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36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13年8月2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20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监事会主席张宝谦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监事8名,实到监事8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增补姜余珉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姜余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姜余珉简历
姜余珉,男,1953年4月出生,法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长春市纪委副书记、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吉林省纪委常委、吉林省委巡视组巡视专员。现已退出工作岗位。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37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8月2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20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孙晓峰先生、王化民先生、陈继忠先生、施国琴女士、杜婕女士分别委托董事徐德复先生、刘树森先生、刘树森先生、李廷亮先生、高志昌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为松原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申请的项目借款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南亚泰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为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申请的项目借款4.7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78,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2.9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028,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8.68%;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它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1%。上述担保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38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9月12日上午9时
●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6日
●本次会议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12日上午9时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6日
6、会议召开地点:亚泰集团总部七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补姜余珉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2、关于委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3年4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3、关于委托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3年6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4、关于委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3年6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5、关于为所属公司借款及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3年4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关于为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3年6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3)关于为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3年6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4)关于为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3年6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5)关于为亚泰集团哈尔滨建材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3年6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6)关于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3年6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7)关于为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北京路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3年6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8)关于为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敞口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13年6月2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9)关于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为松原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申请的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为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申请的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9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1801号亚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31 联系人:秦音、张绍冬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9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增补姜余珉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
2 | 关于委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
3 | 关于委托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
4 | 关于委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
5 | 关于为所属公司借款及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 | 关于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2) | 关于为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3) | 关于为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4) | 关于为亚泰集团沈阳建材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5) | 关于为亚泰集团哈尔滨建材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6) | 关于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7) | 关于为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北京路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8) | 关于为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申请的敞口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9) | 关于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0) | 关于为松原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申请的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1) | 关于为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申请的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3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松原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为松原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申请的项目借款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南亚泰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为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申请的项目借款4.7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78,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2.9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028,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8.68%;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它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1%。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为松原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申请的项目借款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南亚泰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为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申请的项目借款4.7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78,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2.9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028,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8.68%;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它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1%。上述担保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法定代表人:徐德复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除水泥预制构件)制造;石灰石、水泥混凝土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113,919,125.53元,总负债为5,054,912,310.22元,净资产为2,059,006,815.31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2,041,991,920.58元,净利润65,097,394.50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3年3月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430,495,689.81元,总负债为4,361,017,705.42元,净资产为2,069,477,984.39元,201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30,889,422.78元,净利润10,471,169.0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松原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
法定代表人:陈继忠
经营范围:房屋开发、房屋改造、商品房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松原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69,271,570.97元,总负债为322,417,837.75元,净资产为146,853,733.22元,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170,786,369.00元,净利润9,527,202.7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3年3月31日,松原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91,711,128.20元,总负债为338,201,737.53元,净资产为153,509,390.67元,201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5,853,849.00元,净利润6,655,657.4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陈继忠
经营范围: 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酒店、休闲体育设施进行投资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海南亚泰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92,185,380.94元,总负债为514,271,334.11元,净资产为77,914,046.83元,2012年实现净利润-14,332,421.34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3年3月31日,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76,827,801.92元,总负债为602,142,332.63元,净资产为74,685,469.29元,201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3,194,144.00元,净利润-4,370,356.8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078,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2.99%,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028,585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8.68%;对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它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31%。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13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