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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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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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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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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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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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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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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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中没有规定业绩比较基准。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6月14日至2013年6月30日)
1、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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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于2012年6月14日成立,根据《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已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个运作期的10个工作日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股东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共管理了华安安顺封闭1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创新混合、华安中国A股增强指数、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宝利配置混合、华安宏利股票、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华安核心优选股票、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动态灵活混合、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华安上证180ETF、华安上证180ETF联接、华安上证龙头企业ETF、龙头ETF联接、华安升级主题股票、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华安可转换债基金、华安深证300指数基金(LOF)、华安科技动力股票、华安四季红债券、华安香港精选股票、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华安标普石油指数基金(QDII-LOF)、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七日鑫短期理财债券、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华安逆向策略、华安日日鑫货币、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华安纯债债券、华安保本混合、华安双债添利、华安安信消费等38只开放式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782.67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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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及其他投资组合资产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发送邮件、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iwind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公募基金、专户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基金、专户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共出现了2次。原因:各投资组合分别按照其交易策略交易时,虽相关投资组合买卖单只股票的数量极少,但由于个股流动性较差,交易量稀少,致使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仍然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而从同向交易统计检验和实际检查的结果来看,也未发现有异常。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美国经济增长仍较弱,地产行业持续复苏,二季度个人储蓄率出现反弹,消费增长走弱,伯南克讲话“如果经济预估符合预期,美联储可能在今年晚些时候减缓购债步伐”,引发全球市场连锁反应。欧元区经济继续疲弱,没有实质性改善。
中国经济增速前高后低,通胀温和回升,期间内外汇占款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化,一季度外汇占款大幅跳升,央行持续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回笼市场流动性,二季度在外管局新规打击套利资金流入以及QE推出预期下资金流出等因素影响下,外汇占款呈现大幅回落。上半年也是政策频出的时期,政府先是出台了“地产调控新国五条”与“银监会8号文”,旨在控制房价上涨预期以及规范银行表外融资,而后为了金融机构去杠杆,又相继出台了债市监管风暴、票据和同业业务整顿、理财产品监管、打击虚假外贸套利等诸多措施。种种迹象表明,新一届政府准备接受经济增长走弱,并大力度推动改革,尤其是金融体制改革。一季度资金面整体较为宽松,货币市场利率维持稳定低位水平,债券市场呈现牛市行情,收益率曲线呈现陡峭化。然而进入二季度,随着监管措施的出台,以及财政存款上缴、外汇占款回落、银行半年度核算等一系列因素,自5月中下旬开始资金面逐渐趋紧,货币市场利率大幅飙升。然而央行并未采取行动,仍维持央票发行,直至6月20日银行间回购利率创下历史新高,充分显示出监管层对于金融机构去杠杆的坚定态度。其后在央行的维稳信号作用下,极度恐慌的市场情绪才得以缓和。受资金面及债市监管风暴影响,二季度债券市场也出现剧烈波动,其中短端收益率上行明显,整体收益率曲线呈现平坦化,短端利率甚至出现倒挂。信用债抛压严重。
在上述环境下,本基金抓住有利时机,积极操作,在货币市场利率脉冲走高时开展定期存款、回购等业务,提高组合的收益性。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3年上半年华安双月鑫投资收益率及规模变化:
1.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A
投资回报:1.8935%
期初规模:2.89亿 期末规模:1.11亿
2.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B
投资回报:2.0148%
期初规模:0.23亿 期末规模:0.10亿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美国经济方面,经济复苏前景明确,并可能在未来几年成为全球经济的驱动力量。三季度美联储的政策方向仍待观望,未来三个月的就业数据至关重要,美联储指出“当就业市场或通胀水平发生变化时,委员会随时会增加或减少资产购买的力度”。美国经济转好会导致美联储逐步退出QE,资金会撤出新兴市场,并带来人民币贬值、利率上升的压力。
中国经济方面,改革的过程将是漫长而痛苦的。为稳定和引导预期,政府提出今年“CPI3.5%上限和GDP7%下限”的宏观管理框架,,预计刺激力度有限,央行仍将维持中性偏紧的政策取向。流动性虽会出现缓解,但政府和央行“盘活存量”的决心不变,金融体系去杠杆的过程没有结束,市场流动性难以恢复到一季度水平。金融机构去杠杆化势必会降低融资增速,最终拖累经济增长,对中长期高等级债券有利。信用债仍面临去杠杆压力,而由于经济下行风险增加,信用风险也在加大。地方财政收入下滑、土地收入下降、再融资政策收紧,部分城投品种债务风险逐渐暴露,非城投品种则需要关注经营景气度下降导致偿债能力降低。
根据上述基本判断,本基金将比较短期融资券、回购和定期存款等各类资产的收益水平,进行合理配置,力争为持有人提供安全高效、有竞争力的理财品种。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估值政策及重大变化
无。
2、估值政策重大变化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
无。
3、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1)公司方面
公司建立基金估值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首席投资官、基金投资部总监、研究发展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指数投资部总监、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员。
主要职责包括: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负责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确定的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估值后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
相关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及工作经历:
尚志民,工商管理硕士,曾在上海证券报研究所、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进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曾先后担任公司研究发展部高级研究员,华安安顺封闭、基金安瑞、华安创新混合基金经理,现任华安安顺封闭、华安宏利股票的基金经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
翁启森, 工业工程学硕士,曾在台湾JP证券任金融产业分析师及投资经理,台湾摩根富林明投信投资管理部任基金经理,台湾中信证券投资总监助理,台湾保德信投信任基金经理。2004年10月进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QDII基金的投资管理工作。现任华安香港精选基金(QDII)、华安大中华升级基金(QDII)的基金经理、全球投资部总监、基金投资部总监。
杨明,投资研究部总监,研究生学历,曾在上海银行工作。2004年10月进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发展部宏观研究员,现任华安优选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总监。
