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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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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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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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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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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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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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金鹰元泰信用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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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元泰信用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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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11月29日至2013年6月30日)
金鹰元泰信用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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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元泰信用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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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2年11月29日。
2、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各项比例,即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对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权证投资的比例范围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本基金持有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80%+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20%。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97号文批准,于2002年12月25日成立,是自律制度下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股东包括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49%、20%、20%和11%的股份。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资产估值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的经营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依照基金合同和基金估值制度的规定,确定基金资产估值的原则、方法、程序及其他相关的估值事宜。
公司目前下设十三个部门,分别是:基金管理部、研究发展部、集中交易部、金融工程部、产品研发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市场拓展部、机构客户部、专户投资部、品牌电子商务部、运作保障部、监察稽核部、综合管理部。基金管理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决策进行基金投资;研究发展部负责宏观经济、行业、上市公司研究和投资策略研究;集中交易部负责完成基金经理投资指令;金融工程部负责金融工程研究、数量分析工作;产品研发部负责基金新产品、新业务的研究和设计工作;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固定收益证券以及债券、货币市场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市场拓展部负责市场营销策划、基金销售与渠道管理、客户服务等业务;机构客户部负责机构客户的开发、维护与管理;专户投资部负责特定客户资产的投资和管理;品牌电子商务部负责公司品牌宣传、媒介关系及广告管理、电子商务的营销策划及业务推广等;运作保障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护,跟踪研究新技术,进行相应的技术系统规划与开发、基金会计核算、估值、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和清算等业务;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和基金运作以及公司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文字档案、公司财务、后勤服务、人力资源管理、薪酬制度、人员培训、人事档案等综合事务管理。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共管理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主题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策略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核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证券投资基金、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7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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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通过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交易流程,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本基金管理人事前规定了严格的股票备选库管理制度、投资权限管理制度、债券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事中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必要时启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事后加强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收益率的分析,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况;与本公司管理的被动型投资组合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未发生过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上半年,国内宏观经济未能延续2012下半年的回升态势,开始呈现下滑的走势。外需的疲弱是打断经济反弹的主要原因。一季度中国GDP同比增速为7.7%,二季度GDP增速降至7.5%。工业增加值则从去年12月份的10.3%降至今年6月份的8.9%,国内工业生产下滑较为明显。通胀方面,CPI在上半年总体保持在较低的水平,除2月份由于春节因素影响冲高至3.2%之外,其余月份均在3.0%以下,上半年均值在2.4%附近。PPI持续处于通缩区域,生产资料价格出现趋势性下降,物价上涨的压力不大。资金面的情况在前5个月受到外汇占款激增的影响,加上公开市场到期资金较多,资金面总体保持在较为宽松的水平,但进入6月份以后,资金面逐步紧张,并愈演愈烈,在6月20日前后达到高潮,随后快速回落。上半年银行间7天质押式回购利率均值在3.87%附近。
上半年债券市场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除了基本面的变化以及资金面的扰动,还包括债市核查风暴、银监会8号文等政策的影响。总体来看,上半年利率债中短期品种收益率变化不大。10年国债收益率上半年小幅下行6BP,但短期品种在资金面扰动的情况下大幅上升,1年期国债收益率大幅上升58BP,收益率曲线显著平坦化。信用债尤其是中等评级信用债在6月之前表现强势,收益率大幅下行,6月份开始拐头向上,上半年5年AA无担保企业债收益率下行53BP。股票市场在经济增速下滑的背景下,总体下行。上半年沪深300指数下跌322.31点,跌幅为12.78%。
本基金在上半年主要持有高等级的短久期信用债品种,保持了适中的杠杆水平,通过短久期高杠杆的操作,获得一定的债券投资收益,并进行了一些权益类的操作,由于过早减持了组合中获利的中小盘股票,和增配低估值大盘股,完全低估了中小盘股票的表现,拖累了组合业绩。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3年6月30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4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2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37%;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1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6%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37%。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上半年基本面和政策面的多种因素造就了信用债的牛市,但6月份的“钱荒”使得这一牛市终结。展望2013年下半年,在“稳增长”成为政策重心之后,国内经济有望企稳,并可能在补库存的推动下小幅反弹,通胀亦有望小幅回升。但在产能过剩、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难以形成明显的上行趋势。从资金面的情况来看,虽然总体上资金利率中枢可能较上半年小幅上行,但在外汇占款改善的情况下,预计资金面总体将维持“紧平衡”的格局,类似6月份的“钱荒”估计难以再现。在这种大环境下,债券市场仍有调整的空间,但收益率上行的空间不大。
信用债方面,中低评级企业债供给将有所下降,需求方面受到资金面趋紧以及机构去杠杆的影响,也将有所下降,供需仍将较为平和。受到经济下滑的影响,中低评级的信用债虽然出现系统性信用风险的概率不是很大,但是仍将关注个别行业企业微观层面盈利和现金流出现恶化,个券出现信用风险及信用风险扩散的可能性。
