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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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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3-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短期理财债券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于2012年12月26日成立,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

    2.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12月26日至2013年6月30日)

    1、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

    2、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

    注:1.本基金于 2012 年12月26日成立,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2.根据《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建仓期为14个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已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4个交易日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股东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共管理了华安安顺封闭1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创新混合、华安中国A股增强指数、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宝利配置混合、华安宏利股票、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华安核心优选股票、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动态灵活混合、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华安上证180ETF、华安上证180ETF联接、华安上证龙头企业ETF、龙头ETF联接、华安升级主题股票、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华安可转换债基金、华安深证300指数基金(LOF)、华安科技动力股票、华安四季红债券、华安香港精选股票、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华安标普石油指数基金(QDII-LOF)、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七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华安逆向策略、华安日日鑫货币、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华安纯债债券、华安保本混合、华安双债添利、华安安信消费等38只开放式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782.67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及其他投资组合资产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发送邮件、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公募基金、专户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基金、专户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共出现了2次。原因:各投资组合分别按照其交易策略交易时,虽相关投资组合买卖单只股票的数量极少,但由于个股流动性较差,交易量稀少,致使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仍然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而从同向交易统计检验和实际检查的结果来看,也未发现有异常。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5月份美联储暗示准备降低QE规模,并可能于明年退出,引发了全球流动性收紧的预期。美国国债收益率大幅飙升;黄金等资产遭到抛售;新兴市场国家资本外流,货币贬值,有的被迫提高利率;安倍新政导致日本市场动荡,亚洲货币出现贬值压力。美国就业和房地产复苏良好,欧美股市表现强劲,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则减速明显,股市低迷。在中国经济调整的大背景下,国际商品价格持续低位震荡。

    国内方面,上半年的经济走势与预期反差较大。宏观数据如PMI、工业生产、出口、投资等偏弱,通胀压力温和,PPI低迷。新一届政府并没有出台刺激政策,而是加大金融去杠杆化的力度,债市核查风暴、整顿理财和资管交易、整顿地方融资、打击虚假外贸等措施接连不断。5-6月社会融资总量大幅回落,显示金融套利活动降温;外管局20号文使得进出口数据大变脸,出口打回原形;外汇占款大幅回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用好增量、盘活存量”。

    二季度,债券市场受监管风暴、资金面收紧的影响出现了明显调整。机构重仓的信用债遭到抛售,短端升幅较大,收益率曲线平坦化,甚至倒挂。6月份,货币利率飙升,央行SLO迟迟未能推出,并继续发行央票。市场恐慌情绪在6月20日达到顶峰,资金利率突破银行间有史以来记录。短债遭遇恐慌性抛售。6月份AAA短融收益率一度升200点。国债金融债也未能幸免。指标10年国债收益率从3.4%升至3.7%附近。3个月Shibor利率从3.88%升至5.7%。6月21日之后,市场情绪有所平复。

    本报告期内,秉承审慎和积极的管理的原则,对组合进行了动态平衡和灵活调整。通过6月份资金市场利率较高,进行了逆回购和定存交易,积极赚取货币市场的高收益。面对货币市场和基金规模的剧烈变动,进行了债券减持等避险操作,保持了组合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基金的整体表现稳健。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收益率及规模变化:

    1、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A

    投资回报:1.7288%

    期初规模:17.15亿 期末规模:1.32亿

    2、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B

    投资回报:1.8749%

    期初规模: 12.51亿 期末规模:1.76亿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国际方面,在美国QE启动退出的大背景下,外汇占款流入将减少,对国内流动性和资产价格仍构成压力。美国经济去杠杆较为成功,复苏前景较为确定,有利于我国出口稳定增长。海外大宗市场黄金、石油、基本金属疲弱,有利于缓解国内的输入性通胀压力。

