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3-043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宏润建设 | 股票代码 | 002062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赵余夫 | 吴谷华 |
电话 | 021-54976006 | 021-64081888转1021,1023 |
传真 | 021-54976008 | 021-54976008 |
电子信箱 | hrir@chinahongrun.com | wuguhua@chinahongrun.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3,198,864,737.97 | 2,717,001,608.62 | 2,717,001,608.62 | 17.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6,716,932.10 | 63,017,974.44 | 64,151,211.36 | 19.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7,082,472.87 | 58,270,871.72 | 59,404,108.64 | 29.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0,647,845.67 | -628,094,403.35 | -628,094,403.35 | 82.3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1 | 0.11 | 27.2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1 | 0.11 | 27.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 | 3.35% | 3.43% | 0.4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1,645,710,272.32 | 11,345,794,391.00 | 11,340,721,655.81 | 2.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58,414,746.17 | 1,942,337,412.33 | 1,937,264,677.14 | 1.09%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3,480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4.93% | 252,736,527 | 0 | 质押 | 246,250,000 |
郑宏舫 | 境内自然人 | 15.25% | 85,757,614 | 64,318,210 | 质押 | 37,000,000 |
尹芳达 | 境内自然人 | 2.42% | 13,601,507 | 10,951,585 | ||
严帮吉 | 境内自然人 | 1.66% | 9,324,319 | 9,324,319 | 质押 | 9,320,000 |
何秀永 | 境内自然人 | 1.65% | 9,254,522 | 6,940,891 | ||
施加来 | 境内自然人 | 1.46% | 8,187,454 | 8,187,454 | ||
蔡振华 | 境内自然人 | 0.68% | 3,825,000 | 0 | ||
赵熙逸 | 境内自然人 | 0.55% | 3,078,859 | 0 | ||
宋戈 | 境内自然人 | 0.52% | 2,938,065 | 0 | ||
陈玉娇 | 境内自然人 | 0.44% | 2,490,25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郑宏舫、施加来、蔡振华分别持有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35.64%股权、5.58%股权、1.38%股权。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公司巩固上海、浙江、江苏、广东市场,积极开发中西部等区域市场,发挥公司装备、技术、管理和品牌等优势,拓展轨道交通、市政路桥等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建筑施工业务保持稳定发展。报告期内新中标杭州武林广场地下商城、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杭州地铁4号线一期等施工项目。
(2)报告期,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承接订单34亿元;房地产业务签订普通商品房销售合同24,064.06万元,同比增长60.07 %,签订保障房销售合同5,462.32万元。实现合并营业收入319,886.47万元,同比增长17.74%,其中建筑施工业务营业收入282,499.29万元,房地产业务营业收入33,461.61万元;实现合并净利润7,671.69万元,同比增长19.59%。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3年第一期的有关规定: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已计提但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不涉及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 因安全生产费的计提和使用产生的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比照永久性差异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为2013年1月1日。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具体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2012年12月31日影响金额 | 2013年6月30日影响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72,735.19 | -5,132,107.50 |
资产合计 | -5,072,735.19 | -5,132,107.50 |
盈余公积 | -507,273.52 | -507,273.52 |
未分配利润 | -4,565,461.67 | -4,624,833.9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072,735.19 | -5,132,107.50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2012年1-6月影响金额 | 2013年1-6月影响金额 |
所得税费用 | -1,133,236.92 | 59,372.31 |
净利润 | 1,133,236.92 | -59,372.31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7,664,347.46 | -4,565,461.67 |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郑宏舫
201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3-04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8月12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3年8月22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3年第一期的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已计提但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不涉及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 因安全生产费的计提和使用产生的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比照永久性差异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为2013年1月1日。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具体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2012年12月31日影响金额 | 2013年6月30日影响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72,735.19 | -5,132,107.50 |
资产合计 | -5,072,735.19 | -5,132,107.50 |
盈余公积 | -507,273.52 | -507,273.52 |
未分配利润 | -4,565,461.67 | -4,624,833.9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072,735.19 | -5,132,107.50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2012年1-6月影响金额 | 2013年1-6月影响金额 |
所得税费用 | -1,133,236.92 | 59,372.31 |
净利润 | 1,133,236.92 | -59,372.31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7,664,347.46 | -4,565,461.67 |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3-042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8月12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3年8月22日下午
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 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3年第一期的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已计提但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不涉及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因安全生产费的计提和使用产生的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比照永久性差异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为2013年1月1日。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具体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2012年12月31日影响金额 | 2013年6月30日影响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72,735.19 | -5,132,107.50 |
资产合计 | -5,072,735.19 | -5,132,107.50 |
盈余公积 | -507,273.52 | -507,273.52 |
未分配利润 | -4,565,461.67 | -4,624,833.9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072,735.19 | -5,132,107.50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2012年1-6月影响金额 | 2013年1-6月影响金额 |
所得税费用 | -1,133,236.92 | 59,372.31 |
净利润 | 1,133,236.92 | -59,372.31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7,664,347.46 | -4,565,461.67 |
2、通过《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3-04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3年第一期的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已计提但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不涉及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 因安全生产费的计提和使用产生的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比照永久性差异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为2013年1月1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具体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2012年12月31日影响金额 | 2013年6月30日影响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72,735.19 | -5,132,107.50 |
资产合计 | -5,072,735.19 | -5,132,107.50 |
盈余公积 | -507,273.52 | -507,273.52 |
未分配利润 | -4,565,461.67 | -4,624,833.9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072,735.19 | -5,132,107.50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2012年1-6月影响金额 | 2013年1-6月影响金额 |
所得税费用 | -1,133,236.92 | 59,372.31 |
净利润 | 1,133,236.92 | -59,372.31 |
年初未分配利润 | -7,664,347.46 | -4,565,461.67 |
三、公司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 2013年 8月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公司监事会决议
公司于 2013年 8月22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祖龙、丁福生、范松林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能够使公司的会计政策更加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