黄勤, 固定收益部总监, 经济学硕士。曾在上海银行资金部从事债券投资、交易工作。2004年8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部债券投资经理,现任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华安7日鑫短期理财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
许之彦, 指数投资部总监, 理学博士,CQF(国际数量金融工程师)。曾在广发证券和中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金融工程工作,2005年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数量策略分析师,华安中国A股增强指数。现任华安上证180ETF及华安上证180ETF联接、华安上证龙头ETF和华安上证龙头ETF联接,华安深证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指数投资部总监。
陈林,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CPA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在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4年11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财务核算部副总监、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2)托管银行
托管银行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并且认真核查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3)会计师事务所
对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出具审核意见和报告。
4、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参与基金的估值。
5、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6、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等信息
无。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收益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收益。本报告期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A累计收益分配金额3,938,261.32元,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B累计收益分配金额640,616.63元。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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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净值为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 121,401,203.29 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总额 111,397,603.29 份;B类基金份额总额 10,003,600.00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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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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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李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国富,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6.4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681号《关于核准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于2012年6月1日到2012年6月12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2)验字第60971571_B03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14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5,526,783,340.4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690,236.78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5,527,473,577.18元,折合5,527,473,577.1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以“运作期滚动”方式运作,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在运作期内不开放当期的日常申购与赎回,仅在运作期倒数第2个工作日开放当期赎回及下一运作期的集中申购。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数量,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交易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交易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交易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交易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债券回购、短期融资券、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中期票据、企业债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本报告期所采取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6.4.6.1.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2.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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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无。
6.4.8.1.2权证交易
无。
6.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运作期结束月末,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个运作期结束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8%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运作期结束月末,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个运作期结束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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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各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运作期结束月末,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每个运作期结束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经注册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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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或协议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6.4.10.1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6.4.10.2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6.4.10.3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3年8月23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债券回购融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7.3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40%。
7.4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4.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60天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60天。
7.4.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计价采用摊余成本法,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收益。
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维持在1.00元。
7.9.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7.9.3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4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两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两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1. 分级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基金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及分级份额调增份额;赎回含分级份额调减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无。
2、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3年3月17日,根据国家金融工作需要,肖钢先生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3月17日公告上述事项。
2013年6月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自2013年5月31日起,田国立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用,选择标准为:
