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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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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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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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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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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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余额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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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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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7年5月15日,根据《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十二、基金的投资中(二)投资范围、(七)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济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60号文批准设立,于2005年12月20日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人民币。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07年5月15日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成立之日起,成为该基金的管理人。目前本公司旗下管理十四只基金产品,分别为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01)、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02)、华商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630003,B类630103)、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05)、华商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06)、华商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630007,B类630107)、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08)、华商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630009,B类630109)、华商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10),华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11),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母基金:166301,A类150110,B类150111),华商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型基金(基金代码:A类630012,B类630112),华商大盘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15),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630016)。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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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对外披露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各个环节,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
公司建立投研管理平台并定期举行投研晨会、投研联席会等,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公平获得研究资源,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报告期内,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针对场外网下交易业务,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场外、网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本报告期内,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统计了溢价率占优比例。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公司制定了《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包括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异常交易行为做出了界定及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
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公司严格控制旗下非指数型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的投资导致出现的同日反向交易中,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国内经济形势可谓内忧外患,一方面实体经济复苏进程不断低于预期,工业品价格持续下滑,企业盈利不断恶化;另一方面随着美国经济的复苏,QE3退出的预期逐渐明确,资本从新兴市场外流的压力明显加大,流动性压力凸显,特别是6月底的银行体系的流动性错配风险给市场造成了很大的冲击,未来一段时间,金融体系去杠杠对市场的影响可能还会持续一段时间。上半年A股市场走势整体疲弱,但也不乏亮点,以传媒、医药、消费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受到市场追捧,特别是创业板指数不断创出新高。由于医药、环保、信息技术、大众消费等这些符合经济转型趋势的产业一直以来就是本基金配置的重点,因此本基金在上半年取得了较好的投资回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451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2501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9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7.64%,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低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23.60个百分点。自本基金合同成立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7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45%,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42.24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我们对市场整体走势较为谨慎,一方面实体经济很难有明显好转,在经济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政府不可能再出台大规模的经济刺激政策,而制造业产能过剩现象仍然严重,工业品价格仍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企业盈利改善的趋势仍不容乐观。另一方面,金融体系去杠杆对实体经济负面影响将会逐步显现,叠加QE退出带来的资本回流压力,流动性因素对市场的扰动值得担忧。我们认为随着中报业绩的陆续披露,前期强势的成长股将出现明显分化,缺乏业绩支撑的个股将面临较大的调整压力,因此个股层面成长的确定性将更为重要。基于对市场的谨慎判断,我们将保持较低的仓位,同时在行业配置方面,我们将继续保持均衡特征,继续配置医药、环保、信息技术、消费等符合经济转型方向的行业,同时对于一些估值较低,现金流稳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蓝筹企业,我们也将进行合理的配置。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遵循下列6.4 报表附注所述的估值政策和估值原则对基金持有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估值。
为确保估值政策和估值原则的合理合法性,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和风险内控小组。公司总经理任估值委员会负责人,委员包括投资总监、运营保障部经理、基金会计主管、研究发展部经理(若负责人认为必要,可适当增减委员会委员),主要负责投资品种估值政策的制定和公允价值的计算,并在定期报告中计算公允价值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公司督察长任风险内控小组负责人,成员包括监察稽核部和基金事务相关人员(若负责人认为必要,可适当增减小组成员),主要负责对估值时所采用的估值模型、假设、参数及其验证机制进行审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在严格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下,公司制订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流程:
1.运营保障部基金会计应实时监控股票停牌情况,对于连续5个交易日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股票及时提示研究发展部并发出预警;
2.由研究发展部估值小组确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采用估值方法确定公允价值,若确定用估值方法计算公允价值,则在参考证券业协会的意见或第三方意见后确定估值方法,并确定估值所用的行业指数和指数日收益率;
3.由估值委员会计算该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并将计算结果提交风险内控小组;
4.风险内控小组审核该投资品种估值方法的适用性和公允性,出具审核意见并提交公司管理层;
5.公司管理层审批后,该估值方法方可实施。
为了确保旗下基金持有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风险内控小组应定期对估值政策、程序及估值方法进行审核,并建立风险防控标准。在考虑投资策略的情况下,公司旗下的不同基金持有的同一证券的估值政策、程序及相关的方法应保持一致。除非产生需要更新估值政策或程序的情形,已确定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应当持续适用。
风险内控小组和估值委员会应互相协助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应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修订建议由估值委员会提议,风险内控小组审核并提交公司管理层,待管理层审批后方可实施。公司旗下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应由风险内控小组对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做出评价。
在采用估值政策和程序时,风险内控小组应当审查并充分考虑参与估值流程各部门及人员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通过参考行业协会估值意见、参考托管行及其他独立第三方机构估值数据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的有效结合,减少或避免估值偏差的发生。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利润分配情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商领先企业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商领先企业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商领先企业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本托管人认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由华商领先企业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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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1451元,基金份额总额5,648,477,869.02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3年1月1日 至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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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 至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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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锋______ ______程蕾______ ____程蕾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98号《关于同意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基金发起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031,598,960.18元,业经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华中兴验字[2007]第1221-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7年5月1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033,772,929.95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173,969.7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总资产的40%-95%,债券为0%-55%,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不低于80%的非现金股票基金资产投资于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上市公司。