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光大证券调查取证基本完成
2013-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推动证券公司改进加强内控的工作需要,证监会目前正在对《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展开研究修订工作
⊙记者 郭玉志 ○编辑 衡道庆
继此前宣布决定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调查后,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的调查取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目前正在移交会内相关部门审理。考虑到该案属新型案件,为慎重起见,证监会正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咨询,待相关程序完成后,证监会将尽快公布处理结果。
对于此次事件中凸显的券商风控问题,该发言人强调,根据推动证券公司改进加强内控的工作需要,证监会目前正在对《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展开研究修订工作。
据介绍,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对于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内部控制不完善、经营管理混乱的证券公司,中国证监会可以区别情形,对其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或者全部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撤销有关业务许可等行政监管措施。如证券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规,中国证监会将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此次光大证券自营交易异常事件导致光大证券的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证监会在第一时间核查后也发现其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信息系统管理问题较多。为此,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已决定依据上述规定先行对光大证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暂停其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并责令其进行整改和内部责任追究;同时,证监会还决定对其正式立案调查。对调查处理结果,证监会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