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按照《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期于2013年2月18日届满,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将估值优先份额和估值进取份额转换为同一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份额,估值优先份额和估值进取份额自2013年2月19日起终止上市。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转换完成后,基金合同中除仅适用于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条款外,继续适用于转换后的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13年2月27日起,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中,原国泰估值优势分级封闭基金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2月18日,转型后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报告期自2013年2月19日至2013年6月30日。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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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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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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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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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1.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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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1.2基金净值表现
3.1.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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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转型后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2月19日至201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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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0年2月10日生效。封闭期为三年。本基金封闭期于2013 年2月18日届满,封闭期届满后,估值优先份额和估值进取份额转换为同一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份额,估值优先份额和估值进取份额自2013年2月19日起终止上市。原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2 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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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2基金净值表现
3.2.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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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自2013年2月19日起转型为开放式基金,2013年2月18 日为本基金转型前最后一日,故将“过去六个月”、“过去一年”、“过去三年”、“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等时间段相应地改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2月18 日”、“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2月18日”、“2010年7月1日至2013年2月18日”、“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3 年2月18 日”。
3.2.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前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2月10日至201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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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0年2月10日生效。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年3月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5号文批准的首批规范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1.1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并在北京和深圳设有分公司。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金鑫证券投资基金,以及3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成为目前业内少数拥有“全牌照”的基金公司之一,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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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或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根据证监会公平交易指导意见,我们计算了公司旗下基金、组合同日同向交易纪录配对。通过对这些配对的交易价差分析,我们发现有效配对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且大部分溢价率均值通过95%置信度下等于0的t检验。
(二)扩展时间窗口下的价差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选取T=3和T=5作为扩展时间窗口,将基金或组合交易情况分别在这两个时间窗口内作平均,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基金或组合间在扩展时间窗口中的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对于有足够多观测样本的基金配对(样本数≥20),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
(三)基金或组合间模拟溢价金额分析
对于不能通过溢价率均值为零的t检验的基金组合配对、对于在时间窗口中溢价率均值过大的基金组合配对,已要求基金经理对价差作出了解释,根据基金经理解释公司旗下基金或组合间没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增长势头呈现持续弱化的迹象,政府促进经济转型的决心在不断强化,对经济增速下降的容忍度也在不断提升,这些都导致市场对中国经济下一步增长产生了担忧。上半年A股市场风格分化逐步加大,以医药、TMT为代表的中小盘消费成长股走势持续强劲,热点不断涌现,而大部分大盘周期类行业则从一季度中期开始出现了较大的调整。本基金在上半年逐步增持了轻工、机械设备和医药行业,逐步减持了商业贸易、纺织服装、公用事业、黑色金属、化工等行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原国泰估值优势分级封闭基金在2013年1月1日至2月18日期间的净值增长率为8.4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为6.97%;转型后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LOF)在2013年2月19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净值增长率为-7.1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为-15.6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3年下半年,本基金认为,政府力促经济转型的努力必定会让经济及资本市场享受到改革带来的红利,更准确地说,经济改革对经济及资本市场带来的正效应必定大于负效应。目前资本市场对改革带来的负面冲击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做出了反应,而改革带来的正效应必将在下一阶段的经济及资本市场中形成越来越大的影响。同时,从中观层面看,改革带来的红利必定会让大部分行业受益,而绝不会仅仅局限在少数几个新兴行业。因此,本基金在下半年将继续努力,以改革红利为主导,以消费成长为主线,积极挖掘投资机会,争取为基金持有人创造一个稳健、持续的投资回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订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副总经理负责,成员包括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方面业务骨干,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会计核算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3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6.1 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6.1.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2月18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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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2月18日,基金份额净值0.834元,基金份额总额843,104,538.41份。
6.1.2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2月18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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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2月18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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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从6.1.1至6.1.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金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巴立康,会计机构负责人:巴立康
6.1.4报表附注
6.1.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第1295号《关于核准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封闭期届满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842,970,017.67元(其中场内募集人民币496,056,000.00元,场外募集人民币346,914,017.6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03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2月1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43,104,538.41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34,520.74份,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1: 1比例份额分离为国泰优先基金份额421,553,139.14份和国泰进取基金份额421,551,399.27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总认购份额自动按1:1的比例分离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份额类别,即优先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国泰优先基金份额”)和进取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国泰进取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在封闭期末,本基金净资产优先分配国泰优先基金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在优先分配国泰优先基金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后本基金的剩余净资产分配予国泰进取基金份额。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0]第77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499,850,646.00份基金份额于2010年3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其中国泰优先基金份额为249,926,180.00份,国泰进取基金份额为249,924,466.00份)。在封闭期内,国泰优先与国泰进取两类基金份额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上市和交易。初始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二级市场投资者可以在市场内单独交易国泰优先或者国泰进取份额。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本基金类别资产配置比例为:封闭期内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60%-10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0%-40%;封闭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本基金在封闭期后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0日批准报出。
6.1.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1.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2月18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2月18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2月18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1.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1.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1.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2013年1月1日以前,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1.4.7 关联方关系