(1)内部管理规范、严谨;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2)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够针对本基金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3)具有战略规划和定位,能够积极推动多边业务合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 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券商服务评价办法》,对候选交易单元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 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元,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对拟新增交易单元的必要性和合规性进行阐述。
(3) 候选交易单元名单提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相关部门提交的《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及其对券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变更交易单元。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0.8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无。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基金简称 |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 | |
交易代码 | 040033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6月14日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21,401,203.29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A |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B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40033 | 040034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 111,397,603.29份 | 10,003,600份 |
投资目标 | 在力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追求稳健的当期收益。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采用“运作期滚动”的方式运作,在运作期内,本基金将在坚持组合久期与运作期基本匹配的原则下,采用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基本保持大类品种配置的比例恒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无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采用固定组合策略的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预期收益较为稳定的品种,其预期的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普通债券基金。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冯颖 | 唐州徽 |
联系电话 | 021-38969999 | 95566 | |
电子邮箱 | fengying@huaan.com.cn | tgxxpl@bank-of-china.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50099 | 95566 | |
传真 | 021-68863414 | 010-66594942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huaan.com.cn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层、32层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A |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B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3,938,261.32 | 640,616.63 |
本期利润 | 3,938,261.32 | 640,616.63 |
本期净值收益率 | 1.8935% | 2.0148%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 | |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A |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B |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111,397,603.29 | 10,003,600.00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000 | 1.0000 |
阶段 |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0.3962% | 0.0187% | - | - | - | - |
过去三个月 | 0.9372% | 0.0117% | - | - | - | - |
过去六个月 | 1.8935% | 0.0084% | - | - | - | - |
过去一年 | 3.7048% | 0.0088% | - |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3.8156% | 0.0086% | - | - | - | - |
阶段 |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 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0.4161% | 0.0188% | - | - | - | - |
过去三个月 | 0.9977% | 0.0117% | - | - | - | - |
过去六个月 | 2.0148% | 0.0084% | - | - | - | - |
过去一年 | 3.9558% | 0.0088% | - |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4.0777% | 0.0086% | - | - | - | -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杨柳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2-06-14 | - | 11年 | 金融学硕士,11年保险、基金从业经历。曾先后在平安保险资产营运中心、太平人寿投资部从事流动性管理及债券交易工作。2005年8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集中交易部高级交易员。2009年12月至2012年11月担任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5月起担任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6月起同时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月11月起同时担任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
资 产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109,560,905.64 | 312,161,826.48 |
结算备付金 | 208,181.82 | 54,545.45 |
存出保证金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基金投资 | - | - |
债券投资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2,000,138.00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应收利息 | 201,915.80 | 313,053.73 |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 121,971,141.26 | 312,529,425.6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应付赎回款 | -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103,418.66 | 124,461.31 |
应付托管费 | 27,578.44 | 33,189.72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64,422.89 | 96,566.85 |
应付交易费用 | 1,334.50 | 629.85 |
应交税费 | - | -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利润 | 150,521.52 | 220,643.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222,661.96 | 269,000.00 |
负债合计 | 569,937.97 | 744,491.17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121,401,203.29 | 311,784,934.49 |
未分配利润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1,401,203.29 | 311,784,934.4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1,971,141.26 | 312,529,425.66 |
项 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6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
一、收入 | 5,471,282.67 | 7,694,303.15 |
1.利息收入 | 5,471,282.67 | 7,683,883.77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4,303,142.83 | 8,652,546.68 |
债券利息收入 | 122,506.09 | -1,102,570.98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045,633.75 | 133,908.07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 | 10,419.38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 | 10,419.38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股利收益 | -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 - |
减:二、费用 | 892,404.72 | 1,557,483.99 |
1.管理人报酬 | 362,935.37 | 724,914.56 |