对于下半年的信用债市场,我们保持谨慎,将继续维持适中的杠杆水平和较低的久期,持有高资质信用债为主。我们对转债和权益市场持相对乐观的态度,三季度经济反弹的概率较大,市场存在一定的交易性的机会,但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再度下行的风险。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15号)与《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为确保公司估值程序的正常进行,本公司成立了资产估值委员会。资产估值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研究发展部总监、运作保障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专户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基金会计和相关人员组成。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召集估值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策特殊估值事项,估值委员会问题决策,需到会的三分之二估值委员会成员表决通过。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3年上半年度,基金托管人在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3年上半年度,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3年上半年度,由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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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利润表
会计主体: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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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11月29日生效,不存在上年度可比期间。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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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11月29日生效,不存在上年度可比期间。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殷克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克胜,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军
6.4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函[2012]1084号文《关于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备案确认的函》批准,于2012年11月29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783,517,626.1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 月 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试行)》等问题的通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本财务报表的编制遵守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本基金将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于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将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各类应收款项等。
(2)金融负债分类
金融负债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基金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同时结转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总额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计算应收利息,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类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目前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和方法如下:
1、股票估值原则和方法
(1)上市流通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未上市股票的估值
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新股等发行未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在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
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则相应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确定其公允价值。指数收益法是指对于需要进行估值的股票,在估值日以公开发布的相应交易市场和相应行业指数的日收益率作为该股票的收益率,然后根据此收益率计算该股票当日的公允价值。
(4)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且处于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2、固定收益证券的估值原则和方法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净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自债券计息起始日或上一起息日至估值当日的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所含的最近交易日债券应收利息后的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4)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5)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6)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3、权证估值原则和方法
(1)配股权证的估值: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类同权证处理方式的,采用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认沽/认购权证的估值:
从持有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认沽/认购权证按估值日的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未上市交易的认沽/认购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停止交易、但未行权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其他资产的估值原则和方法
其他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约定进行估值。
5、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采用上述1-4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有充足的理由认为按上述方法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未实现平准金与已实现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不同销售机构对本基金设置为相同的分红方式,亦可设置为不同的分红方式,即同一基金账户对本基金在各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外币交易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外币交易。
6.4.4.13 分部报告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分部报告。
6.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差错更正。
6.4.6 税项
1、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7]84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1%。调整为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4月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 日起,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于2012年11月29日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报告期内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于2012年11月29日成立,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1.4债券回购交易
(下转55版)
基金简称 | 金鹰元泰信用债债券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11月29日 | |
基金管理人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07,874,590.27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金鹰元泰信用债A | 金鹰元泰信用债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210010 | 210011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 65,713,679.08份 | 42,160,911.19份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进而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大类资产配置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视角,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并用,结合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政策形势、金融市场走势(尤其是未来利率的变化趋势),分析判断市场时机,合理确定基金在债券、股票、货币等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动态地调整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股票、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与期限结构。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80%﹢中国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2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积极配置的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当中风险较低的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苏文锋 | 裴学敏 |
