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3-078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 | 442959257039 | 13,380.39 | 244.42 | 无定期存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7311010182600109961 | 16,962.88 | 2.62 | 无定期存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 | 1001245629005900856 | 6,268.11 | 810.32 | 其中500万元为定期存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 | 0213014180002886 | --- | 0.001511 | 无定期存款 |
合计 | 36,611.38 | 1,057.36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募集资金总额 | 47,837.85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33.5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6,611.3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9,640.1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76.53%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人血白蛋白和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是 | 16,962.88 | 21,846.10 | 1,997.63 | 19,024.48 | 87.08% | 2013年12月31日 | - | 否 | 否 |
凝血因子类产品和特种免疫球蛋白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是 | 13,380.39 | 17,232.29 | 1,575.74 | 15,006.58 | 87.08% | 2013年12月31日 | - | 否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3,907.68 | 5,032.61 | 460.19 | 4,382.60 | 87.08% | 2013年12月31日 | - | 否 | 否 |
中试生产线建设项目 | 是 | 2,360.43 | - | -----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6,611.38 | 44,111.00 | 4,033.56 | 38,413.66 | 87.08%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11,226.47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1,226.47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47,837.85 | - | -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2011年6月10日,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金额。根据募投项目实施以及合同情况,项目预计投资金额调整为47,593.00万元(含土地费用3,482.00万元),较调整前项目总投资的金额33,974.15万元(含土地费用3,482.00万元)出现较大增加。主要原因为材料人工费用、新版GMP实施、工艺设备及包装流水线费用上涨导致材料建安工程费用、工艺设备费用及基础设施等费用上涨。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1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投资金额的公告》。 3、2012年4月19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终止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之中试生产线建设项目。鉴于目前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资金总额与原募集资金总额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将终止对中试生产线建设项目的投入,在投入680.64万元后不再投入,原计划用于该项目的剩余资金将投入到其他三个募投项目中,以保证三个项目的资金需要和顺利实施。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终止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之中试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公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只涉及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和投资总金额,设计产能及投浆规模未发生变化,项目投资规模、相关的主要产品品种规模及其技术、工艺和目标市场等各方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行造成不利影响。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1、2008年7月21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超出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的11,142.79万元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2、2008年11月30日,经确认的发行费用相比验资时的预估金额节余83.68万元,存于公司基本账户,经2009年3月2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审议通过,该笔节余费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原承诺实施地点: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北斗路55号的现有厂区及拟租赁的现有厂区东侧江川街道145街坊6丘地块上的工业厂房 调整后实施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贤现代农业园区望园路西侧、金笋轻工商贸城南侧区域地块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 ||||||||||
由原来的改扩建方式调整为新建厂房的方式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 |||||||||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适用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募集资金36,611.38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1,057.36万元为利息收入。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经营业绩稳中有升。公司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709万元,增幅为24.05%。本期主营业务产品销售毛利率为61.07%,较上年同期的56.28%高出4.79个百分点。销售毛利率提高主要是因为毛利率较高的小产品销售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尤其是冻干人纤维蛋白粘合剂销售数量增速较快。由于产品销售毛利的提高使得公司当期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347万元,增长30.53%。
在公司的积极努力下,公司上半年采浆总量稳步增长,海南琼中及白沙两个单采血浆站采浆量增速较快。
公司奉贤新厂的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报告期内已开始进行试生产。公司管理层制定了紧凑的工作时间表,公司全体人员全力以赴,以确保能在2013年底前顺利通过新版GMP认证并正式投产。
在抓好正常的生产经营之余,公司也在投融资方面积极作为:
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3.6亿元公司债券的发行及资金募集工作。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优化了公司的负债结构,拓宽了融资渠道,使公司的营运资金得到了充实,有利于增强公司在血液制品领域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稳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2、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1.4亿元认购了由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恒阳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参与该资金信托计划,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能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收益。
3、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与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疆华建恒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傅建平、肖湘阳签订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前述各方所持有的郑州邦和药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此项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经由2013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及2013年7月17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此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待相关政府部门批准。若此次重组成功,将有利于公司做大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强化市场地位;同时亦能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价值和对股东的回报。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跃文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