    国内方面,政策面是决定性因素。尽管上半年我们感受了新一届政府防范金融风险的铁腕,但6月资金风暴之后,政策面稳增长的信号明显增多。从李总理对于增长下线和通胀上限的表态,加上对于财政存量的释放,都是积极的政策信号。央行通过公开市场零操作,在货币市场上的维稳立场也非常明确。贷款利率下限放开,长期看有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下半年,经济仍存在下行压力,新一轮改革措施即将出台,结构调整中的行业变化加剧;劳动力成本和食品价格上升,通胀依然保持警惕。如果通胀压力不大,外部流动性收缩剧烈,不排除央行放松的可能性。

    债市一级供给压力较大,乙类和丙类户入市仍有障碍,短期内供需失衡。信用债持续面临去杠杆压力。部分产能过剩行业的信用风险开始暴露,在评级下调等事件冲击下,中低评级债券抛压依然较大。未来对于银行同业业务的清理和压缩,地方融资不畅,债务风险逐渐暴露,需要警惕。

    操作方面,我们认为下半年流动性出现极端情况概率较小。由于短融的收益率升幅较大,调整充分,适当介入,看好中高评级。我们将关注基金的流动性,始终将安全性放在首位,通过调整组合的平均期限,适当增加短期债券的配置;注重行业和个券甄别,回避信用事件风险。积极利用月末时点,通过回购和定存锁定较高收益。争取在稳健操作的基础上,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我们将秉承稳健、专业的投资理念,优化组合结构,控制风险,勤勉尽责地维护持有人的利益。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估值政策及重大变化

    无。

    2、估值政策重大变化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

    无。

    3、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1)公司方面

    公司建立基金估值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首席投资官、基金投资部总监、研究发展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指数投资部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员。

    主要职责包括: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负责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确定的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估值后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

    相关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及工作经历:

    尚志民,工商管理硕士,曾在上海证券报研究所、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进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曾先后担任公司研究发展部高级研究员,华安安顺封闭、基金安瑞、华安创新混合基金经理,现任华安安顺封闭、华安宏利股票的基金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翁启森, 工业工程学硕士,曾在台湾JP证券任金融产业分析师及投资经理,台湾摩根富林明投信投资管理部任基金经理,台湾中信证券投资总监助理,台湾保德信投信任基金经理。2004年10月进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QDII基金的投资管理工作。现任华安香港精选基金(QDII)、华安大中华升级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全球投资部总监、基金投资部总监。

    杨明,投资研究部总监,研究生学历,曾在上海银行工作。2004年10月进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发展部宏观研究员,现任华安优选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总监。

    黄勤, 固定收益部总监, 经济学硕士。曾在上海银行资金部从事债券投资、交易工作。2004年8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部债券投资经理,现任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

    许之彦, 指数投资部总监, 理学博士,CQF(国际数量金融工程师)。曾在广发证券和中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金融工程工作,2005年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数量策略分析师,华安中国A股增强指数。现任华安上证180ETF及华安上证180ETF联接、华安上证龙头ETF和华安上证龙头ETF联接,华安深证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指数投资部总监。

    陈林,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CPA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在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4年11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财务核算部副总监、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2)托管银行

    托管银行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并且认真核查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3)会计师事务所

    对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出具审核意见和报告。

    4、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参与基金的估值。

    5、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6、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等信息

    无。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收益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并在运作期期末集中支付收益。本报告期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累计收益分配金额6,271,813.00元,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累计收益分配金额4,583,673.53元。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为6,271,813.00元,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为4,583,673.53元。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 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308,071,191.84份,其中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A类份额总额131,815,606.44份,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B类份额总额176,255,585.40份。

    2. 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26日生效。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2012年12月26日成立,因此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2012年12月26日成立,因此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李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国富,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6.4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39号文《关于核准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于2012年12月17日至2012年12月24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2)验字第60971571_B12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26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2,965,003,579.75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245,796.50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965,249,376.25元,折合2,965,249,376.2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 天以内(含397 天)的债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交易类金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本基金对所持有的债券投资以摊余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本会计期间内,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接近其公允价值。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1) 债券投资

    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对于贴息债券,应作为债券投资成本;