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投资范围将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调整变更后的比例为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70%+中信国债指数收益率×3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 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2013年1月1日以前,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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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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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50%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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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5%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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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关联方投资本基金时所适用的费率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费率。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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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买卖。
6.4.9 期末( 2013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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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账户,选择网上或者网下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此外,基金还可作为特定投资者,认购由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基金于2013年4月8日参与认购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兴科技”)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以每股23.50元的价格中签2,000,000股。方兴科技于2013年5月22日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转增5股。本基金新增1,000,000股。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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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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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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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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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7.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7.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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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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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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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本基金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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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包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包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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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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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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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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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选择专用席位的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券商经纪人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基金管理人有互补性、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券商经纪人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行业分析能力,能根据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
券商经纪人能提供最优惠合理的佣金率:与其他券商经纪人相比,该券商经纪人能够提供最优惠、最合理的佣金率。
(2)选择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经纪人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选定的经纪人名单需经风险管理小组审批同意。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经纪人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时,要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委托代理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及证券主管机关各留存一份,基金管理人留存监察稽核部备案。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6日
基金简称 | 华商领先企业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630001 |
交易代码 | 630001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7年5月15日 |
基金管理人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5,648,477,869.02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积极投资于能够充分分享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在所属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上市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投资人寻求稳定收入与长期资本增值机会。 |
投资策略 |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综合考虑收益性、风险性、流动性,在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走势、财政与货币政策变动方向,判断债券市场的未来变化趋势的基础上,灵活采取被动持有与积极操作相结合的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价格指数与中央银行的货币供给与利率政策研判,重点关注未来的利率变化趋势,从而为债券资产配置提供具有前瞻性的决策依据。本基金将根据对利率期限结构的深入研究来选择国债投资品种;对于金融债和企业债投资,本基金管理人重点分析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以及与国债收益率之差的变化情况来选择具体投资品种。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信标普300指数收益率×70%+中信国债指数收益率×30% 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40-95%,因此在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投资部分为70%,其余为债券投资部分。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行业领先地位企业的股票,因此中信标普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更具有代表性,同时,选取中信国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比较基准。如果今后市场出现更适用于本基金的指数,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介于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之间,是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产品。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周亚红 | 关悦 |
联系电话 | 010-58573600 | 010-58560666 | |
电子邮箱 | zhouyh@hsfund.com | guanyue2@cmbc.com.cn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7008880 | 95568 | |
传真 | 010-58573520 | 010-58560798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hsfund.com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2013年1月1日 - 2013年6月30日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848,109,894.26 |
本期利润 | 1,011,850,935.98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1628 |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 14.77%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15.96%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 -1,124,947,213.17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1992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6,467,970,422.34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1451 |
3.1.3 累计期末指标 | 报告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 22.79%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5.99% | 1.47% | -10.77% | 1.31% | 4.78% | 0.16% |
过去三个月 | 3.68% | 1.13% | -7.69% | 1.00% | 11.37% | 0.13% |
过去六个月 | 15.96% | 1.13% | -7.64% | 1.03% | 23.60% | 0.10% |
过去一年 | 24.98% | 1.20% | -5.51% | 0.93% | 30.49% | 0.27% |