6.1.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国泰估值优势分级封闭报告期和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它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1.4.7.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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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1.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1.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国泰估值优势分级封闭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1.4.8.2关联方报酬
6.1.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6.1.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6.1.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国泰估值优势分级封闭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1.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1.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中的总份额指本级别基金的份额总额。
6.1.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国泰优先
份额单位:份
■
国泰进取
份额单位:份
■
6.1.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1.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国泰估值优势分级封闭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1.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国泰估值优势分级封闭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须作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1.4.9 期末(2013年2月18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1.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国泰估值优势分级封闭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1.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1.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1.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国泰估值优势分级封闭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1.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国泰估值优势分级封闭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1.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3年2月18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572,148,696.58元,无属于第二层级及第三层级的余额(2012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493,004,215.07元,无第二层级及第三层级)。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层级。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6.2 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6.2.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774元,基金份额总额377,489,696.23份。
6.2.2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3年2月19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于2013年2月19日转型,因此无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6.2.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3年2月19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从6.2.1至6.2.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金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巴立康,会计机构负责人:巴立康
6.2.4报表附注
6.2.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2010 年2 月10 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封闭期于2013 年2 月18 日届满,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估值优先、估值进取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3〕61 号)的同意。自本基金封闭期届满日次日(2013 年2月19 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变更为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简称和基金代码不变,基金简称仍为“国泰估值”,基金代码仍为“160212”。本基金转换完成后,《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除仅适用于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条款外,继续适用于转换后的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封闭期届满后,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所约定的估值优先和估值进取基金份额在封闭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规则分别计算估值优先份额和估值进取份额在封闭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按照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同一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份额。
本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封闭期内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60%-10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0%-40%。
封闭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本基金在封闭期后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0日批准报出。
6.2.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2.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3年2月19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2月19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2.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2.4.4.1 会计年度
(下转191版)
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基金简称 | 国泰估值优势股票(LOF)(场内简称:国泰估值) | |
基金主代码 | 160212 | |
交易代码 | 160212 | |
基金运作方式 |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0年2月10日 | |
基金管理人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377,489,696.23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上市日期 | 2013-02-27 | |
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国泰估值优势分级封闭(场内简称:国泰估值) | |
基金主代码 | 160212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基金。封闭期为三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0年2月10日 | |
基金管理人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843,104,538.41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上市日期 | 2010-03-08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国泰优先 | 国泰进取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50010 | 150011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 421,553,139.14份 | 421,551,399.27份 |
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
投资目标 | 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力争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策略 |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对各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利率敏感度进行综合分析。在给定提前还款率下,分析各档次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加权平均期限的变化情况。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
风险收益特征 |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较高,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投资目标 | 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力争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策略 |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对各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利率敏感度进行综合分析。在给定提前还款率下,分析各档次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加权平均期限的变化情况。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
风险收益特征 |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较高,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由于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国泰优先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国泰进取份额则表现出高风险、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林海中 | 赵会军 |
联系电话 | 021-38561600转 | 010-66105799 | |
电子邮箱 | xinxipilu@gtfund.com | custody@icbc.com.cn | |
客户服务电话 | (021)38569000,400-888-8688 | 95588 | |
传真 | 021-38561800 | 010-66105798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gtfund.com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 |
3.1.1.1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2013年2月19日-2013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37,597,629.32 |
本期利润 | -26,778,137.13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483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7.19% |
3.1.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2259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292,227,043.42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0.774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11.74% | 1.93% | -12.68% | 1.50% | 0.94% | 0.43% |
过去三个月 | -2.64% | 1.57% | -9.29% | 1.16% | 6.65% | 0.41% |
自基金转型起至今 | -7.19% | 1.49% | -15.62% | 1.24% | 8.43% | 0.25% |
3.2.1.1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2013年1月1日-2013年2月18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13,270,816.41 |
本期利润 | 54,945,651.21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652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8.45% |
3.2.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2013年2月18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2505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703,554,393.23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0.834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六个月 | 8.45% | 1.03% | 6.97% | 1.00% | 1.48% | 0.03% |
