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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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场内简称:金鹰回报,基金代码:162105 。其中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 A 份额,基金简称:回报 A,基金代码:162106;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回报 B 份额,基金简称:回报 B;场内简 称:回报 B;基金代码:150078 。
2.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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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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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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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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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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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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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为中国债券综合指数(财富)增长率,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为中国债券综合指数(财富)增长率×95%+沪深300指数增长率×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3月9日至201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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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正式成立于2012年3月9日;
2、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含商业银行依法发行的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回购、货币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80%;对股票、权证等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其中,权证投资的比例范围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97号文批准,于2002年12月25日成立,是自律制度下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股东包括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49%、20%、20%和11%的股份。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资产估值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全面评估公司的经营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依照基金合同和基金估值制度的规定,确定基金资产估值的原则、方法、程序及其他相关的估值事宜。
公司目前下设十三个部门,分别是:基金管理部、研究发展部、集中交易部、金融工程部、产品研发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市场拓展部、机构客户部、专户投资部、品牌电子商务部、运作保障部、监察稽核部、综合管理部。基金管理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决策进行基金投资;研究发展部负责宏观经济、行业、上市公司研究和投资策略研究;集中交易部负责完成基金经理投资指令;金融工程部负责金融工程研究、数量分析工作;产品研发部负责基金新产品、新业务的研究和设计工作;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固定收益证券以及债券、货币市场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市场拓展部负责市场营销策划、基金销售与渠道管理、客户服务等业务;机构客户部负责机构客户的开发、维护与管理;专户投资部负责特定客户资产的投资和管理;品牌电子商务部负责公司品牌宣传、媒介关系及广告管理、电子商务的营销策划及业务推广等;运作保障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护,跟踪研究新技术,进行相应的技术系统规划与开发、基金会计核算、估值、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和清算等业务;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和基金运作以及公司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文字档案、公司财务、后勤服务、人力资源管理、薪酬制度、人员培训、人事档案等综合事务管理。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共管理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主题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策略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核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证券投资基金、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7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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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通过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交易流程,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本基金管理人事前规定了严格的股票备选库管理制度、投资权限管理制度、债券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事中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必要时启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事后加强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收益率的分析,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主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况;与本公司管理的被动型投资组合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未发生过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上半年中国债券市场走出一波“小牛”行情,大部分时间,收益率延续下行趋势。10年国债收益率下行10BP,10年国开债收益率下行30BP,5年高等级企业债收益率下行25BP,中低等级的企业债则下行50BP左右。然而6月下旬, 银行间资金危机全面爆发, 短期回购利率飙升到前所未有的历史高位, 债市短期承受巨大压力。
债券投资上, 继续保持较高的杠杆,基本以持有为主, 但是对信用恶化的个债进行了坚决卖出,对于资质优良的信用债则采取持有策略。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 100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3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34%。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债券市场在持续紧张的资金面影响下,进行大幅调整,但是我们认为支持债券走强的基本面没有变化,展望下半年,在没有较强的政策刺激下,任何经济的较强复苏都很难持续,下半年通胀强烈反弹的可能性很小,低于市场预期的可能性更大。在实体经济复苏乏力,较高的资金成本,我们认为可能很难持续较长时间。
我们认为在经济下行过程中信用风险在累积,本基金继续密切关注行业和个券的财务数据和偿债能力,对信用资质恶化的债券择机卖出,加大高等级债券的配置权重。我们继续保持较高的杠杆,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虽然理论上进行积极的仓位管理会产生超额收益,但是实际操作中,由于流动性和对时机的把握上,仓位管理并不是很现实的一种操作策略。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15号)与《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同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为确保公司估值程序的正常进行,本公司成立了资产估值委员会。资产估值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研究发展部总监、运作保障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监、专户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基金会计和相关人员组成。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召集估值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策特殊估值事项,估值委员会问题决策,需到会的三分之二估值委员会成员表决通过。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没有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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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利润表
会计主体: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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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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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殷克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克胜,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军
6.4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11号文核准《关于核准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批准募集,于2012年3月9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 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2010 年2 月8 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报告期内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差错更正。
6.4.6 税项
1、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7]84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1%。调整为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4月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 日起,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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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进行股票交易。
6.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进行权证交易。
