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
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48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
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会议于2013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利用外商投资企业的特殊政策,经向相关部门申请批准,向控股股东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借外债跨境人民币13,000万元,借款期限暂定五年,借款利率按当年人民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下浮5%执行,还款方式为从第一笔借款起算的第五年开始每月归还1,000万元左右的本金,直至全部还清,结息方式为每季结清(公司应于季度结束后的次月支付上季利息)。由于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此项预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蔡永龙、蔡林玉华、蔡晋彰等3名关联董事按照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3-049号”。该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3-049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关联交易内容:本公司向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正企业”)借外债跨境人民币13,000万元;
2、过去12个月公司与晋正企业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3、关联方回避事宜:鉴于晋正企业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并进行表决时,均回避了表决;
4、交易风险: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对公司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交易不存在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计划利用外商投资企业的特殊政策,经向相关部门申请批准,向控股股东晋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借外债跨境人民币13,000万元,借款期限暂定五年,借款利率按当年人民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下浮5%执行,还款方式为从第一笔借款起算的第五年开始每月归还1,000万元左右的本金,直至全部还清,结息方式为每季结清(公司应于季度结束后的次月支付上季利息)。鉴于晋正企业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需要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本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本议案前,已征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公司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本议案时,蔡永龙、蔡林玉华、蔡晋彰三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项关联交易总标的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根据《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晋正企业成立于1995年12月11号,法定代表人:蔡林玉华,注册资本:16,000万美元,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其经营范围:国际商务。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6,094万美元,净资产86,094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标的:13,000万元;
2、具体内容为:本公司向关联人晋正企业借款13,000万元;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将遵循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借款利率按当年人民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下浮5%执行,还款方式为从第一笔借款起算的第五年开始每月归还1,000万元左右的本金,直至全部还清,结息方式为每季结清(公司应于季度结束后的次月支付上季利息)。
4、借款期限:暂定五年。
5、本次关联交易标的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7.38%。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减轻本公司的融资压力及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支持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在会前提交给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等与会人员,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本次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构成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金额、方式以及利率符合市场规则。本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公司借外债符合外商投资企业的政策规定,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手续。同意该项关联交易。根据《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事先审议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如下意见:
同意本公司向关联人晋正企业借款13,000万元,借款期限暂定五年,借款利率按当年人民银行一年期基准贷款利率下浮5%执行,还款方式为从第一笔借款起算的第五年开始每月归还1,000万元左右的本金,直至全部还清,结息方式为每季结清(公司应于季度结束后的次月支付上季利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3、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4、公司与晋正企业签订的《借款协议》。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