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长征电气 编号:临2013-045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 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8月1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和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以下两条内容进行修订:
一、由于公司已完成“退城进园”的整体搬迁工作,拟将原“第五条 公司住所:贵州省遵义市上海路100号 邮政编码:563002”
修订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贵州省遵义市武汉路临1号 邮政编码:563000”
二、根据公司实际和需要,拟将原“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修订为“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以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提名李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提名朱洪彬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提名周联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提名司徒功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提名李铁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提名龚经治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提名毛家仁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核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刘宗义、石校瑜和胡晓登对公司董事会换届及提名推荐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李勇、朱洪彬、周联俊和司徒功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铁军、龚经治和毛家仁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六、审议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工作规程》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七、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九、审议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3年9月9日,上午9:30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候选人简历:
1、李勇:男,1964年出生, MBA,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曾任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朱洪彬:朱洪彬:男,1964年出生,本科,经济师。曾经担任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北海银滩开发建设公司董事长,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北海市旅游局党委书记,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3、周联俊:男,1963年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征电器一厂副厂长、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4、司徒功云:男,1962年出生,博士,曾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威海银河长征风力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5、李铁军:男,1970年生,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西安交通大学教师、陕西和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6、龚经治:男,1952年出生,大学,曾先后在贵州省发改委工交处、外资处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副巡视员,2012年退休。
7、毛家仁:男,1958年出生,研究生,曾任中美合资贵州四达矿产有限公司矿山部经理并兼任修文乌栗铝土矿矿长,现任贵州大学讲师、副教授,主要从事矿产地质普查及勘探的研究。
证券代码:600112 证券简称:长征电气 公告编号: 临2013-046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存放符合公司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承诺进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10]38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3月29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8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2.3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3,74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9,747,000.00元。募集资金于2010年4月22日全部到位,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验证,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144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备注 |
募集资金转入 | 453,747,000.00 | |
减:发行费用支出 | 14,000,000.00 | |
募集资金支出 | 439,736,369.71 * | |
加:利息收入净额 | 3,187,414.44 | |
自有资金转入 | 21,270.42 | |
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 3,219,315.15 |
注:*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439,736,369.71元(2010年度使用231,518,312.30元,2011年度使用161,544,719.20元,2012年度使用42,783,328.65元,2013年1-6月使用3,890,009.56元),当前余额为3,219,315.15元。
其中:子公司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实际使用82,411,814.17元(2010年度使用14,378,634.37元,2011年度使用27,449,953.83元,2012年度使用36,693,216.41元,2013年1-6月使用3,890,009.56元),当前余额为3,218,873.14元(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子公司广西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实际使用357,324,555.54元(2010年度使用217,139,677.93元,2011年度使用134,094,765.37元,2012年度使用6,090,112.24元,2013年1-6月使用0元。),当前余额为442.01元(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际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资金额732.46万元,其中576.83万元为原募集资金中列支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据财会[2010]25号文规定须计入当期损益,由此增加募集资金576.83万元全部投入到2.5兆瓦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组项目中,另外差额155.63万元为账户净利息所得。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在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海路分社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账号为:2204030501201100025610。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海路分社、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巩固银企合作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2011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将220KV有载分接开关、油浸式真空有载分接开关项目对应专项资金开户行由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上海路分社变更为遵义市红花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沙路信用社。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遵义市红花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沙路信用社、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账号为:2204010201201100034023。
广西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西路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账号为:13510120540000347。广西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西路支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协议签订以来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专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 存放金额 | 利息收入 净额 | 已使用金额 | 存储余额 |
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遵义市红花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沙路信用社 | 2204010201201100034023 | 8,400.00 | 163.07 | 8,241.18 | 321.89 |
广西银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西路支行 | 13510120540000347 | 35,000.00 | 155.67 | 35,155.63 | 0.04 |
合计 | 43,400.00 | 318.74 | 43,396.81 | 321.93 |
注:以上账户余额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所示。