    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2) 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其相当于公允价值。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具体如下:

    1) 银行存款

    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银行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2) 债券投资

    基金持有的附息债券、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 回购协议

    (1)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2) 基金持有的买断式回购以协议成本列示,所产生的利息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回购期间对涉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资产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估值。回购期满时,若双方都能履约,则按协议进行交割。若融资业务到期无法履约,则继续持有现金资产;若融券业务到期无法履约,则继续持有债券资产,实际持有的相关资产按其性质进行估值;

    4) 其他

    (1)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2)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0%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

    (3)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实际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帐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收入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另外,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6)22号文《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因提前支取导致的利息损失由基金管理公司承担;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附息债券、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及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5)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6.4.4.9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7%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6.4.4.10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 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并在运作期期末集中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小数点后第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 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运作期期末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7%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7% / 当年天数。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8%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08% / 当年天数。

    6.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约定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华安基金公司,再由华安基金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约定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分别为0.30%和0.01%。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约定年费率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7.3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40%。

    7.4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4.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7天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7天。

    7.4.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计价采用摊余成本法,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收益。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收益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 1.00元。

    7.9.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7.9.3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4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两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两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1、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及分级份额调增份额;赎回含转换出及分级份额调减份额。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2013年1月25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聘任张晟刚先生为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与黄勤先生共同管理本基金。

    2、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无。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目前的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3)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 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券商服务评价办法》,对候选交易单元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 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元,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对拟新增交易单元的必要性和合规性进行阐述。

    (3) 候选交易单元名单提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及其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1) 新增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单元1个;

    (2) 新增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交易单元1个。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0.8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注:6月20日,银行间回购利率大幅飙升,短期债券收益率随之大幅上升,使本基金的偏离度绝对值瞬间突破0.5%,6月21日,偏离度即已回归到0.5%以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基金简称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
    基金主代码040042
    交易代码04004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08,071,191.8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4004204004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131,815,606.44份176,255,585.4份

    投资目标在力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追求稳健的当期收益。
    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可投资品种的容量,在严谨深入的研究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宏观经济形势、市场资金面走向、信用债券的信用评级、协议存款交易对手的信用资质以及各类资产的收益率水平等,确定各类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配置比例并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在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人创造稳定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普通债券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冯颖田青
    联系电话021-38969999010-67595096
    电子邮箱fengying@huaan.com.cn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010-67595096
    传真021-68863414010-66275833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huaan.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层、32层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
    本期已实现收益6,271,813.004,583,673.53
    本期利润6,271,813.004,583,673.53
    本期净值收益率1.7288%1.874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31,815,606.44176,255,585.4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000

    阶段份额净值收益率①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0.2489%0.0028%0.0888%0.0000%0.1601%0.0028%
    过去三个月0.8678%0.0051%0.2693%0.0000%0.5985%0.0051%
    过去六个月1.7288%0.0043%0.5356%0.0000%1.1932%0.004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1.7996%0.0042%0.5533%0.0000%1.2463%0.0042%

    阶段份额净值收益率①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0.2730%0.0028%0.0888%0.0000%0.1842%0.0028%
    过去三个月0.9405%0.0051%0.2693%0.0000%0.6712%0.0051%
    过去六个月1.8749%0.0043%0.5356%0.0000%1.3393%0.004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1.9497%0.0042%0.5533%0.0000%1.3964%0.0042%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黄勤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2012-12-26-12年经济学硕士,持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16年银行、基金从业经历。曾在上海银行资金部从事债券投资、交易工作。2004年8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曾任固定收益部债券投资经理, 2007年5月起担任华安现金富利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4月至2012年10月担任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型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12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12月起同时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张晟刚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01-25-14年硕士研究生,14年银行、证券行业从业经验。曾在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伦敦分行、总行交易中心担任高级交易员、高级经理等职务。2012年11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1月起担任本基金及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3月起担任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5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资 产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87,212,427.882,965,248,574.25
    结算备付金259,090.91-
    存出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130,089,170.68-
    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130,089,170.6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0,000,195.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利息820,425.982,363,209.80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144,088.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33,017.90-
    资产总计308,558,416.352,967,611,784.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87,411.65109,373.95
    应付托管费25,899.7932,407.10
    应付销售服务费48,320.9671,981.75
    应付交易费用23,980.51-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139,007.492,148,64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162,604.11-
    负债合计487,224.512,362,407.8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308,071,191.842,965,249,376.25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308,071,191.842,965,249,376.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08,558,416.352,967,611,784.05

