位就本项目建设使用土地价格事宜进行沟通、协调,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为降低本项目成本,公司将会寻找更适合本项目的实施地点。
(2)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
鉴于本项目目前只投资了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公司本着统一规划、降本增效的原则,如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公司将重新规划本项目实施地点,拟将本项目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建设在一起。
3、调整后的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由于公司目前正在商谈和寻找最佳的建设用地,募投项目调整后的完工日期暂时无法预测,公司本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待募投项目建设用地落实后,及时公告调整后的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三、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1、调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对公司改进研发设施和环境条件有一定影响,但公司通过利用闲置活动房组建活动实验室,购买急需的、检测分析量大的实验仪器设备,以及通过送样到相关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实验分析等方式满足公司运营需要。目前,公司的研究开发、国家实验室认可、科研技术人员引进等工作均按计划在正常开展,公司技术研发工作能支撑市场拓展以及现场技术服务的需要。本次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不涉及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用途的变更,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研究开发工作及日常经营,由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还未进行建设,已付土地款属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本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2、调整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对公司扩大钻井液材料生产规模的进度有一定的影响,但由于公司原钻井液材料生产厂房的拆迁事宜政府还未提上日程,目前公司钻井液材料生产正常,能满足公司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本次钻井液材料生产改扩建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不涉及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用途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由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还未进行建设,已付土地款属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本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不可抗因素而进行的审慎调整。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方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方案。
4、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独立董事亦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
(2)仁智油服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主要是客观原因造成,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慎重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仁智油服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仁智油服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无异议。同时,鉴于仁智油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可能发生改变,由此可能导致公司相应项目的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相应的包括在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所需土地以及项目完成时间等具体实施方面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仁智油田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