过去一年 | -1.18% | 1.20% | 9.36% | 0.99% | -10.54% | 0.21% |
过去三年 | -9.25% | 1.11% | 8.32% | 1.08% | -17.57% | 0.03%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16.60% | 1.08% | -7.85% | 1.11% | -8.75% | -0.03%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刘夫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原国泰估值优势分级封闭的基金经理)、国泰金龙行业混合的基金经理 | 2011-11-23 | - | 19 | 硕士研究生,曾就职于人民银行深圳外汇经纪中心,中创证券,平安保险集团公司,2000年12月至2005年4月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组合经理,2005年4月至2008年4月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08年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公司投资副总监,2008年6月至2011年1月兼任财富管理中心投资总监,2011年3月至2012年8月任金鑫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12月起兼任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8月起兼任国泰金龙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
资 产 | 本期末 2013年2月18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129,398,327.72 | 184,323,032.83 |
结算备付金 | 2,737,619.90 | 2,429,216.27 |
存出保证金 | 418,208.92 | 956,828.5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72,148,696.58 | 493,004,215.07 |
其中:股票投资 | 572,148,696.58 | 493,004,215.07 |
基金投资 | - | - |
债券投资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100,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应收利息 | 166,977.63 | 36,469.64 |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 704,869,830.75 | 780,749,762.3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3年2月18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129,693,776.66 |
应付赎回款 | -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514,959.28 | 776,659.34 |
应付托管费 | 85,826.54 | 129,443.24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应付交易费用 | 478,001.45 | 1,361,142.20 |
应交税费 | - | -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236,650.25 | 179,998.90 |
负债合计 | 1,315,437.52 | 132,141,020.34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843,104,538.41 | 843,104,538.41 |
未分配利润 | -139,550,145.18 | -194,495,796.3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03,554,393.23 | 648,608,742.0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04,869,830.75 | 780,749,762.36 |
项 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2013年2月18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一、收入 | 57,386,274.11 | 241,066.41 |
1.利息收入 | 204,558.65 | 773,058.69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130,507.99 | 748,261.85 |
债券利息收入 | - |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74,050.66 | 24,796.84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15,506,880.66 | -54,840,303.94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15,506,880.66 | -62,287,441.67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股利收益 | - | 7,447,137.73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1,674,834.80 | 54,308,311.66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 - |
减:二、费用 | 2,440,622.90 | 9,616,708.10 |
1.管理人报酬 | 1,355,581.49 | 5,423,478.97 |
2.托管费 | 225,930.22 | 903,913.25 |
3.销售服务费 | - | - |
4.交易费用 | 797,318.84 | 3,060,055.12 |
5.利息支出 | -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 |
6.其他费用 | 61,792.35 | 229,260.76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4,945,651.21 | -9,375,641.69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4,945,651.21 | -9,375,641.69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2013年2月18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843,104,538.41 | -194,495,796.39 | 648,608,742.02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54,945,651.21 | 54,945,651.21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 | - |
2.基金赎回款 | - | -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843,104,538.41 | -139,550,145.18 | 703,554,393.23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843,104,538.41 | -121,773,039.12 | 721,331,499.29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9,375,641.69 | -9,375,641.69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 | - |
2.基金赎回款 | - | -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843,104,538.41 | -131,148,680.81 | 711,955,857.60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 | 基金代销机构、受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中国建投)控制的公司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2013年2月18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1,355,581.49 | 5,423,478.97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33,108.76 | 123,854.23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2013年2月18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225,930.22 | 903,913.25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2013年2月18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国泰优先 | 国泰进取 | 国泰优先 | 国泰进取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10,000,900.00 | 10,000,900.00 | 10,000,900.00 | 10,000,900.00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 - | - |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 | - |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 - | -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10,000,900.00 | 10,000,900.00 | 10,000,900.00 | 10,000,900.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2.37% | 2.37% | 2.37% | 2.37% |
关联方名称 | 国泰优先本期末 2013年2月18日 | 国泰优先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
宏源证券 | 0.05 | 0.00% | 0.05 | 0.00% |
关联方名称 | 国泰进取本期末 2013年2月18日 | 国泰进取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
宏源证券 | 0.05 | 0.00% | 0.05 | 0.00%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2013年2月18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工商银行 | 129,398,327.72 | 130,507.99 | 5,897,746.99 | 738,673.31 |
资 产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22,005,949.37 |
结算备付金 | 1,023,819.62 |
存出保证金 | 571,593.3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0,009,194.65 |
其中:股票投资 | 270,009,194.65 |
基金投资 | - |
债券投资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应收利息 | 5,323.47 |
应收股利 | 223,726.05 |
应收申购款 | 994.0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资产 | 45,230.10 |
资产总计 | 293,885,830.6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2013年6月30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应付赎回款 | 460,917.80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382,973.27 |
应付托管费 | 63,828.88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应付交易费用 | 569,820.90 |
应交税费 |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利润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负债 | 181,246.37 |
负债合计 | 1,658,787.22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377,487,047.12 |
未分配利润 | -85,260,003.7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2,227,043.4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93,885,830.64 |
项 目 | 2013年2月19日-2013年6月30日 |
一、收入 | -21,381,677.98 |
1.利息收入 | 208,121.96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208,121.96 |
债券利息收入 |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42,304,740.88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38,949,895.50 |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股利收益 | 3,354,845.38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4,375,766.45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481,225.63 |
减:二、费用 | 5,396,459.15 |
1.管理人报酬 | 2,408,997.53 |
2.托管费 | 401,499.55 |
3.销售服务费 | - |
4.交易费用 | 2,418,524.65 |
5.利息支出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6.其他费用 | 167,437.4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778,137.13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778,137.13 |
项目 | 2013年2月19日-2013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843,104,538.41 | -139,550,145.18 | 703,554,393.23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26,778,137.13 | -26,778,137.13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465,617,491.29 | 81,068,278.61 | -384,549,212.68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527,408.33 | -98,600.21 | 428,808.12 |
2.基金赎回款 | -466,144,899.62 | 81,166,878.82 | -384,978,020.80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377,487,047.12 | -85,260,003.70 | 292,227,043.42 |
201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