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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3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 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净值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A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B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2、净值以及比较基准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09年2月17日至2013年6月30日)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基金成立日期的6个月内达到规定的资产组合,截至2009年8月16日,本基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是2003 年3 月7 日正式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基金、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海外中国成长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基金、中证100 基金、上证180价值ETF、上证180价值ETF 联接基金、新兴产业基金、成熟市场动量优选基金、可转债基金、上证180成长ETF、上证180成长ETF联接基金、华宝油气基金、华宝兴业医药生物基金、华宝短融50基金、华宝兴业资源优选基金、华宝添益基金和华宝兴业服务优选基金,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39,612,038,487.56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2013年上半年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公司内部制定的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确保了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公司内部制定的公平交易制度涉及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

    同时,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分析了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并采集了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1日、3日、5日)同向交易的样本,对其进行95%置信区间下的假设检验分析,同时结合各组合的成交金额,并参考市场成交量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存在不公平交易、利益输送的可能。分析结果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上半年,货币政策的不确定,造成了市场较大的波动,流动性大部分时间宽松,但到六月份开始偏紧,直至月底出现极度恐慌。股票市场也出现分化,蓝筹为主的周期性股票下跌幅度较大,而以创业板为主的小市场股票表现良好。债券市场出现了较大的波动,前期的债券稳步上涨,“钱荒”出现前后开始下跌。增强收益基金少量参与了可转债和股票投资,总体上提供了正收益,特别是在出现恐慌性下跌前,及时降低了仓位;信用债券维持基本配置,在后期,降低杠杆,并将中长期国债出清。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内增强收益A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47%;增强收益B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4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3年下半年,根据管理层不断释放出的各种信息,仍然以去杠杆,调结构为主,预期货币政策不会有实质性的放松,但节奏的掌握十分重要。新股发行开闸的可能性极大。债券市场收益率将会持续上升,信用利差将会加大,收益率曲线平坦化会继续,甚至可能出现收益率曲线倒挂。债券的供应量会有较大的增加,债券市场不容乐观。采取保守的投资策略来应对宏观政策的不确定性。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对旗下基金估值过程中,公司内部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职责分工如下:

    (一)、基金会计:根据《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对基金日常交易进行记账核算,并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二)、量化投资部:对特殊品种或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投资品种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根据估值委员会对停牌股票或异常交易股票估值调整的方法(比如: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在估值时兼顾考虑行业研究员提供的根据上市公司估值模型计算的结果所提出的建议或意见。

    (三)、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价现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四)、必要时基金经理就估值模型及估值方法的确定提出建议和意见,但由估值委员会做最终决策。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人员均具备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A类:1.0888元,B类:1.0698元,基金份额总额A类:25,007,405.51份,B类: 22,644,224.19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黄小薏______ ______向辉______ ____张幸骏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294号文《关于核准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的批复》的核准,由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于2009年1月5日至2009年2月13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09)验字第60737318_B01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09年2月17日正式生效,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2,257,644,988.35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563,394.90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258,208,383.25元,折合2,258,208,383.2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短期融资券、金融债、资产支持证券、国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可通过投资首次发行股票、增发新股、可转换债券转股票以及权证行权等方式获得股票,也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本基金可通过参与可分离转债申购而获得权证,也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权证。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整体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10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4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11月16日联合发布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本通知的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类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B类基金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B类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 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适用的认(申)购/赎回费率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证券。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因此没有在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因此没有在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45,906,444.60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4,972,500.00元, 无第三层级的余额(2012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73,886,566.60元,第二层级4,962,000.00元,无第三层级)。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或第三层级。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金额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金额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基金管理人没有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无证券投资决策程序需特别说明。

    7.9.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一)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0至10万份(含)

    (二)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0

    附:数量区间为0、0至10万份(含)、10万份至50万份(含)、50万份至100万份(含)、100万份以上。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基金管理人选择交易单元的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资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具备基金运作所需要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适当的地域分散化。

    (2)选择程序:(a)服务评价;(b)拟定备选交易单元;(c)签约。

    2、本期交易单元无变动。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4日

    基金名称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
    基金主代码240012
    交易代码24001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2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7,651,629.7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A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24001224001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25,007,405.51份22,644,224.19份