2.托管费 | 96,782.38 | 193,310.56 |
3.销售服务费 | 263,623.91 | 408,495.84 |
4.交易费用 | - | - |
5.利息支出 | - | 204,396.35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204,396.35 |
6.其他费用 | 169,063.06 | 26,366.68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578,877.95 | 6,136,819.16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78,877.95 | 6,136,819.16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311,784,934.49 | - | 311,784,934.49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4,578,877.95 | 4,578,877.95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90,383,731.20 | - | -190,383,731.20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93,520,817.57 | - | 93,520,817.57 |
2.基金赎回款 | -283,904,548.77 | - | -283,904,548.77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4,578,877.95 | -4,578,877.95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21,401,203.29 | - | 121,401,203.29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6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5,527,473,577.18 | - | 5,527,473,577.18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6,136,819.16 | 6,136,819.16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 | - |
2.基金赎回款 | - | -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6,136,819.16 | -6,136,819.16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5,527,473,577.18 | - | 5,527,473,577.18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6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362,935.37 | 724,914.56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152,594.90 | 303,487.36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6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96,782.38 | 193,310.56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A |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B | 合计 | |
华安基金公司 | 1,573.46 | 0.63 | 1,574.09 |
中国银行 | 250,797.86 | 918.76 | 251,716.62 |
合计 | 252,371.32 | 919.39 | 253,290.71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6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A |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B | 合计 | |
华安基金公司 | 359.84 | 65.60 | 425.44 |
中国银行 | 393,350.72 | 8,084.32 | 401,435.04 |
合计 | 393,710.56 | 8,149.92 | 401,860.48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 债券交易金额 | 基金逆回购 | 基金正回购 | |||
基金买入 | 基金卖出 | 交易金额 | 利息收入 | 交易金额 | 利息支出 | |
中国银行 | 20,375,032.33 | - | - | -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6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 债券交易金额 | 基金逆回购 | 基金正回购 | |||
基金买入 | 基金卖出 | 交易金额 | 利息收入 | 交易金额 | 利息支出 | |
- | - | - | - | - | - |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6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银行 | 1,560,905.64 | 16,259.72 | 48,137,073.32 | 184,637.49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12,000,138.00 | 9.84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3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09,769,087.46 | 90.00 |
4 | 其他各项资产 | 201,915.80 | 0.17 |
5 | 合计 | 121,971,141.26 | 100.00 |
序号 | 项目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
1 |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2 |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
项目 | 天数 |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54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 58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 1 |
序号 | 平均剩余期限 |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1 | 30天以内 | 11.34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2 | 30天(含)—60天 | 88.96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3 | 60天(含)—90天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4 | 90天(含)—180天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5 | 180天(含)—397天(含) | -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6 | 合计 | 100.30 | - |
项目 | 偏离情况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0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 0.0982%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 0.0000% |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 0.0093%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利息 | 201,915.80 |
4 | 应收申购款 | - |
5 | 其他应收款 | - |
6 | 待摊费用 | - |
7 | 其他 | - |
8 | 合计 | 201,915.80 |
份额 级别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 比例 | |||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A | 1,927 | 57,808.82 | 5,891,741.85 | 5.29% | 105,505,861.44 | 94.71% |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B | 2 | 5,001,800.00 | - | - | 10,003,600.00 | 100.00% |
合计 | 1,929 | 62,934.79 | 5,891,741.85 | 4.85% | 115,509,461.44 | 95.15% |
项目 | 份额级别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A | 1,037.28 | 0.00093% |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B | - | - | |
合计 | 1,037.28 | 0.00085% |
项目 |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A |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B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6月14日)基金份额总额 | 3,663,164,901.95 | 1,864,308,675.23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289,190,404.34 | 22,594,530.15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53,060,817.57 | 40,460,000.00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230,853,618.62 | 53,050,930.15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11,397,603.29 | 10,003,600.00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13,800,000.00 | 69.48% | - | -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5,000,000.00 | 15.26% | - | -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 | - | 25,000,000.00 | 15.26% | - | -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 | - |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201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