过去三年 | 18.80% | 1.26% | -6.00% | 0.95% | 24.80% | 0.31%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22.79% | 1.73% | -19.45% | 1.37% | 42.24% | 0.36%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田明圣 | 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究总监,研究发展部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 2010年7月28日 | - | 8 | 男,经济学博士,中国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5年1月至2006年1月就职于中石油财务公司从事金融与会计研究;2006年1月至2006年5月在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产品设计和研究;2006年6月至2007年7月在西南证券投资银行部从事研究工作。2007年7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9月至今担任华商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2月1日至今担任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3月18日至今担任华商价值共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申艳丽 | 基金经理 | 2010年8月26日 | - | 15 | 女,经济学硕士,中国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1998年5月至2003年8月在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03年8月至2005年3月在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任投资经理;2005年4月至2006年5月在中安盛投资咨询公司任战略部经理;2006年5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蔡建军 | 基金经理助理 | 2012年3月21日 | - | 4 | 男,理学硕士,中国籍,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就职于哥鲁巴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08年5月至2009年3月就职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任行业研究员;2009年3月至2010年4月就职于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消费品组研究组长;2010年4月加入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行业研究员。 |
资 产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869,387,275.67 | 714,781,274.97 |
结算备付金 | 6,904,368.20 | 3,997,681.38 |
存出保证金 | 3,052,193.80 | 2,75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576,309,251.73 | 5,484,996,196.26 |
其中:股票投资 | 5,531,309,251.73 | 5,454,996,196.26 |
基金投资 | - | - |
债券投资 | 45,000,000.00 | 30,000,00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40,000,260.00 | 48,760,193.1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应收利息 | 1,639,333.74 | 470,015.31 |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1,892,830.38 | 5,206,577.7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资产 | - | - |
资产总计 | 6,499,185,513.52 | 6,260,961,938.8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6,827,487.50 | 141,779,573.14 |
应付赎回款 | 10,506,897.51 | 5,056,325.10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8,237,281.46 | 6,936,468.73 |
应付托管费 | 1,372,880.23 | 1,156,078.09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应付交易费用 | 3,450,749.17 | 3,434,477.25 |
应交税费 | 602,368.24 | 602,368.24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利润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负债 | 217,427.07 | 2,886,106.85 |
负债合计 | 31,215,091.18 | 161,851,397.40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5,648,477,869.02 | 6,176,603,202.69 |
未分配利润 | 819,492,553.32 | -77,492,661.2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467,970,422.34 | 6,099,110,541.4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499,185,513.52 | 6,260,961,938.83 |
项 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一、收入 | 1,083,564,586.36 | 524,243,791.74 |
1.利息收入 | 4,815,435.06 | 3,288,775.25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3,158,144.17 | 2,217,651.96 |
债券利息收入 | 1,123,941.32 | 1,071,123.29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533,349.57 |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914,137,811.08 | -565,041,495.43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883,852,355.25 | -590,159,581.02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146,151.54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
股利收益 | 30,139,304.29 | 25,118,085.59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63,741,041.72 | 1,085,734,402.20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870,298.50 | 262,109.72 |
减:二、费用 | 71,713,650.38 | 72,136,429.75 |
1.管理人报酬 | 50,889,682.44 | 44,113,783.20 |
2.托管费 | 8,481,613.75 | 7,352,297.19 |
3.销售服务费 | - | - |
4.交易费用 | 12,104,703.10 | 20,440,588.05 |
5.利息支出 | -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 |
6.其他费用 | 237,651.09 | 229,761.31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11,850,935.98 | 452,107,361.99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11,850,935.98 | 452,107,361.99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6,176,603,202.69 | -77,492,661.26 | 6,099,110,541.43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011,850,935.98 | 1,011,850,935.98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528,125,333.67 | -114,865,721.40 | -642,991,055.07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709,921,137.49 | 38,701,740.09 | 748,622,877.58 |
2.基金赎回款 | -1,238,046,471.16 | -153,567,461.49 | -1,391,613,932.65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5,648,477,869.02 | 819,492,553.32 | 6,467,970,422.34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6,209,626,246.47 | -981,158,650.98 | 5,228,467,595.49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452,107,361.99 | 452,107,361.99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70,575,039.27 | 3,026,342.35 | 73,601,381.62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488,095,795.61 | -23,669,242.15 | 464,426,553.46 |
2.基金赎回款 | -417,520,756.34 | 26,695,584.50 | -390,825,171.84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6,280,201,285.74 | -526,024,946.64 | 5,754,176,339.10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50,889,682.44 | 44,113,783.20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11,788,780.89 | 10,602,205.78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8,481,613.75 | 7,352,297.19 |
项目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年5月15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9,320,469.80 | 9,320,469.80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9,320,469.80 | 9,320,469.8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17% | 0.15%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民生银行 | 869,387,275.67 | 3,064,046.19 | 422,355,071.68 | 2,120,873.92 |
6.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 ||||||||||
证券 代码 | 证券 名称 | 成功 认购日 | 可流通日 | 流通受限类型 | 认购 价格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 (单位:股) | 期末 成本总额 | 期末估值总额 | 备注 |
002179 | 中航光电 | 2013年4月16日 | 2014年4月18日 | 非公开发行流通受限 | 13.42 | 12.00 | 5,070,790 | 68,050,001.80 | 60,849,480.00 | - |
600187 | 国中水务 | 2013年6月25日 | 2014年6月23日 | 非公开发行流通受限 | 8.10 | 8.18 | 6,400,000 | 51,840,000.00 | 52,352,000.00 | - |
600552 | 方兴科技 | 2013年4月8日 | 2014年4月2日 | 非公开发行流通受限 | 15.67 | 15.77 | 3,000,000 | 47,000,000.00 | 47,310,000.00 | -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停牌日期 | 停牌原因 | 期末 估值单价 | 复牌日期 | 复牌 开盘单价 | 数量(股) | 期末 成本总额 | 期末估值总额 | 备注 |
000997 | 新大陆 | 2013年6月3日 | 重大资产重组 | 14.14 | 2013年8月23日 | 14.21 | 2,128,069 | 24,918,683.40 | 30,090,895.66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5,531,309,251.73 | 85.11 |
其中:股票 | 5,531,309,251.73 | 85.11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45,000,000.00 | 0.69 |
其中:债券 | 45,000,000.00 | 0.69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40,000,260.00 | 0.62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876,291,643.87 | 13.48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6,584,357.92 | 0.10 |
7 | 合计 | 6,499,185,513.52 | 100.00 |
2013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8月26日