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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28 证券简称:中国石化 编号:临2013-4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副董事长王天普先生、董事刘运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蒋小明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分别授权委托非执行董事张耀仓先生、曹耀峰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阎焱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3年8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3年8月23日以现场和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应到会董事15人,实际到会12人。副董事长王天普先生、董事刘运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蒋小明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分别授权委托非执行董事张耀仓先生、曹耀峰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阎焱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傅成玉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并批准如下事项及议案:

    一、关于2013年上半年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

    二、2013年半年度股息分派方案。

    同意派发2013年上半年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09元(含税),以2013年9月11日的总股数为基准派发。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2013年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2013年上半年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419万元。

    四、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1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五、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

    六、关于存放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的评估报告。

    有关内容见中国石化2013年半年度报告。

    七、关于修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

    八、中国石化2013年半年度报告。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日披露)

    九、关于聘任王永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对上述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具体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傅成玉先生,副主任委员王天普、李春光、马蔚华先生,委员章建华、王志刚、蔡希有、戴厚良、蒋小明和阎焱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小津先生,委员王天普先生和鲍国明女士。

    3.社会责任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傅成玉先生,委员王天普、李春光、陈小津和马蔚华先生。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15票,所有议案均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附件:1.副总裁王永健先生简历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王永健先生简历

    王永健,53岁,王先生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2000年2月起任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副经理;2002年4月起任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02年12月起兼任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7月起任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燕化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1月起任中国石化北京燕山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11月起任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0年7月至2013年7月兼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附件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王永健为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提名王永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并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王永健先生具备任职资格,同意聘任王永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陈小津、马蔚华、蒋小明、阎焱、鲍国明

    附件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独立董事就提呈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认为:

    中国石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陈小津、马蔚华、蒋小明、阎焱、鲍国明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编号:临2013-41

    转债代码:110015 转债简称:石化转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存放符合本公司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承诺进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14号文批准,2011年2月23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按债券面值公开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23,0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2011年3月1日,扣除人民币104,820,000.00元承销商佣金后,人民币22,895,1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全部进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开户银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0200004229200104280)。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3月1日对此出具了募集资金验证报告(报告号:KPMG-AH(2011)CR No.0001)。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人民币229.62亿元(含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0.73亿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与开户银行及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于2011年3月11日及2011年5月19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为提高募集资金存款收益,本公司在开户银行开立7天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专用账户,专门存放募集资金,不作其他用途,且其利息仅能划转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存款方式开户行账号余额(人民币亿元)
    活期存款中国工商银行和平里支行02000042292001042800.00009
    7天通知存款中国工商银行和平里支行0200004214200009242 
    定期存款中国工商银行和平里支行0200337514000000227 
    合计0.00009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均按照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见附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以及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此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2013年8月23日获董事会批准。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黄文生

    董事会秘书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亿元

    募集资金总额229.6238(注1)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期间”)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590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9.623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期间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期间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武汉80万吨/年乙烯工程项目不适用114.00112.8938112.89380.00112.89380.00100%2013年不适用
    安庆分公司含硫原油加工适应性改造及油品质量升级工程项目不适用30.0030.0030.000.002730.000.00100%2013年不适用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项目不适用32.0032.73(注2)32.733.587532.730.00100%2013年不适用
    榆林-济南输气管道工程项目不适用33.0033.0033.000.0033.000.00100%2012年上半年注3注3
    日照-仪征原油管道及配套工程项目不适用21.0021.0021.000.0021.000.00100%2011年注4注4
    合计230.00229.6238229.62383.5902229.62380.00100%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置换本公司于2011年2月28日前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1.41亿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3月21日对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1年2月28日止的使用情况出具了审核报告(报告号:KPMG-AH(2011)OR No.0001)。本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利用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1.41亿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对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按规定在不超过募集资金金额10%的额度内,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本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将募集资金人民币22.887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1年9月23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发行总额人民币2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商佣金以及其他中介机构费用)合计人民币1.1062亿元,加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人民币0.73亿元后的金额。

    注2: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2亿元,本公司在2013年下拨募集资金时,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人民币0.73亿元,全部投入该项目。该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调整为人民币32.73亿元。

    注3:本公司的承诺效益为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榆林-济南输气管道工程项目的使用期为20年,项目从2012年上半年开始投入运营,截止目前营运时间较短,因此难以在目前阶段确定榆林-济南管道工程项目是否达到所承诺的整个项目营运期的预计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本期间实现的净现金流量达到了项目概算书中本期间的预期净现金流量。

    注4:本公司的承诺效益为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日照-仪征原油管道及配套工程项目的试用期为20年,项目从2011年底开始投入运营,截止目前运营时间较短,因此难以在目前阶段确定日照-仪征管道工程项目是否达到所承诺的整个项目营运期的预计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本期间实现的净现金流量达到了项目概算书中本期间的预期净现金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