表中承诺效益为项目生产后第二年预计实现的全年净利润。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220kV有载分接开关项目”投产第二年的实现的净利润为535.5万元,本报告期实际实现净利润974.26万元,达到预计效益;“油浸式真空有载分接开关项目”投产第二年的实现的净利润为1,602.25万元,本报告期实际实现净利润1,946.24万元,达到预计效益;“2.5兆瓦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组”项目投产第二年的实现的净利润为35,946万元,本报告期实际实现净利润-963.23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
根据可研报告,“220kV有载分接开关项目”和“油浸式真空有载分接开关项目”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该两项目产品受市场认可所致。
根据可研报告“2.5兆瓦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组”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自2009年起,风电市场参与者增多,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大幅下降,1.5MW风机的平均单位千瓦售价由编制项目可研时的近7,000元/KW,大幅下降至3,500~4,500元/KW(双馈机型约3,500~3,700元/KW,直驱机型约3,800~4,500元/KW);同时,由于整个风电行业受到调控,市场新增装机容量也大大低于预期,公司的生产未能实现规模效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仍未有所改观。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12,88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882万元。该事项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深鹏所股专字[2010]378号《关于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之保荐意见书》同意该次置换行为。
至2010年12月31日完成前期投入置换12,800万元,截止2013年6月30日,实际置换金额为12,800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2011年2月22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该笔资金已于2011年7月21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21.93万元,占承诺投资金额的0.74%,主要为专户利息收入和其他费用,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其余结余资金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投入到项目的后续生产中。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募投项目结余资金金额 | 结余资金 占承诺投资金额 |
220kV有载分接开关项目 | 3,000.00 | 3,018.45 | 0.20 | 163.27 | 321.89 | 3.83% |
油浸式真空有载分接开关项目 | 5,400.00 | 5,222.73 | ||||
2.5兆瓦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组项目 | 35,000.00 | 35,732.46 | 1.23 | 156.91 | 0.04 | 0 |
合计 | 43,400.00 | 43,973.64 | 1.43 | 320.18 | 321.93 | 0.74%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内容相符。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 45,374.7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9.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3,973.6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220kV有载分接开关项目 | - | 3,000.00 | - | 3,000.00 | 139.13 | 3,018.45 | 18.45 | 100.62% | 2012年5月 | 974.26 | 是 | - | |
油浸式真空有载分接开关项目 | - | 5,400.00 | - | 5,400.00 | 249.87 | 5,222.73 | -177.27 | 96.72% | 2012年5月 | 1,946.24 | 是 | - | |
2.5兆瓦直驱永磁风力发电机组项目 | - | 35,000.00 | - | 35,000.00 | 0 | 35,732.46 | 732.46 | 102.09% | 2012年4月 | -963.23 | 否 | - | |
合计 | 43,400.00 | 43,400.00 | 389.00 | 43,973.64 | 573.64 | 1957.2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油浸式真空有载分接开关项目”投入进度为96.72%,差异数额为-177.27万元,主要为其他费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12,88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882万元。该事项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深鹏所股专字[2010]378号《关于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之保荐意见书》同意该次置换行为。至2010年12月31日完成前期投入置换12,800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实际置换金额为12,800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经公司2011年2月22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该笔资金已于2011年7月21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为321.93万元,主要为专户利息收入和其他费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 |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长征电气 编号:临2013-047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3年8月1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3年中期报告后,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此次修改《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提名江涛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提名周树英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同意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会议同意将上述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江涛:男,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贵州长征电气重庆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法律事务室主任。
周树英:女,1966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会计室主任、成套设备事业部会计室主任、高压电器事业部财务负责人、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贵州长征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股票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长征电气 编号:临2013—048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为2013年9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9月5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公司拟定于2013年9月9日上午9:30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现场大会;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五)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武汉路长征电气工业园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5日
2013年9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特别邀请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
2013年9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会议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武汉路长征电气工业园三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852-8620788
传真:0852-8654903
邮政编码:563002
联系人:俞男
2、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9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一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二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 | 关于选举李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 | 关于选举朱洪彬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3 | 关于选举周联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4 | 关于选举司徒功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5 | 关于选举李铁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6 | 关于选举龚经治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7 | 关于选举毛家仁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三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 | 关于选举江涛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2 | 关于选举江涛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铁军、龚经治、毛家仁,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未取得资格证书者,应做如下声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铁军、龚经治、毛家仁
2013年 8月22 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铁军、龚经治和毛家仁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未取得资格证书者,应做如下声明: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 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