联系电话 | 020-83282627 | 95559 | |
电子邮箱 | csmail@gefund.com.cn | peixm@bankcomm.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135888,020-83936180 | 95559 | |
传真 | 020-83282856 | 021-62701216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gefund.com.cn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23层 |
项目 | 名称 | 办公地址 |
注册登记机构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23层 |
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金鹰元泰信用债A | 金鹰元泰信用债C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3,973,564.11 | 4,235,353.58 |
本期利润 | 2,932,731.84 | 3,973,874.67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257 | 0.0246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1.21% | 0.96%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 | |
金鹰元泰信用债A | 金鹰元泰信用债C |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146 | 0.0118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66,671,735.72 | 42,659,826.39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146 | 1.0118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2.94% | 0.47% | -0.61% | 0.18% | -2.33% | 0.29% |
过去三个月 | 1.01% | 0.33% | 0.35% | 0.12% | 0.66% | 0.21% |
过去六个月 | 1.21% | 0.33% | 2.37% | 0.09% | -1.16% | 0.24%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1.46% | 0.30% | 2.61% | 0.08% | -1.15% | 0.22%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2.97% | 0.47% | -0.61% | 0.18% | -2.36% | 0.29% |
过去三个月 | 0.90% | 0.33% | 0.35% | 0.12% | 0.55% | 0.21% |
过去六个月 | 0.96% | 0.33% | 2.37% | 0.09% | -1.41% | 0.24%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1.18% | 0.30% | 2.61% | 0.08% | -1.43% | 0.22%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汪仪 | 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 | 2012-12-29 | - | 9 | 汪仪先生,中南财经大学硕士,证券从业年限9年,曾任职于广州银行金融同业部,任债券交易员;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担任高级经理和基金经理;生命人寿保险公司,担任投资经理等职务。2010年8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本基金以及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6.4.7.1 | 465,171.17 | 118,130,912.30 |
结算备付金 | 6,425,703.93 | 6,288,624.93 | |
存出保证金 | 174,049.43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4.7.2 | 313,712,943.58 | 1,539,457,636.10 |
其中:股票投资 | 1,576,000.00 | - | |
基金投资 | - | - | |
债券投资 | 312,136,943.58 | 1,539,457,636.10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6.4.7.3 | - | 110,000,525.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321,357.14 | - | |
应收利息 | 6.4.7.4 | 4,430,592.35 | 25,460,325.03 |
应收股利 | - | - | |
应收申购款 | 5,413.13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资产 | - | - | |
资产总计 | 326,535,230.73 | 1,799,338,023.3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216,351,749.40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9,989,556.96 | |
应付赎回款 | 158,294.37 |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66,814.71 | 1,092,296.92 | |
应付托管费 | 19,089.90 | 312,084.84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13,380.49 | 392,193.23 | |
应付交易费用 | 6.4.7.5 | 32,770.89 | 9,095.00 |
应交税费 | 116,000.00 | - | |
应付利息 | 270,836.10 | - | |
应付利润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负债 | 6.4.7.6 | 174,732.76 | - |
负债合计 | 217,203,668.62 | 11,795,226.95 |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6.4.7.7 | 107,874,590.27 | 1,783,517,626.11 |
未分配利润 | 6.4.7.8 | 1,456,971.84 | 4,025,170.3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9,331,562.11 | 1,787,542,796.4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26,535,230.73 | 1,799,338,023.36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一、收入 | 13,144,867.87 | - | |
1.利息收入 | 9,496,641.46 | -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6.4.7.9 | 309,392.68 | - |
债券利息收入 | 9,125,337.79 | -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61,910.99 | -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4,849,027.63 | -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6.4.7.10 | 1,045,082.85 |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6.4.7.11 | 3,728,305.53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
股利收益 | 6.4.7.12 | 75,639.25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4.7.13 | -1,302,311.18 |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6.4.7.14 | 101,509.96 | - |
减:二、费用 | 6,238,261.36 | - | |
1.管理人报酬 | 1,061,019.57 | - | |
2.托管费 | 303,148.41 | - | |
3.销售服务费 | 316,960.45 | - | |
4.交易费用 | 6.4.7.15 | 564,385.86 | - |
5.利息支出 | 3,796,793.50 |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3,796,793.50 | - | |
6.其他费用 | 6.4.7.16 | 195,953.57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906,606.51 | -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06,606.51 | -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783,517,626.11 | 4,025,170.30 | 1,787,542,796.41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6,906,606.51 | 6,906,606.51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675,643,035.84 | -9,474,804.97 | -1,685,117,840.81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18,128,419.25 | 378,409.98 | 18,506,829.23 |
2.基金赎回款 | -1,693,771,455.09 | -9,853,214.95 | -1,703,624,670.04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07,874,590.27 | 1,456,971.84 | 109,331,562.11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 | - |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 |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 | - |
2.基金赎回款 | - | -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 | - | -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0,778,254.93 | 16.70% | - |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0,781,277.79 | 5.79% | - | - |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201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