    项 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一、收入13,465,405.67
    1.利息收入12,573,365.4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8,362,935.73
    债券利息收入3,035,901.5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1,174,528.17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432,497.4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432,497.4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459,542.80
    减:二、费用2,609,919.14
    1.管理人报酬837,933.44
    2.托管费248,276.64
    3.销售服务费569,052.11
    4.交易费用-
    5.利息支出754,229.5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754,229.52
    6.其他费用200,427.4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0,855,486.53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855,486.53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965,249,376.25-2,965,249,376.25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10,855,486.5310,855,486.5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2,657,178,184.41--2,657,178,184.41
    其中:1.基金申购款1,244,349,992.46-1,244,349,992.46
    2.基金赎回款-3,901,528,176.87--3,901,528,176.8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10,855,486.53-10,855,486.53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08,071,191.84-308,071,191.84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837,933.4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339,466.13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248,276.64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合计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169.364,070.6214,239.98
    建设银行289,979.902,402.62292,382.52
    合计300,149.266,473.24306,622.50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建设银行7,212,427.8881,459.35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固定收益投资130,089,170.6842.16
     其中:债券130,089,170.6842.16
     资产支持证券--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0,000,195.0029.1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87,471,518.7928.35
    4其他各项资产997,531.880.32
    5合计308,558,416.35100.00

    序号项目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9.89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项目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6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12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1

    序号平均剩余期限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30天以内64.10-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230天(含)—60天12.99-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6.50-
    360天(含)—90天6.51-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6.51-
    490天(含)—180天--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5180天(含)—397天(含)16.24-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6合计99.84-

    序号债券品种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40,087,840.1613.0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40,087,840.1613.01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90,001,330.5229.21
    6中期票据--
    7其他--
    8合计130,089,170.6842.23
    9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40,087,840.1613.01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债券数量(张)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0023610国开36200,00020,052,920.936.51
    213021113国开11200,00020,034,919.236.50
    304135803913津药CP001100,00010,017,290.933.25
    404136901613穗纺织CP001100,00010,016,272.103.25
    504136500513瑞水泥CP002100,00010,001,007.913.25
    607131000213光大证券CP002100,00010,000,659.883.25
    704136102313建发集CP002100,00010,000,352.613.25
    807131100213国信CP002100,0009,998,865.953.25
    904136103013粤佛塑CP001100,0009,998,480.973.25
    1007131600113华泰证券CP001100,0009,996,517.083.24

    项目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4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0.0963%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0.5051%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0.0679%

    序号名称金额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利息820,425.98
    4应收申购款144,088.00
    5其他应收款33,017.90
    6待摊费用-
    7其他-
    8合计997,531.88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

    比例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1,49987,935.69215,757.160.16%131,599,849.2899.84%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822,031,948.18161,006,605.0291.35%15,248,980.388.65%
    合计1,507204,426.80161,222,362.1852.33%146,848,829.6647.67%

    项目份额级别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227,281.100.1724%
    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
    合计227,281.100.0738%

    项目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A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债券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2月26日)基金份额总额1,714,668,267.271,250,581,108.9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1,714,668,267.271,250,581,108.9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530,842,088.01713,507,904.4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2,113,694,748.841,787,833,428.0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31,815,606.44176,255,585.4

    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
    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0.0022.03%--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7,000,000.0077.9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发生日期偏离度法定披露报刊法定披露日期
    报告期内偏离度绝对值在0.5%(含)以上2013-06-20-0.5051%--

      201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