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不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3-032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8月21日收到公司内控总监、内审机构负责人刘亚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刘亚萍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控总监、内审机构负责人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刘亚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内控总监、内审机构负责人。目前,刘亚萍女士只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不再担任其它职务。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3-033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2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8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吉首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公告》。关联董事王填先生、张海霞女士、刘亚萍女士均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提供授信业务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向公司提供该笔授信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提供授信业务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
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将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控总监的议案。
公司内控总监刘亚萍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了公司内控总监职务。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德平先生为公司内控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刘亚萍女士因工作原因,辞去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职务,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德平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修改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修改了《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陈德平先生简历:
陈德平 先生 汉族,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株洲齿轮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财务科科长、北京三一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三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部部长、上海三一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部资金部部长、湖南中发资产管理公司财务总监。
陈德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陈德平先生没有持有公司及控股股东的股份。陈德平先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稽查、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通报批评,也没有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3-034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2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3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曲尉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3-035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3年9月10日 在湖南省湘潭市韶山西路30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5日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10日13:30开始
(五)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时间为2013年9月9日15:00至2013年9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韶山西路30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会议室。
(七)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办法: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上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如果股东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果股东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网络有效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核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而导致的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对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八)提示公告:
本次会议召开前,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指定的报刊上刊登一次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公告,公告时间为2013年9月5日。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9月5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人、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公司与吉首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13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湖南省湘潭市韶山西路30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31---5232 2517 传真:0731---5233 9867
联系人:师茜、苏辉杰
五、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股东可根据本次会议网络投票专用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进行投票,其中申报价格代表本次会议议案,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一)投票流程
1、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为公司挂牌一只投票证券,本公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251 | 步高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2、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 | 表决事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100.00元 | |
1 | 关于公司与吉首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0元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类型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 |
反对 | 2 |
弃权 | 3 |
(二)投票操作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步步高”A股的投资者,投票操作举例如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步步高”A股的投资者,对本公司全部议案投赞成票,则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251 | 买入 | 100.00元 | 1股 |
2、股权登记日持有“步步高”A股的投资者,对本公司议案1投赞成票、议案二投赞成票投弃权票,则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251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62251 | 买入 | 2.00元 | 1股 |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3年9月9日15:00至2013年9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股东身份认证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投票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能纳入表决统计。
四、投票结果查询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个人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授权投票 |
1 | 关于公司与吉首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 □赞成 □反对 □弃权 |
2 |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赞成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委托人签名 |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证券账户 | 委托日期 | ||
委托人持股数 |
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须加盖公司公章。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3-03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租赁吉首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首新天地公司”)所有的位于湖南省吉首市武陵东路的步步高置业·新天地(吉首)项目附一至六夹层(部分物业),建筑面积约70,000 m2(具体面积以物业交付时实际测量面积为准)。该物业为准精装修房,该物业的租赁用于公司步步高广场经营之用途。
2、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投资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吉首新天地公司为步步高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填先生、张海霞女士、刘亚萍女士均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每三年需对该事项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吉首新天地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6月8日
注册资本88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梁
注册地:吉首市武陵东路军分区大院A栋5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吉首新天地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1323.74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505.39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0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35万元。
2、关联关系
步步高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现持有公司275,032,28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06%。吉首新天地公司为步步高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吉首新天地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且该关联交易符合交易各方的商业利益,有利于各方的长期稳定发展。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租赁吉首新天地公司所有的位于湖南省吉首市武陵东路的步步高置业·新天地(吉首)项目附一至六夹层(部分物业),约70,000 m2(具体面积以物业交付时实际测量面积为准),该物业为准精装修房。
租赁期限为10年,计租起始日为2014年1月1日。第1—3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36元 /月/平方米。第4—6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45元 /月/平方米。从第7年开始每3年租赁费用递增5%。
公司在物业交付后五个工作日一次性向吉首新天地公司支付前3年的租赁总费用。
4-10年的租赁费用按租赁季度支付,公司每租赁季度开始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该租赁月度应付租赁费用。
2、交易的定价依据
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房屋租赁价格参考当地商业物业租赁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3年8月22日公司与吉首新天地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10年,计租起始日为2014年1月1日。该合同需经公司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型关联交易的情况
租赁商业物业进行连锁零售是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由于优质商业物业的稀缺性,公司在该地同一商圈无法找到满足公司拟开设业态条件的其他合适物业,且新天地物业所在位置良好,有利于公司在当地的业务发展。
3、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与吉首新天地公司签署的《租赁合同》的租赁价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房屋租赁价格参考当地商业物业租赁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4、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由于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金额比例较小,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5、如该关联交易事项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需在该物业交付后五个工作日一次性向吉首新天地公司支付前3年的租赁总费用约9072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2013年公司与步步高投资集团因房屋租赁的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615.8万元(其中公司租赁步步高投资集团所有的金海大厦负一楼及地上3-6层的租金为194.4万元、公司子公司湘潭步步高连锁超市租赁步步高投资集团所有的金海大厦地面1-2层的租金为194.4万元、公司租赁步步高投资集团所有的湘潭市建设北路2号康星大厦地面1-2层的租金为227万元)。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胡金亮、任天飞、王敬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胡金亮、任天飞、王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公司子公司吉首新天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租赁价格公允,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经过核查认为:本次房屋租赁关联交易系因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华西证券同意公司本次向新天地公司租赁房屋的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