    投资目标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较高的当期收益和总回报,争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积极的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宏观策略研究,对相关资产类别(包括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决定其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在债券型基金产品中,其长期平均风险程度和预期收益率高于纯债券基金。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刘月华赵会军
    联系电话021-38505888010-66105799
    电子邮箱xxpl@fsfund.com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95588
    传真021-38505777010-66105798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fs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基金半年报置备地点包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和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

    基金级别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A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B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3年1月1日 - 2013年6月30日)报告期(2013年1月1日 - 2013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155,544.01990,779.20
    本期利润598,058.20494,147.4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2130.0186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94%1.7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65%1.4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2,220,952.121,580,502.5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8880.069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7,228,357.6324,224,726.7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8881.0698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0.97%9.05%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2.07%0.31%-0.70%0.22%-1.37%0.09%
    过去三个月-0.68%0.23%0.03%0.13%-0.71%0.10%
    过去六个月1.65%0.22%0.47%0.10%1.18%0.12%
    过去一年3.78%0.17%-0.98%0.08%4.76%0.09%
    过去三年5.87%0.24%-0.58%0.10%6.45%0.14%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10.97%0.24%-1.16%0.09%12.13%0.15%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2.10%0.31%-0.70%0.22%-1.40%0.09%
    过去三个月-0.77%0.23%0.03%0.13%-0.80%0.10%
    过去六个月1.44%0.22%0.47%0.10%0.97%0.12%
    过去一年3.36%0.17%-0.98%0.08%4.34%0.09%
    过去三年4.61%0.24%-0.58%0.10%5.19%0.14%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9.05%0.24%-1.16%0.09%10.21%0.15%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华志贵本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基金经理2010年6月26日2013年4月8日9年硕士。1999年7月至2000年8月在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市场工作,2004年5月至2008年7月在上海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工作,2008年8月至2009年9月在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工作。2009年9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高级分析师,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6月至2011年11月任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6月至2013年4月任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4月起任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瑞海固定收益部总经理、本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4月8日18年硕士。曾在深圳中大投资管理公司、海南证券北京营业部、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股票自营和固定收益投资研究工作。2012年7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13年4月起兼任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42,304.651,199,778.81
    结算备付金 332,267.87221,280.10
    存出保证金 25,522.8925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878,944.6078,848,566.60
    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50,878,944.6078,848,566.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 810,609.93
    应收利息 1,571,988.24947,587.92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58,011.92110,476.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 53,819,650.1081,577,689.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7,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1,890.30
    应付赎回款 933,265.44305,607.09
    应付管理人报酬 26,699.0532,497.00
    应付托管费 8,899.7110,832.32
    应付销售服务费 8,447.4110,523.04
    应付交易费用 64,860.6118,871.80
    应交税费 1,250,106.441,091,598.70
    应付利息 6,316.81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 74,287.04550,366.75
    负债合计 2,366,565.7019,038,503.8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7,651,629.7058,832,622.39
    未分配利润 3,801,454.703,706,563.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453,084.4062,539,185.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3,819,650.1081,577,689.55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一、收入 1,746,331.884,920,784.30
    1.利息收入 1,521,732.621,454,276.3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080.7324,291.55
    债券利息收入 1,472,664.901,429,984.8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8,986.99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272,473.80-336,651.9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1,777.97-322,121.83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1,341,163.55-23,491.8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 3,088.228,961.7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54,117.603,798,430.9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6,243.064,728.91
    减:二、费用 654,126.27733,602.32
    1.管理人报酬 177,459.81238,047.78
    2.托管费 59,153.3579,349.24
    3.销售服务费 57,033.7577,588.73
    4.交易费用 78,438.0935,177.76
    5.利息支出 204,423.84142,738.2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04,423.84142,738.26
    6.其他费用 77,617.43160,700.55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92,205.614,187,181.98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92,205.614,187,181.98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58,832,622.393,706,563.3562,539,185.7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092,205.611,092,205.6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1,180,992.69-997,314.26-12,178,306.95
    其中:1.基金申购款15,771,260.191,369,023.5817,140,283.77
    2.基金赎回款-26,952,252.88-2,366,337.84-29,318,590.7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7,651,629.703,801,454.7051,453,084.40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86,310,349.44-984,398.8085,325,950.6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4,187,181.984,187,181.9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4,351,576.55-179,010.52-14,530,587.07
