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13-027号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在公司召开,9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其中,董事陈强委托董事长秦怀平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秦怀平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7235.23万元的议案》
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水电公司”)为本公司控股46%股权的子公司。注册地址:康定县向阳街3号。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水利、电力、宾馆、旅游产品投资开发、各类电力设备及建筑设备租赁,五金,百货批发零售。
2009年11月,公司通过协议方式收购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岷江水电公司”)所持有华龙水电公司46%股权,按协议约定,公司承接岷江水电公司对华龙水电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4161.43万元。
2010年6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根据华龙水电公司股东各方相关协议约定,以专项借款方式向华龙水电公司提供苗圃电站(调度命名“炉城电站”)建设资金3073.80万元。
本次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银行向华龙水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7235.23万元,以置换公司对华龙水电公司上述既有债权7235.23万元。华龙水电公司在收到本公司本次提供的委托贷款后,将及时偿还上述两笔向本公司所借款项。待本公司收回上述两笔借款后,除累计提供委托贷款本金12547.23万元外(之前本公司曾向华龙水电公司提供两笔委托贷款共计5312万元),无其他借款给华龙水电公司。
会议认为,以委托贷款方式置换公司对华龙水电公司的既有债权,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且能进一步加强公司资金管理,并保证华龙水电公司正常营运;华龙水电公司苗圃电站(调度命名“炉城电站”)已正式投产营运,向其提供委托贷款,财务风险可控。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贷款期限3年,贷款利率按3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随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调整),利息按季支付。
会议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四川汇明矿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200万元地勘资金的议案》
四川汇明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明矿业公司”)为本公司控股60%股权的子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梨花街9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销售矿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建材、工艺美术品、汽车配件、日用品(以上项目国家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项目除外)。
由于汇明矿业公司锰矿处于地质详查的持续投入阶段,没有营业性收入,为确保该公司正常营运,会议同意公司通过银行向汇明矿业公司提供委托贷款200万元。会议认为,汇明矿业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委托贷款,财务风险可控。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贷款期限3年,贷款利率按3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随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调整),利息按季支付。
会议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督办制度(试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无形资产管理办法(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办法(试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