6.4.8.1.3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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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6.4.8.1.4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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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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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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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6.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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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市场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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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无申购、赎回。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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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截止报告期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43,153,776.85元,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为271,236.37元;上年度可比期间期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15,319,625.78元,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为38,054.80元。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没有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9 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债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没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余额款675,899,975.10元,分别于2013年7月1日、7月5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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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股票。
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组合。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买入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卖出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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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投资股票。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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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2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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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9.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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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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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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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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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2、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变更为胡涛先生,向监管部门的相关报备手续正在办理中。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报告期内没有改变基金投资策略。
10.5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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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位作为本基金的专用交易单位。本基金专用交易单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本基金专用交易单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位租用协议。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基金简称 | 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162105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3月9日 | |
基金管理人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503,458,045.51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深圳 | |
上市日期 | 2012年3月28日 | |
下属两级基金简称 | 回报A | 回报B |
下属两级交易代码 | 162106 | 150078 |
下属两级基金报告期末份额总额 | 356,917,228.88份 | 146,540,816.63份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借鉴投资时钟的分析框架,结合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政策形势、未来利率的变化趋势、股票市场估值状况与未来可能的运行区间,确定债券类、权益类、货币类资产配置比例的目标区间。 | |
业绩比较基准 |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中国债券综合指数(财富)增长率 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中国债券综合指数(财富)增长率×95%+沪深300指数增长率×5%。 | |
风险收益特征 |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的份额由回报A、回报B构成,回报A的预期收益稳定、风险较低,回报B由于具有一定的杠杆倍数,其预期收益与风险较高;《基金合同》生效3年期届满后,本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为积极配置的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当中风险较低的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与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
下属两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回报A预期收益稳定、风险较低。 |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回报B预期收益与风险较高。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苏文锋 | 胡涛 |
联系电话 | 020-83282627 | 010-68858112 | |
电子邮箱 | csmail@gefund.com.cn | hutao@psbcoa.com.cn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135888,020-83936180 | 95580 | |
传真 | 020-83282856 | 010-68858120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gefund.com.cn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23层 |
项目 | 名称 | 办公地址 |
注册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西城区太平大街17号 |
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29,316,703.61 |
本期利润 | 28,409,325.24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567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3.91%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1205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553,876,154.95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1001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0.96% | 0.16% | -0.31% | 0.18% | -0.65% | -0.02% |
过去三个月 | 1.79% | 0.25% | 0.93% | 0.11% | 0.86% | 0.14% |
过去六个月 | 5.30% | 0.21% | 2.34% | 0.08% | 2.96% | 0.13% |
过去一年 | 7.97% | 0.18% | 2.94% | 0.06% | 5.03% | 0.12%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13.23% | 0.16% | 5.37% | 0.06% | 7.86% | 0.10%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邱新红 | 基金经理 | 2012-03-09 | - | 10 | 邱新红先生,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金融专业硕士,证券从业年限10年。曾任职于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PIMCO),担任投资组合经理助理。2008年3月到2010年6月担任Bayview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经理,负责债券投资组合管理。2010年8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公司,任职债券研究员,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监,兼任本基金、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1,087,778.19 | 548,540.60 | |
结算备付金 | 43,153,776.85 | 28,734,943.95 | |
存出保证金 | 201,463.23 | 25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36,062,682.92 | 951,448,537.20 |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
基金投资 | - | - | |
债券投资 | 1,136,062,682.92 | 951,448,537.20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0,000,165.00 | 110,000,365.00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1,608,619.58 | |
应收利息 | 21,380,610.66 | 24,961,153.90 | |
应收股利 |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资产 | 100,000.00 | - | |
资产总计 | 1,231,986,476.85 | 1,117,552,160.2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675,899,975.10 | 590,999,963.00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406,652.97 | 10,532.73 | |
应付赎回款 | - |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320,710.25 | 309,695.21 | |
应付托管费 | 91,631.52 | 88,484.36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160,355.13 | 154,847.64 | |
应付交易费用 | 6,177.50 | 1,780.00 | |
应交税费 | 1,915.88 | 24.68 | |
应付利息 | 571,616.04 | - | |
应付利润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负债 | 651,287.51 | 520,000.00 | |
负债合计 | 678,110,321.90 | 592,085,327.62 |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488,462,423.23 | 488,462,426.01 | |