    其中:1.基金申购款15,531,900.74301,238.9215,833,139.66
    2.基金赎回款-29,883,477.29-480,249.44-30,363,726.7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71,958,772.893,023,772.6674,982,545.55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宝兴业”)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Lyxor Asset Management S.A.)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华宝信托的最终控制人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受宝钢集团控制的公司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华宝投资”)受宝钢集团控制的公司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177,459.81238,047.7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50,742.3468,821.81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59,153.3579,349.24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A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B合计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411.472,411.4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34,023.3234,023.32
    合计36,434.7936,434.79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A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B合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46,780.3546,780.35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176.773,176.77
    合计49,957.1249,957.12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A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B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545,288.54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456,231.2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89,057.34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36%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A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B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545,288.54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545,288.54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52%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142,304.657,106.447,756,390.2820,499.90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固定收益投资50,878,944.6094.54
     其中:债券50,878,944.6094.54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474,572.520.88
    其他各项资产2,466,132.984.58
    合计53,819,650.10100.00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600028中国石化2,820,013.244.51
    300070碧水源2,350,883.003.76
    601169北京银行2,026,700.003.24
    601857中国石油1,989,022.463.18
    300205天喻信息1,759,493.632.81
    002230科大讯飞1,611,386.562.58
    600036招商银行1,152,800.001.84
    300017网宿科技1,114,359.001.78
    002415海康威视1,110,406.251.78
    10600109国金证券1,080,273.001.73
    11601628中国人寿1,067,512.741.71
    12601939建设银行992,000.001.59
    13002450康得新973,459.901.56
    14600068葛洲坝938,000.001.50
    15300027华谊兄弟933,232.061.49
    16300058蓝色光标914,313.801.46
    17300039上海凯宝881,534.581.41
    18000562宏源证券868,560.001.39
    19601166兴业银行822,789.851.32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600028中国石化2,743,000.004.39
    300070碧水源2,432,463.313.89
    601857中国石油1,986,220.153.18
    601169北京银行1,913,378.713.06
    002230科大讯飞1,802,516.252.88
    300205天喻信息1,716,437.192.74
    600036招商银行1,116,800.001.79
    600109国金证券1,080,702.411.73
    002450康得新1,075,559.031.72
    10601628中国人寿1,058,233.121.69
    11300017网宿科技1,054,905.001.69
    12002415海康威视1,047,600.001.68
    13601939建设银行966,000.001.54
    14300058蓝色光标963,758.001.54
    15600068葛洲坝930,244.991.49
    16300027华谊兄弟929,452.001.49
    17000562宏源证券855,904.981.37
    18300039上海凯宝845,100.001.35
    19601166兴业银行816,686.961.31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25,406,740.07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25,334,962.10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国家债券31,035.000.06
    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4,972,500.009.6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4,972,500.009.66
    企业债券45,873,260.0089.16
    企业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可转债2,149.600.00
    其他
    合计50,878,944.6098.88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3020113国开0150,0004,972,500.009.66
    11201509泛海债43,5004,393,500.008.54
    12200908新湖债38,5604,066,537.607.90
    12202309万业债40,0004,020,000.007.81
    12297409镇城投30,2503,094,272.506.01

    序号名称金额
    存出保证金25,522.89
    应收证券清算款810,609.93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1,571,988.24
    应收申购款58,011.92
    其他应收款
    待摊费用
    其他
    合计2,466,132.98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0018国电转债2,149.600.00

    份额级别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A1,11722,388.0189,057.340.36%24,918,348.1799.64%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B88425,615.6422,644,224.19100.00%
    合计2,00123,813.9189,057.340.19%47,562,572.3699.81%

    项目份额级别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A150,023.400.5999%
    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B19,394.870.0857%
    合计169,418.270.3555%

    项目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A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2月17日)基金份额总额615,728,987.541,642,479,395.7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29,958,410.8928,874,211.5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8,393,931.407,377,328.79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13,344,936.7813,607,316.1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5,007,405.5122,644,224.19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向本基金提供的审计服务持续期限为: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009年2月17日)起至本报告期末。

    2、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到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3、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到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泰君安25,500,377.6350.26%23,215.6250.30%
    申银万国25,241,324.5449.74%22,935.6949.70%
    海通证券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泰君安169,370,978.1990.67%313,700,000.00100.00%
    申银万国17,418,766.769.33%
    海通证券

      201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