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额清算参与者范围将扩大
⊙记者 王媛 ○编辑 枫林
银行间外汇市场净额清算参与者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在刚出炉的“沪42条”改革创新措施中,上海明确提出,未来将加强银行间外汇市场净额清算等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扩大银行间外汇市场净额清算的参与者范围。
据悉,该措施已由上海清算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负责,预计在今年底完成系统开发和调研工作,并将于2014年上半年实施。业内人士表示,这将极大提升外汇市场的流动性,降低交易对手方的风险。
所谓净额清算,是针对“一对一”的清算方式而言,是指清算机构或系统对一定时期内的市场参与者的某一业务下的所有交易进行轧差,并按照轧差后的金额进行资产的划付。
自2009年人民币外汇即期询价交易净额清算业务开始在银行间市场成功试运行以来,我国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先后引进了净额清算,有效降低了清算风险,活跃了市场交易。
尤其是上海清算所在2009年成立后,正式在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中央对手清算机制,依托自身登记托管结算服务的债券产品,推出了债券现券交易净额清算业务。
据知情人士对上证报记者透露,“沪42条”中所指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净额清算的扩大范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参与机构的范围扩大。如人民币外汇即期询价交易净额清算的参与主体,将有望由现有的26家做市商,逐步扩大至上海清算所的全部会员。
其二,净额清算范围也有望由目前的即期市场扩展至外汇远期、掉期市场。其三,远期和掉期交易的期限也有望从目前的1个月扩大到1年,参与主体从目前的试点8家机构,逐步扩大至更多机构。
事实上,目前,我国外汇市场的现有清算业务已全部纳入到了上海清算所。其中,外汇远期和掉期交易量已在中国外汇市场中占有重要比例。未来推出外汇远期和掉期中央对手清算机制后,意味着,整个外汇市场将全面引入中央对手清算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