未分配利润 | 65,413,731.72 | 37,004,406.6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53,876,154.95 | 525,466,832.6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31,986,476.85 | 1,117,552,160.23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
一、收入 | 43,205,680.54 | 27,147,818.25 | |
1.利息收入 | 25,595,736.52 | 8,768,223.53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328,640.08 | 200,067.81 | |
债券利息收入 | 24,741,282.23 | 7,121,967.79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525,814.21 | 1,446,187.93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18,517,322.39 | 5,352,314.95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0.00 | -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18,517,322.39 | 5,352,314.95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
股利收益 | - |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07,378.37 | 13,027,279.77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减:二、费用 | 14,796,355.30 | 3,371,736.93 | |
1.管理人报酬 | 1,889,458.45 | 1,077,113.53 | |
2.托管费 | 539,845.36 | 307,746.73 | |
3.销售服务费 | 944,729.16 | 538,556.79 | |
4.交易费用 | 7,749.21 | 13,361.51 | |
5.利息支出 | 11,198,885.61 | 1,304,295.51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11,198,885.61 | 1,304,295.51 | |
6.其他费用 | 215,687.51 | 130,662.8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8,409,325.24 | 23,776,081.32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409,325.24 | 23,776,081.32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488,462,426.01 | 37,004,406.60 | 525,466,832.61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28,409,325.24 | 28,409,325.24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78 | -0.12 | -2.90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208,900,672.75 | 9,161,736.26 | 218,062,409.01 |
2.基金赎回款 | -208,900,675.53 | -9,161,736.38 | -218,062,411.91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488,462,423.23 | 65,413,731.72 | 553,876,154.95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488,462,429.13 | - | 488,462,429.13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23,776,081.32 | 23,776,081.32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 | - |
2.基金赎回款 | - | -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488,462,429.13 | 23,776,081.32 | 512,238,510.45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97,079,780.93 | 100.00% | 307,829,054.82 | 100.00%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9,205,200,000.00 | 100.00% | 10,220,100,000.00 | 100.00%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1,889,458.45 | 1,077,113.53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528,184.10 | 360,645.05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539,845.36 | 307,746.73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2,987.1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64,338.72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7,403.26 |
合计 | 944,729.16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9,354.63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64,765.92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7,530.01 |
合计 | 441,650.56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回报A | 回报B | 回报A | 回报B |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3月9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35,002,475.00 | - | 35,002,475.00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 | - |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 - | - |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 | - |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 - | -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35,002,475.00 | - | 35,002,475.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6.95% | - | 7%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87,778.19 | 56,188.61 | 2,945,989.41 | 162,013.01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 | - |
其中:股票 | - |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136,062,682.92 | 92.21 |
其中:债券 | 1,136,062,682.92 | 92.21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0,000,165.00 | 2.44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44,241,555.04 | 3.59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21,682,073.89 | 1.76 |
7 | 合计 | 1,231,986,476.85 | 100.00 |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 - |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 -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1,065,560,682.92 | 192.38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70,502,000.00 | 12.73 |
7 | 可转债 | - | -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1,136,062,682.92 | 205.11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98093 | 09锡经发债 | 500,000 | 50,315,000.00 | 9.08 |
2 | 122984 | 09六城投 | 438,680 | 45,925,409.20 | 8.29 |
3 | 122616 | 12黔铁债 | 400,010 | 43,401,085.00 | 7.84 |
4 | 1280347 | 12金阳债 | 400,000 | 41,460,000.00 | 7.49 |
5 | 122903 | 10盐东方 | 402,230 | 40,709,698.30 | 7.35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201,463.23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21,380,610.66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100,000.00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21,682,073.89 |
份额 级别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 比例 | |||
回报A | 11,714 | 30,469.29 | 11,949,547.58 | 3.35% | 344,967,681.30 | 96.65% |
回报B | 595 | 246,287.09 | 92,932,068.00 | 63.42% | 53,608,748.63 | 36.58% |
合计 | 12,309 | 40,901.62 | 104,881,615.58 | 20.83% | 398,576,429.93 | 79.17%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份额(份) |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
1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5,002,475.00 | 23.89% |
2 | 中信证券-中信-中信证券季季增利纯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9,308,660.00 | 6.35% |
3 |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九组合 | 6,556,862.00 | 4.47% |
4 | 安信证券-农行-安信理财1号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274,600.00 | 3.60% |
5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单一类资金信托R2007ZX115 | 4,804,400.00 | 3.28%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 | 4,422,300.00 | 3.02% |
7 | 李嘉 | 4,300,000.00 | 2.93% |
8 | 中信证券-中行-稳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633,100.00 | 2.48% |
9 |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三组合 | 3,091,400.00 | 2.11% |
10 | 刘汉忠 | 2,895,050.00 | 1.98% |
项目 | 份额级别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回报A | 0.00 | 0% |
回报B | 0.00 | 0% | |
合计 | 0.00 | 0% |
项目 | 回报A | 回报B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3月9日)基金份额总额 | 341,921,612.50 | 146,540,816.63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349,785,806.40 | 146,540,816.63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218,062,409.01 |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218,062,411.91 | -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7,131,425.38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356,917,228.88 | 146,540,816.63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 | - | - | - | -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97,079,780.93 | 100.00% | 39,205,200,000.00 | 100.00% | - | - |
201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